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林资字[2018]8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通知
各林场(所):
森林资源是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物质基础,也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为加强我局森林资源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严守生态红线,建立安全生态屏障,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
1、各林场(所)施业区内的多种经营养殖户(养牛、羊、猪)必须是林业职工;
2、禁止与外来人员合作养殖或转包养殖;
3、严禁用铁蒺藜圈围场地,已圈的立即自行拆除;
4、不得擅自串换及扩大养殖范围;
5、严禁在未成林造林地放牧;
6、严禁在保护区、森林公园、虎豹公园、国家级公益
林、生态脆弱区、水源地内放牧;
7、严禁在放牧区内乱建房屋等违法占用林地行为以及
毁坏林木、毁林开垦等违法违规行为。
如发现有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林场(所)党政领导责任。
黑龙江省穆棱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2018年6月28日
抄送:林政科、森保大队、各派出所、专员办、多经局、营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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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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