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
一、 呈报机关
林口林业局
二、 承办机构
林口林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九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四、条件 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 (二)身体健康,满足作业工作对身体的特殊的要求; (三)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有与从事作业工作相适应的工作经历、安全技术知识和相应的技能; (五)通过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技能的考试,成绩合格。 具体条件及考核要求见相关的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五、数量
数量无限制。 六、审批程序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包括申请、受理、审批、发证等以下基本程序: (一)申请 需要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件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向许可实施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明(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3.医疗卫生机构的体检证明; 4.考试登记表(或者申请书); 5.组织考核机构出具的考试成绩单。 (二)受理 许可实施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将在登记表(或者申请书)上签署意见,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人出具未受理通知书。 (三)审批、发证 许可实施机关经过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证、胸卡各一份);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印制。具体程序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等安全技术规范。 七、许可时限 (一)考核组织机构接到申请人报名考试登记表(或者申请书)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是否可以安排考试,其告知的时间应该满足申请人能够参加考试。 (二)考核工作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考核组织机构应当将考核成绩单送交申请人,并通知许可实施机关。 (三)许可实施机关应当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四)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相关人员证件或者不许可通知。 八、收费标准、依据
《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批复》 (黑价联字〔2008〕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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