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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
2017-11-15

穆林局办字[2017]28号

 

 

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根据本局实际现重申如下纪律要求:

一、基层单位党政领导周一至周五(工作期间)必须在岗,严禁工作时间(值班值宿期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节假日期间要求党政领导必须一人在岗。

二、防火防汛期间各单位要有领导带班,党政一把手必须在岗值班,防火防汛队员要全员集中待命,24小时值班。

三、因特殊情况须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主要领导请假(行政领导离开单位,必须向林业局局长请假;党群领导离开单位,必须向林业局党委书记请假,其他人员按林业局制度执行)并报办公室备案。如有会议召开,按会议通知执行。 

四、严禁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严禁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工作事项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顶着不办或超过规定时限办结;

六、严禁工作中刁难或以粗暴方式对待管理服务对象;

全局各级党组织要增强政治敏锐性,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作风建设工作。严格遵守林业局关于作风建设、值班值宿、请销假等相关规定,要通过开会学习通知、加强对外宣传、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及时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把禁令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做到令行禁止,对顶风违纪的从快从严从重处理。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通过严实有力的行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黑龙江省穆棱林业局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

 

 穆棱林业局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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