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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林业局关于招聘人才的通知
2010-06-15
黑龙江省林口林业局人事局便函
 
                                          林林人函字[2010]2号
 
林口林业局关于招聘人才的通知
 
各单位:
    为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满足企业经济发展的人才需求,林业局现面向全局招聘公安局协警和局工作人员。
    招聘范围:原则上为林口林业局子女,2010年应往届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已买断人员除外);2010年应往届东北林学院林学专业的本局外本、专科毕业生。
    招聘条件:一是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二是有志于从事林区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三是报考公安局协警人员须具备公安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大专以上学历;四是往届毕业生须具有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就业推荐书。
    招聘方式:此次人才招聘工作,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公安局协警的程序为:资格审查、体检、体能测试、笔试、公示等,招聘局工作人员,将按照资格审查、笔试、公示等程序进行。
    考试时间、内容:符合公安局协警招聘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由林业局人事局、政法委进行资格审查后,于7月27日进行体检,7月29日体能测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与报考林业局工作的考生,统一进行2010年度公务员公共科目《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笔试。考试时间拟定在2010年8月3日。
    人才录用办法:此次招聘严格按照考生考试成绩择优录用,录用公安局协警4名,局工作人员15名;在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具有专业技能证书者优先录用。
    人才的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按考试成绩录入“林口林业局人才信息库”进行,在林业局出现空岗、空编的情况下从人才信息库调入。
    录用人才的待遇:被正式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执行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工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人员,比照同等条件在岗人员工资标准享受在职职工待遇。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到7月20日结束,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林口林业局人事局(2009年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10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协警的考生需缴纳考务费100元,体检费50元;报考局工作人员的考生需缴纳考务费100元。
 
              
  
 
                                二0一0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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