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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林业局公检法部门“十一五”发展规划
2009-09-27

林口林业局公检法部门“十一五”发展规划

根据管局政法委《通知》精神,经政法委认真研究,特制定林口林业局公检法部门“十一五”(2006——2010年)发展规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设》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森工总局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的一系列决定和意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林区经济建设,全面推进平安创建工作,通过深化改革,从严治警、规范执法、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加强管理、促进林区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百姓安康。

二、“十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就与问题

十五”期间,林口林业局公检法部门在局党委和上级政法部门的亲切关怀和帮助下,通过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主要有:

1、保持了林区政治、社会稳定、没有发生政治事件和集体越级上访事件,处理“法轮功”等邪教坚决果断,教育转化率达100%,没有出现反弹现象。

2、“严打”整治斗争取得实效,抓获网上A级逃犯一名,B级三名,森林违法犯罪分子受到了打击,缉枪工作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任务,受到了省、森工总局的表彰。

3、“三类”案件逐年下降,治安形势明显好转。“十五”期间全局共发生刑事案件72起,破获现案61起,积案9起,综合破案率达85%以上,为外地破案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9人,网上逃犯6人,与“九五”相比刑事案件下降20%,破案率提高8%。发生治安案件193起,其中处罚212人,拘留94人,警告85人,与“九五”期间相比下降15%。查处森林各类案件985起,其中森林刑事案件20起,治安案件145起,林政案件820起,查处违法犯罪1120人,收缴木材208m3,收回林地132亩,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8.1万元。

4、“打防控”一体化和“154”工程及创建平安林口局的实施,为林区治安防范打下了基础,构建起了群防群治网络,形成了联防联动森林管护区,促进了“天保”工程的发展。

5、社区治安防范建设走向正规。新建社区四处、选聘了社区干部和专兼职治安员,各项制度、图版规范健全,实现了一区一室两警的要求。

6、实施了“两亮”工程,通过努力局址楼道亮灯率达96%以上,一、二类街道亮灯率达90%以上,进一步增强了职工群众的安全感。

7、总结经验,选树了典型。“十五”期间,政法部门先后召开治安防范、“打防控”一体化,平安创建等各种现场会、推进会12次,总结推广了曙光、红石、团结等46个单位、部门的经验,有215人次受到了总局、管局政法、综治表彰奖励,有68名政法干警被上级评为优秀干警、法官、检察官等称号。

8、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成绩显著。林业局连续四年被森工总局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005年6月林业局被省政府授予“平安局”光荣称号,有16个基层单位被总局授予“平安林场所”称号。

回顾“十五”期间政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了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平安创建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方法简单工作处于被动;二是治安防范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科技防范含量底,还存在死角死面;三是政法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个别干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

三、“十一五”规划发展目标、任务

目标:通过5年努力使政法干警综合素质有较大提高,执法观念、执法意识明显增强。各类案件逐渐下降,实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要求、治安防范措施更加严密,拓宽平安创建区域,实现林口林区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平安和谐新型的小康林区目标。

任务:1、政法干警培训率达100%,队伍建设有新的提升;2、刑事、治安、森林三类案件分别下降10、20、30个百分点,破案率、发案率提升5个百分点;3、开展“规范执法、为民执法”活动,规范干警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树立政法干警良好形象;4、加大社区、林场所治安防范工作力度,真正形成群防群治格局,预防减少各类违法犯罪现象发生;5、平安创建单位达标率在95%以上,消灭空白地带,建立起平安创建长效运转机制。

四、公检法“十一五”发展规划

(一)公安机关

1、干警全员培训。建立培训基地,培养骨干队伍,以实战和岗位练兵为基础,分警种、分长短期进行培训,采取现代化电教手段,走出去、请进来,使干警都能独立工作,综合素质普遍得到提高。

2、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规范干警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严格办案制度和程序,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3、适时开展“严打”活动。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每个时期治安状况,重点打击突出治安问题,使林区刑事、治安、森林案件分别下降10、20、30%。

(二)检察机关

1、加强队伍建设、干警培训全部达到地市级以上,都能独立开展工作,牢固树立“公检为公、执法为民”思想,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能力。

2、提高办案质量。受理、审查、移送案件严格工作流程,强化证据意识、坚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立案关,做到立得准、诉得出、判得住,切实保障案件质量,实现批捕、不批捕、起诉、不起诉出庭胜诉准确率100%。

3、完善各项制度。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为契机,建立完善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实现信息网络传输和无纸化办公管理现代化。

(三)审判机关

1、深化审判方式改革。本着职责明确,合理分工,高效运转的原则,全面实行立审、审执、审监分立的机制,强化各职部门职责,完善科学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和质证认证制度。

2、建立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审判形式。实行合议庭负责制、强化合议庭和法官职责,执行法官担任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在庭审过程中的指挥作用,落实合议庭还权工作和陪审员制度,规范审委会的工作职责。

3、加强现代化建设,提高司法效率。要加强办公现代化建设,不断改善执法条件,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管理水平,推广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办案技术,达到庭审计算机、录入、录音、录像、投影正规化要求。

4、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司法公正。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审判监督环节拓宽监督渠道,发现问题及时依法纠正,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要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群众监督,促进审判机关各项工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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