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局2013年学校招聘教师面试工作,根据森工总局《黑龙江森工业总局所属林业局学校2013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面试组织机构
面试工作办公室
主 任:刘 杰(林口林业局党委组织部长、人事局局长)
副主任:刘思林(林口林业局办公室主任)
刘奇明(林口林业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方忠科(林口林业局中学书记、校长)
成 员:蒲德林 唐 莉 侯君刚
办公室设在林口林业局人事局。地点:机关大楼四楼,
电话:3300105
成立命题及制卷组、考务组、评委组等三个工作小组。
1、命题及制卷组。主要职责:(1)抽调命题教师及工作人员、监察员到指定地点集中,封闭命题;(2)召开命题工作人员会,提出命题要求,明确分工;(3)编制评分标准(评分表)。(4)按照面试命题要求,准备面试所需的教材、备课纸,提供给各面试学科组的评委、考生;(5)在监察员监督下将密封试卷袋及教材分别送至考点考务办。监察员不能接触命题内容。
2、考务组。主要职责:(1)根据森工总局人事局发布的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逐一通知入围考生参加面试;(2)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3)制作考生分组表、抽签序号,印制评分表(评委用)、汇总表等相关表格;布置考场,准备考试标识等。负责准备计时器、计算器、装订机、签字笔、备课纸等相关用品,提供给有关面试组的评委、工作人员及考生;(4)面试结束后,计算出考生总成绩。
3、评委组。主要职责:(1)确定各学科面试评委人选及各学科面试组工作人员;(2)制定评委评分有关程序;(3)仲裁处理面试中考生的投诉,解答各学科面试组提交的问题。
二、面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程序,科学测评,力求“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出每个面试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客观评价考生知识、能力和素质。
三、面试对象
参加黑龙江省森工总局招聘教师统一考试,笔试入围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四、资格复审
(一)复审时间:9月25日至9月27日,时间3天,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二)复审地点:林口林业局人事局(机关大楼四楼)。
(三)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时需交验下列材料:
(1)参加笔试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或教师资格证者,应携带学校的毕业证明和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开具的该生通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2)已在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教师,由原任教学校出具并加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已在民办学校任教的由原任教的民办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2、填写《林口林业局2013年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负责资格复审人员在登记表的相应栏目签署资格复审意见,并在复审通过的考生的笔试准考证上加盖林口林业局人事局印章,作为参加面试的证明材料之一。
五、面试方法
对复审资格合格笔试入围的考生,按学科分组参加说课和答辩。
说课与答辩的具体方法如下:
1、实行面试评委组组长负责制。面试分为说课和答辩两个部分,先进行说课,紧接着进行答辩,说课时间10分钟(超时扣分),答辩时间5分钟。说课课题由考点监察人员在各学科第一位考生说课准备前抽签确定。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说课课题相同。
2、面试总分100分(按说课占70%、答辩占30%权重计入面试成绩)。说课主要对处理教学重点难点、教法运用、学法指导、教育技术手段应用、板书等方面进行评定。答辩主要测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仪表举止及专业知识等。
3、面试组长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遴选、确定。评委由领导小组在面试前临时确定、通知到位。各面试组设评委5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面试室设一名计时员、一名联络员、一名纪检员、一名分数统计员。当场评分、面试结束后公布得分(小数点后面保留两位)。每个评委组在面试前,由组长负责召集开会,统一评分标准与有关程序及要求。
4、面试工作设侯考室(供考生集中抽签和休息)、备课室(供考生备课并按顺序进入说课室,不分学科)、说课室(分学科)。
5、面试时间、地点。2013年9月28日下午13:00前,工作人员开会进入工作岗位。面试地点:林口林业局中学。
6、评分程序:工作人员给每位评委发放评分表→评委打分并签字→工作人员收集评分表并交给统分人员→统分人员进行统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取平均分)→向考生公布成绩,并请考生签字确认。
7、宣布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宣布该考生的面试得分,宣布内容为:“××号考生去掉一个最高分×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分,××号考生最后得分×分”。
8、考生离场。考生面试期间,面试室场外联络员到候考室联络员处领取该考生的手机及其所带物品,待考生面试结束后交还考生,并带考生到考点保卫人员处,由保卫人员送出考点。
六、面试流程
1、面试抽签。考生于面试当日下午13:00前到达考点,13:10在候考室抽签确定在本组的面试顺序,抽签后考生要当场签名确认。
2、考生备课。下午13:20备课室各学科联络员到候考室带每学科第一位面试考生到指定的备课室。在查验该考生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后,告知其备课题目和备课时间(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宣布开始备课并开始计时。13:45备课室联络员再到候考室带该科第二位考生到备课室备课,依此类推。
备课室备有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提供的文具、纸张及课本,考生一律不准携带其它任何资料进入备课室。
3、考生说课。备课室联络员带备课时间满30分钟的考生到面试室进行说课。面试考生进入面试室,只准报抽签顺序号和说课课题,不准透露个人其它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说课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答辩控制在5分钟以内,说课和答辩时间到,计时员应提示考生停止说课。说课过程中,面试考生可使用在备课室封闭制作的说课稿件。
七、成绩公布和预录取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占70%,面试占30%的权重确定。9月29日在林口林业局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和局有线电视公示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者,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录用。对录取考生因自动放弃等因素出现的空位,按学科依次递补。
八、面试纪律
2、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在面试前一律不得再离开候考室,不得与面试结束的考生、评委接触及会客。考生、评委需要上卫生间必须有工作人员陪同。
3、考生面试结束,立即在面试室有关人员的陪同下离开面试考点,不准逗留、不准接触未面试的考生。
4、面试评委、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参加面试的,不得聘为评委或工作人员,也不得参加面试的其他工作。
5、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必须服从面试考场安排,遵守考场纪律,不得高声喧哗。
6、考生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取消面试资格;已面试者,面试成绩以0分计算。
(1)进入候考室后,未将所有通讯工具交联络员保管的。
(2)带书籍、参考资料等进入备课室的。
(3)除课本和在备课室封闭制作的说课稿件外,将其他书籍或参考资料等带入面试室的。
7、全体面试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密切合作,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对渎职、失职、徇私舞弊者,由纪检监察机关从严处理。
九、其它事项
1、考生面试期间的安全、食宿、交通等自行负责。
2、面试工作中,若因组织方特定原因延误面试时间,延误时间相应顺延。
3、本方案由林口林业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黑龙江省林口林业局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