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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林业局2013年冬运段伐区作业质量检查验收方案
2014-02-04
为进一步加强穆棱林区林木采伐作业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好现有森林资源,确保我局伐区作业质量的不断提高,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和发展,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大力推进国有重点林区生态文明建设步伐。依据国家林业局《重点国有林区伐区作业质量检查技术方案》、黑森资字【2013】690号关于印发《森工国有重点林区冬季森林资源管理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林资发【2014】3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资源局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验收依据
依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伐区作业质量检查技术方案》、《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森林抚育技术规程》、《森林抚育质量检查验收办法》、和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印发《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检查方案》、《穆棱林业局2013年伐区生产管理办法》、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等。
二、检查、验收指导思想、目的、对象和内容
(一)指导思想及目的
以严厉打击超限额采伐为重点,坚决杜绝无证采伐、超证采伐,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生产木片、食用菌锯末,有效治理林区烧柴超标准,查处乱采盗伐林木,偷拉私运木材,通过检查验收,不断促进各采伐单位严格执行凭证采伐制度,全面提升伐区作业质量和林木采伐管理水平,有效提高我局现有森林资源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确保“国家林业局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试点工作”在我局的顺利实施。
(二)检查、验收对象
本局内各林场(所)已经完成采伐作业且本单位已经完成一级检查验收(自检)、以及尚未完成采伐作业的全部作业伐区;包括全部采伐作业小班。
(三)检查、验收内容
   检查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管理情况、验收制度的执行情况、凭证采伐执行情况、伐区公示制度执行情况、伐区作业质量达标情况、林场(所)一级验收(自检)完成情况等。
检查、验收工作量详见 附表 一。
附表 一: 2013年四季度伐区调查实际批拨统计表
          2014年一季度伐区调查实际批拨统计表
(四)检查、验收时间
    本次检查验收自2014年2月10日开始,对包保检查单位实行驻点跟班定期、不定期跟踪检查验收,至各单位冬运段伐区生产任务结束为止,于2013年3月31日前必须结束。在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要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
三、检查、验收准备
(一)技术准备阶段
收集整理与工作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技术、方案办法和上级部门发布的有关文件。认真组织参加检查、验收工作的全体人员学习有关林木采伐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文件,使检查验收人员真正掌握检查、验收方法,统一标准。
(二)资料仪器准备阶段
被检单位提供伐区调查设计资料,林木采伐许可证、林木采伐作业证、林相图;检查组准备一元立木材积表、根径材积表和原木材积表,罗盘仪、GPS(卫星定位仪)、围尺、卷尺、蜡笔、测绳等。
四、检查、验收质量标准
 
注:应采未采木包括病腐木、枯立木和秃头树
五、检查、验收方法
(一)检查、验收形式
本年度伐区作业质量检查验收采取资源科验收员责任包保驻点的形式进行跟班检查验收、并联合专员办驻场专员、生产科、基层林场(所)伐区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联合检查验收的形式。综合评定采取面积加权统计结果。
(二)内业检查
1、听取汇报,林场(所)伐区拨交、作业质量管理、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一级验收进展情况。
2、检查每个作业小班是否有林木采伐许可证、国有林采伐作业证、有效伐区调查设计和伐区作业质量一级验收情况、自检报告,伐区公示情况、公示表;检查小班原木检尺野帐,小班出材对照表和工资验收单等,确定小班出材量与林木采伐许可证上批拨的出材量是否相符,是否超出了允许范围。
(三)外业检查
本年度联合检查验收,抽检小班采伐木均按全林每木检尺、全部实测小班内的伐根。在野帐上分树种、径阶(2cm一个径阶)记录,超高的伐根要单独体现。若有丢弃材,应采未采、错采木分别检尺并分树种、径阶记录,郁闭度、清林质量及采集过程中造成的林木损伤情况进行调查记录;实测1-2条运材岔线、集材道和楞场,检查积水或冲刷情况;界外采伐情况调查每个单位抽检2条临近伐区林班边缘做固定样线,GPS定位,样线长500米。
六、伐区作业质量评定
根据外业调查资料,计算相关因子,对照采伐作业质量检查标准表逐项评分,低于85分的小班为不合格小班,越界采伐、无证采伐、留半截号改变采伐方式或采伐蓄积,出材量超过允许误差的,去腐墩根没有下运利用的伐区均为不合格伐区。在计算过程中小数的取舍规定为:
面积以公顷为单位,小班保留2位小数;
蓄积量、出材量以立方米为单位,小班取整数;
伐根检尺起测径阶为6cm.汇总时一律用加权平均进行计算。
七、检查结果
(一)检查报告
检查报告以林场(所)为单位形成,同时要具备下列内容:
1、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程序、工作量;
2、基本情况:
林场(所)一级检查、验收情况:包括检查验收小班数量、合格率、检查发现主要问题;
林场(所)商品材生产伐区作业数量、验收组织形式、验收方法、验收数量、验收结果(验收率和验收合格率),没有全部验收的单位要查明原因,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建设目录;
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实施情况:主要包括计划或设计面积和小班个数,实施作业面积和小班数;
3、存在问题
林场(所)一级检查验收存在问题;
林业局抽检伐区拨交、公示、作业、验收及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
森林抚育补贴存在问题;
各项问题必须数量化而且要有实例,发生问题的原因要透彻;
4、整改建议
提出的整改建议要切合实际、责任分明,具有可行性。
5、奖惩意见
根据检查验收组综合评定结果,奖惩结果参照《穆棱林业局2013年伐区生产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二)U盘一份,并将结果制作成电子版存档。
八、检查 验收组织机构
检查 验收领导小组
组  长:杨文才   丁文伟   孙国安
副组长:崔长海   马  凯   王忠良
成  员:代秀东   王清平   高家民   于孟德   王清德 
        李俊德   徐静波   郑恩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   代秀东    内业负责人:黄  震
联系电话:0453—5808564     5808915
九、其他要求
(一)各林场(所)要高度重视和支持伐区检查、验收工作,对检查验收存在消极抵触的,林业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检查验收工作实行包保责任制。
(三)检查人员必须严肃执行森林资源检查纪律。
1、不准擅自改变检查验收方法、检查验收范围和违反技术标准、保密规定。
2、不准虚报、瞒报和迟报检查验收结果。
3、不准要求被检查验收单位非相关人员陪同或被检查验收单位提出与检查验收工作无关的要求。
4、不准接受超标准接待、用餐。
5、不准在检查验收工作期间酗酒、驾驶车辆。
6、不准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参与任何带有赌博性质的活动。
廉政举报电话:0453—5808519     5808753
检查验收人员应认真遵守检查验收制度,在检查验收过程中不准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要严格按照《穆棱林业局伐区检查验收办法》和上级文件进行检查验收。否则,追究其相关责任。
十、附则
本方案适用于穆棱林业局伐区作业质量检查验收
本方案由林业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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