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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林业局2019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019-02-28

 

  

 

1总则

1.1目的

1.2工作原则

1.2.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1.2.2协调配合,整合资源

1.2.3以人为本,科学扑救

1.2.4平战结合,公众参与

1.3 制订依据

1.4森林防火期

1.5适用范围

1.6 高危火险区

1.7 高保护价值森林

1.8 重要设施目标

1.9 灾害分级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穆棱局应急领导机构

2.1.2穆棱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构成与职责

2.1.3扑火前线指挥部构成与职责

2.1.4应急日常工作机构

2.1.5建立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制

2.2应急联动机制

2.3战区划分

2.4扑火兵力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森林火情监测与报告

3.1.1望监测

3.1.2地面监测

3.1.3气象预测

3.2预警

3.3信息报告

3.4信息处置

3.5通信网络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林业局级层面预案启动

4.1.2林业局级层面预案响应等级

4.1.3特别情况处理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4.2.1火场应急通信系统

4.2.2森林火灾报告

4.2.3火场信息采集

4.3基本响应程序

4.3.1基本应急

4.3.2扩大应急

4.4指挥与协调

4.4.1应急指挥原则

4.4.2火灾扑救原则

4.4.3火场督查组

4.5新闻报道

4.5.1森林火灾新闻报道的原则

4.5.2现场采访

4.5.3森林火灾新闻稿件审核

4.5.4森林火灾信息发布

4.6森林火灾应急行动结束

4.7恢复与重建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2灾后重建

5.3森林火灾案件处理

5.4调查和火灾评估

5.5总结

6综合保障

6.1物资器材保障

6.2通信保障

6.3扑火力量保障

6.3.1扑火力量的组成

6.3.2扑火力量的调动

6.4医疗卫生保障

6.5治安保障

6.6物资保障

6.7紧急避险场所保障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宣传教育

7.2培训

7.3预案演练

8监督检查与奖惩

8.1监督检查

8.2奖励与责任追究

9附则

9.1预案管理

9.2 预案解释

9.3预案实施时间

10附录

10.1各种规范化格式文本

(1)预案启动格式文本

(2)情况通报格式文本

(3)应急结束格式文本

 

 

 

 

 

 

 

 

 

 

 

 

 

 

1总则

1.1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规范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有效预防和及时扑救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穆棱林业局实行森林防火工作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在森工集团、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穆棱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各林场(所)制定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各林场(所)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

1.2.2协调配合,整合资源

坚持条块结合、资源整合、降低成本的原则,积极协调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预案快速有效实施。

1.2.3以人为本,科学扑救

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提高科学扑救水平,切实加强扑火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做到安全、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火工作。

1.2.4平战结合,公众参与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树立常备不懈的思想,经常性地做好应对森林火灾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依法动员和组织穆棱林区各单位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建立和落实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

1.3 制订依据

依据《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4森林防火期

每年的315日至615日为春季森林防火期;915日至1115日为秋季森林防火期。遇有特殊的天气条件,适时确定提前或延迟森林防火期。遇有干旱年份的夏季,适时进入夏季森林防火期。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黑龙江省林区内发生森林火灾的应对工作。

1.6  高危火险区

发生火灾后,林火蔓延速度快,容易形成急进地表火和树冠火,具备形成重、特大森林火灾自然条件的区域。该区域或者是森林分布集中连片的高海拔山地和大面积人工林、或者是大草塘沟较多的低山丘陵,林内外可燃物载量大,周围阻隔系统薄弱;处于交通不便的偏远深山区,扑火队伍短时间内到达和控制火场的条件有限,首次扑救成功率较低,极易蔓延形成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区域。

1.7 高保护价值森林

依据《黑龙江省高保护价值森林判定技术方案》,是指对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或景观价值具有显著和关键重要性的森林,并且已被判定拥有和需要维持或增强其高保护价值的森林。如:自然保护区、原始林区、母树林、自然与文化遗址等。

1.8 重要设施目标

林区内和靠近林缘的油库、加油站、弹药库、军事设施、液化气站、易燃化学品仓库、供变电站、油气管线的地面设施以及居民区等。

1.9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按照《森林防火条例》执行。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穆棱局应急领导机构

在森工集团、管理局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导下,穆棱局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对穆棱林业局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组织、协调、检查、监督。

2.1.2穆棱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构成与职责

2.1.2.1构成

总指挥:由林业局董事长、总经理担任

常务副指挥:由林业局主管森林防火的副局长担任。

指挥部成员:阮殿顺  倪延安  付德宝  董晓冰 杨成新

邹乐贵  董恩慧  孟凡忠  王素春

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成员:由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主任及副主任担任。

2.1.2.2职责

(1)负责穆棱林业局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任命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指挥员,授权前线指挥员组成“前指”和任命分指挥部指挥员;

(3)对穆棱林业局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

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

(4)对火灾应急处置中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或按规定需要报告的事项,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5)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及时向“前指”提供林火监测、气象等信息,必要时对“前指”提出重大决策性的建议;

(6)做好对外宣传报导的审核工作;

(7)协调有关单位或部门履行“前指”做出奖惩事宜的手续。

2.1.3扑火前线指挥部构成与职责

2.1.3.1构成

指挥:由赴火场的局领导担任。

副指挥:由赴火场的防火办等单位的领导及起火所在林场(所)领导担任。

成员:由林业局、林场(所)及有关直属单位赴“前指”的科级人员担任。

2.1.3.2职责

1)根据火场情况,设立若干个扑火前线分队,任命扑火前线分队指挥员,划定各分指挥部扑火区域,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组织制订扑火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下达扑火命令;

3)负责火场有、无线组网,随时与森工集团、林管局、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保持通讯联络,及时请示汇报工作;

4)提出后勤保障计划,做好扑火物资分配;

5)部署森林公安、森林防火、资源等人员查火因,缉火犯;

6)负责火场验收和人员撤离工作,并安排人员做好火灾损失和扑火费用统计工作;

7)做好扑火总结和奖惩工作;

8)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

2.1.4应急日常工作机构

应急日常工作由森林防火办公室(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承担。

2.1.5建立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制

由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领导,建立成员单位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和领导成员包片责任制。

主要职责:负责督促检查责任区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森工集团、管理局、林业局关于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部署;协助责任区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消除火险隐患;当责任区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责任区包片成员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协助指导扑救。扑火救灾中,涉及到林业局有关部门的事宜,由部门主要领导负责落实。

2.2应急联动机制

穆棱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加强与驻地单位、驻军、毗邻单位的工作联系,通报有关森林火灾信息,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请求驻地单位、驻军、毗邻单位支援;遇重大灾情,及时报管理局、森工集团增派系统外救援力量。

2.3战区划分

分十七个战区:红岩战区、泉眼河战区、狮子桥区战区、东兴战区、杨木桥战区、共和战区、龙爪沟战区、和平战区、双宁战区、牛心山战区、三新山战区、桦树河战区、莲河战区、老道沟战区、西北岔战区、代马沟战区、磨刀石战区。

2.4扑火兵力

2.4.11)红岩战区:扑火队(专业、群众)50人。

2)泉眼河战区:扑火队(专业、群众)50人。

3)狮子桥区战区:扑火队(专业、群众)50人。

4)东兴战区:扑火队(专业、群众)50人。

5)杨木桥战区:扑火队(专业、群众)50人。

6)共和战区:扑火队(专业、群众)50人。

7)龙爪沟战区:扑火队(专业、群众)50人。

8)和平战区:扑火队(专业、群众)50人。

9)双宁战区:扑火队(专业、群众)50人。

10)牛心山战区:扑火队(专业、群众)50人。

11)三新山战区:扑火队(专业、群众)50人。

12)桦树河战区:扑火队(专业、群众)50人。

13)莲河战区:扑火队(专业、群众)50人。

14)老道沟战区:扑火队(专业、群众)50人。

15)西北岔战区:扑火队(专业、群众)50人。

16)代马沟战区:扑火队(专业、群众)50人。

17)磨刀石战区:扑火队(专业、群众)50人。

2.4.2局直属专业队100人。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森林火情监测与报告

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及时掌握和监视火情动态。

3.1.1望监测。了望台安排专人24小时监测森林火情,随时报告火情动态。

3.1.2地面监测。地面巡护人员及时将火情动态变化迅速通过各种形式向局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

3.1.3气象预测。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前指”随时与当地气象台保持联络,掌握天气变化情况。

3.2预警

预警信号分级及标识执行《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分级及标识》LY/T 25782016)。

预警发布、预警响应按照《黑龙江省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暂行规定》执行。

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建立森林火灾预警机制和值班制度,健全完善林火预警观测站,并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辖区内的气候变化;组织专门人员观察掌握森林植被含水率的变化状态。

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对森林火灾发生的趋势进行评估,及时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

3.3信息报告

本预案运行时,火灾发生的单位或“前指”应及时向防火办报送火场综合情况,遇有紧急情况应随时报告。局防火办负责起草《火情报告》,按规定时间报送管理局、总局。

3.4信息处置

执行《森林火灾信息处置规范》(LY/T 25852016)。

3.5通信网络

执行《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森林防火应急通信方案》。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森林火灾发生后,由火灾发生地的林场(所)先行处置,努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并适时启动本级预案;当森林火灾难以控制或者有扩大、发展趋势时,林业局视情况启动本级预案。

4.1.1林业局级层面预案启动

火灾发生后,森林防火办公室密切注视火情动态变化,发生下列森林火灾之一的,林业局启动应急预案。

1)火灾发生后至当天傍晚前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2)造成人员伤亡且火势仍在蔓延的森林火灾;

3)跨越两个以上林场(所)施业区的森林火灾;

4)已经烧入或直接威胁城镇、居民聚居点、重要设施、危险品仓贮以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区域的森林火灾;

5)需要省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6)其他需要集团公司直接参与指挥扑救的森林火灾。

预案启动后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各相关成员单位及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各阶段扑火救灾工作。

4.1.2穆棱局级层面预案响应等级

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扑救情况,设定穆棱局层面的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4.1.2.1 Ⅳ级响应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启动Ⅳ级响应预案:

1)造成人员伤亡且火势仍在蔓延的森林火灾;

2火灾发生后至当天傍晚前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Ⅳ级预案启动响应措施:

1)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进入应急状态,研判火情发展态势。

2)派出工作组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组织相邻单位派出森林防火专业队伍进行增援。

3)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4.1.2.2 Ⅲ级响应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启动Ⅲ级响应预案:

1)初判达到较大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重点区域,当天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高危火险区发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Ⅲ级预案启动响应措施:

1)由局领导带队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调派跨区增援扑火力量。

4.1.2.3Ⅱ级响应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启动Ⅱ级响应预案:

1已经烧入或直接威胁城镇、居民聚居点、重要设施、危险品仓贮以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区域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高火险时段、敏感地区,24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3)过火森林面积在5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Ⅱ级预案启动响应措施:

在Ⅲ级预案启动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局领导靠前指挥,成立扑火前线总指挥部。

2)组织协调增派跨区外援扑火力量。

3)成立火场后勤保障、医疗救护、通信联络、宣传报道等工作组开展相应工作。

4.1.2.4 Ⅰ级响应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启动Ⅰ级响应预案:

1)初判达到重大森林火灾,火势持续蔓延;

2出现火烧联营、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

3发生在省界边缘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4)需要由管理局、森工集团协调指挥扑救的森林火灾

Ⅰ级预案启动响应措施:

在Ⅱ级预案启动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实际需要,请求管理局、森工集团调派专业力量。

2)根据森工集团级层面启动预案情况,落实相应应急措施。

4.1.3特别情况处理

当森林火灾烧到林业局区施业区域外时,在管理局、森工集团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当林业局级层面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时,根据火场应急需要情况,落实相应保障工作。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4.2.1火场应急通信系统

穆棱林业局林场(所)按规定加入森林防火通信系统,充分利用防火专业通信网络系统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向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前指”进行通信联络。

4.2.2森林火灾报告

各瞭望塔和林场(所)发现火情时,必须立即报告森林防火办公室并及时组织扑救。各林场(所)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接警。

4.2.3火场信息采集

森林火灾现场信息包括:受害森林面积、森林及其他财产损失情况;救援人员情况;危险源的现状、发展趋势及控制情况;人员伤亡、失踪情况;现场医救情况;火灾发展趋势和现场救援队伍情况;出动扑火机具、车辆、情况;现场救援物资供应情况;火场天气情况等。火场信息由火灾现场指挥部组织人员采集,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4.3基本响应程序

4.3.1基本应急

各林场(所)森林防火办公室接到森林火灾报警后,必须立即向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启动相应预案。

根据火场发展趋势适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有关领导和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火场,并根据扑火工作需要设立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现场应急基本措施:

1)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受伤人员和将被困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并组织对受伤者进行救治。

2)采取开辟防火隔离带等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3)若需征用社会物资、设备、交通工具时,一般情况下先报批后实施,紧急情况下可先实施后报告。

4)若需实施人工降雨、局部交通管制等措施时,按规定由现场指挥部提出,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5)若需要本林场以外的力量增援时,由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请求增援。

6)切实维护火灾地区社会治安秩序。

4.3.2扩大应急

1)当森林火灾仍然不能有效处置或者有迅速扩大、发展趋势时,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向管理局、总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请求支援并建议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

2)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启动高级别应急预案时,低级别应急预案同时启动。

3)当森林火灾引发其它灾害时,同时启动相关类别应急预案,应急工作在林业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4.4指挥与协调

4.4.1应急指挥原则

(1)逐级指挥。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林场(所)必须执行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命令。

 (2)统一指挥。扑火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所有参加扑火救灾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增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分区指挥。在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若干战区,在扑火前线指挥部总指挥的统一领导下,各战区指挥部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工作。

4)武警森林部队指挥。根据部队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扑火任务时,部队可单独设立指挥部,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部队的组织指挥工作。

4.4.2火灾扑救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要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重要设施和居民房屋安全放在首位。

(2)在扑火战略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保证人员和居民房屋安全,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围、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4)在扑救高危火险区的火灾中,应通过空中侦察,全面掌握火场外围火线位置和周围地形、地貌和社会环境,充分依托利用河流、湖泊、水库、道路等自然阻隔带,首先制定全面围控火场的战略方案。其次,根据森林类型、天气情况和火行为特点,分析火场发展态势规律,部署直接灭火围打的防线,选择时机扑灭明火。如果已经形成大范围树冠火或火场有大范围失控的危险性时,应选择依托位置果断采取“以火功火”的手段,组织专业队伍及时点烧阻隔带。

(5)当高保护价值森林与重要设施目标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主要采取开设阻隔带、清除障碍物、应急取水、局部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实施保护。油库、液化气站、加油站、供电线路、重要仓库、射击场、炸药库、变电所等重要设施目标周围应急开设的阻隔带必须达到200米宽,必要时应果断采取“以火功火”的手段提前阻隔火场蔓延。

4.4.3火场督查组

预案启动后,林业局迅速派出火场督察组赶赴火场,配备通讯工具、定位仪和地图等,进入火场一线进行督查。

4.5新闻报道

4.5.1森林火灾新闻报道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以正面宣传为主。重点宣传各单位全力扑救森林火灾的情况,宣传扑火救灾的英勇事迹。除按有关规定需要保密的信息外,森林火灾信息由森林防火办公室负责发布。

4.5.2现场采访

记者按照国家规定赴现场采访,由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协调。林业局应指定专人负责接待新闻单位的采访人员,给予妥善安排。

4.5.3森林火灾新闻稿件审核

森林火灾新闻报道稿件,经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核实,由新闻单位按新闻纪律把关后发稿。重要新闻稿件、新闻录像片由前线扑火指挥部总指挥审定。

4.5.4森林火灾信息发布

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4.6森林火灾应急行动结束

当森林火灾扑灭后,要组织力量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现场24小时以上。经前线指挥部全面验收,确认火灾已彻底扑灭后,撤出看守人员,由启动预案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宣布应急行动结束。

4.7恢复与重建

迅速制定受灾单位恢复重建计划并组织实施。在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中,恢复与减灾行动能同时进行的,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同时进行恢复与减灾行动。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对因森林火灾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制订人员救助、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森林火灾引起的矛盾和纠纷。

5.2灾后重建

森林火灾发生地的穆棱林业局林场(所)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后重建工作,尽快保证基础设施和安居工程的恢复重建。

5.3森林火灾案件处理

对人为引起的森林火灾,由林业局森林公安机关对火灾肇事者进行侦查,依法进行处理。

5.4调查和火灾评估

森林火灾扑灭后,穆棱林业局要组织人员对起火时间、地点、原因、扑火物资消耗、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造成的人员伤亡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确定火灾损失情况,对一般、较大森林火灾要写出调查评估报告报管局森林防火办公室。

5.5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林业局要及时进行全面总结,找出预防、扑救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制定和落实改进措施,并在火灾扑灭3日内写出专题报告报管理局森林防火指挥部。

6综合保障

6.1物资器材保障。

1)备好扑火服装、扑火机具、运输车辆、野营装备等。

2)备好扑火队员当天用的食品。

3)要有标志:车有旗标,队领导有袖标,扑火队每25人要有一面旗帜。

6.2通信保障

1)加强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系统建设,配备与森林防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并依托和利用有线公用网,建立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相结合的反应迅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火场应急通信系统。

2)对外援扑火队伍携带的电台或对讲机等无线通讯设备,在“前指”通讯负责人的统一组织下插入火场网络,有条件的应与本单位保持联系。

3)前指-分指-火场扑火队以三级网络保持通讯,统一频点和呼号。做到既保证畅通又避免相互干扰。“前指”负责提出通讯计划、通讯要求、通讯纪律。“前指”、“分指”通讯工作,落实专人负责。

4)参战扑火的武警森林部队在保持内部联络的同时要随时与“前指”、“分指”保持联络。

6.3扑火力量保障

6.3.1扑火力量的组成

各林场(所)要建立森林防火专业队伍,组织半专业扑火队伍,达到基本满足当地森林扑火应急工作所需要求。

6.3.2扑火力量的调动

1)森林火灾发生后,需要增援时,由火灾发生地林场(所)提出申请,经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实施增援。调动扑火力量,原则上以森林防火专业队为主,职工群众为辅;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低火险区增援为主,高火险区增援为辅。在特殊情况下,可视当时火险程度和火灾发展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                                        

2)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明确扑火力量的出发和到达时间等要求,并随时掌握兵力调动的运行情况。局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对每次发布的调兵命令,调出队伍的类别、单位、人数、带队领导、运输工具、通讯器材、灭火机具、运行安全保障等和外援单位队伍调出后防范力量的补充做出明确安排。

3)需要武警森林部队增援时,由林业局按规定程序申报。

6.4医疗卫生保障

1)林业局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确定参与森林防火应急医疗卫生工作的人员名单,制订森林防火应急医疗卫生工作方案,并报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查。

2)林业局医疗卫生部门要做好药品供应,根据需要派医生随扑火队医护。

6.5治安保障

林业局森林公安部门应当拟订森林防火应急救援时警力集结、布控方案、值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维护社会治安的准备方案。

6.6物资保障

森林扑火物资供应,实行林业局、林场(所)分级负责制。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局森林扑火应急物资的调控和调度。

6.7紧急避险场所保障

各林场(所)应当建立紧急避险场所信息库,掌握其地点、功能、可容纳人数、目前使用情况等信息,在森林火灾扑救处置期间,可随时就近安全安置避险人员。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宣传教育

各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森林火灾预防和应对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宣传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宣传森林火灾报警电话。林区学校应当培训有关森林火灾预防、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和技能,向学生普及森林防火常识。

7.2培训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加强对指挥员以及林区干部职工安全扑火知识的培训,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讲座,使一线指挥员熟练掌握安全扑火的基本战术、火场组织指挥要领,防止扑火引发人员伤亡;对人民群众普及避火安全常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3预案演练

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按照预案内容有计划地组织预案演练,进行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

8监督检查与奖惩

8.1监督检查

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落实。

8.2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追究责任。

9附则

9.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穆棱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负责修订,制订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

各林场(所)应当根据局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订本单位具体行动方案,并报局森林防火办公室备案。

9.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穆棱局森林防火办公室负责解释。

9.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0附录

(1)穆棱林业局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启动审批表

(2)森林火灾情况通报审批表

(3)穆棱林业局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束审批表

 

 

 

 

 

 

 

 

穆棱局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启动审批表

呈报时间

                  

火场名称

 

 

启动预案

级别

 

穆棱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意见

 

 

 

森林火灾情况通报审批表

(第   号)

呈报单位

 

火场名称

 

 

 

 

 

 

 

(另附通报稿文稿)

穆棱局森林防火指挥  部意见

 

 

穆棱局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束审批表

呈报时间

                            

火场名称

 

应急处置任务完成

情况

 

穆棱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意见

 

领导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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