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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重点国有林管理局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2018-09-30

穆棱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局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林区畜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非洲猪瘟疫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顸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批示和国家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为指导思想。

二、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坚持预防为主,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按照“早、快、严、小”的要求,及早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林场(所)、街道(社区)负责扑灭本辖区内突发非洲猪瘟疫情,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二)快速反应,措施果断。各林场(所)、街道(社区)依照林业局要求,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突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理能力,若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应迅速作出反应,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三)完善机制,做好准备。各林场(所)、街道(社区)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的非洲猪瘟疫情预警、预报体系和机制,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四)广泛宣传,群防群控。各林场(所)、街道(社区)要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养殖场户与基层技术服务人员防范非洲猪瘟的意识,一旦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要依靠群众,形成群防群控的局面。

三、组织机构

成立穆棱重点国有林管理局非洲猪瘟防控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高太平

副组长:邹乐贵

办公室主任:赵洪林

成员单位:多种经营局、宣传部、纪委监察局、计划科

财务科、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交通局、城管局

商务局、质监局、卫计委、野生动植物保护科

林政科、街道(社区)、各林场(所)。

四、工作任务

按照“查、杀、堵、供、报”的总体要求,完成好非洲猪瘟的防控任务。

五、整治时间

(一)成立领导机构及排查阶段:(9月8日-9月12日)各成员单位按部门职责督导检查。

(二)严防严控阶段:(9月13日-10月8日)各成员单位按部门职责做好严防严控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9日-)按非洲猪瘟防控实际情况,进一步部署防控工作。

六、防控措施

(一)加强检疫和流通环节监管

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强化流通环节监管,严格对疑似非洲猪瘟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的检查和辨认。认真履行监管责任,近期,严禁县境内外运和外调入生猪,降低引入非洲猪瘟疫情风险。

(二)建立严格的巡查制度

要进一步落实动物防疫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好巡查制度,对巡查人员要提出高标准要求,做到每天巡查,确保养殖场生猪调运巡查全覆盖,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

(三)严格疫病诊断和疫情报告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排查,发现可疑疫情要及时上报,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按《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试行)》采集病料样品。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对履行职责不力或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动物疫情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四)积极宣传提高疫病防控能力

要加大非洲猪瘟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指导养猪场(户)做好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对生猪养殖、经营、屠宰等相关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增强自主防范意识,积极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要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养猪场(户)严禁从疫区和高风险区调入生猪,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治工作。

(五)加强饲养管理降低疫病发生风险

要加强对生猪养殖场(户)的指导,禁止从非洲猪瘟疫区和高风险区调购生猪及其产品。督促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强化封闭饲养,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尽量避免钝缘软蜱接触,定期开展消毒灭源,严禁使用泔水或餐余垃圾饲喂生猪,降低非洲猪瘟发生风险。

(六)强化应急值守与应急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落实重大动物疫病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接听和处置疫情举报信息,确保信息畅通。要加大消毒药品、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应急预备队,做好突发疫情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严格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有效应对,规范处置。

(七)切实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一旦发生可疑疫情,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非洲猪瘟可疑疫情应急处置指南》要求,对发病场(户)猪只实行严格的隔离监视,禁止易感动物及其产品和相关物品移动,必要时,采取封锁、扑杀等措施。疫情确诊后,按照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农业部《非洲猪瘟应急预案》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向穆棱市政府提岀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做好动物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八)密切配合,健全联防联控机制,确保防控效果

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控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抓早抓小、从严控制联防联控的原则,依法做好非洲猪瘟的防控工作。

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要强化野外巡护,对野猪疑似病例要按规定采样送检。

计划科、财务科要按国务院、财政部和省政府要求根据防控需求,做好疫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

质监局、卫计委要加强流通环节动物产品监管,严防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进入餐桌。

城管部门要加强监管泔水喂猪、泔水经营、泔水运转活动,加强餐厨剩余物收集、运输、储存处理环节监管,切断非洲猪瘟疫情通过餐厨剩余物传播的链条。

公安局要做好疫区安全保卫、社会冶安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配合畜牧部门做好疫情处理;依法加强有关案件侦办,对恶意传播非洲猪瘟疫情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旦查实要依法严厉打击。

宣传部要密切关注与非洲猪瘟有关的舆情动态,科学引导舆论,防止恶意炒作。

交通局、林政检查站要加强对公路运输生猪及其产品运输工具的监督、检查和登记,强化信息交流互通。

卫计委要加强人畜共患病知识宣传、解疑释惑和诊治,切实做好疫病防控工作。

各成员单位都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信息共享和措施联动,形成防控合力。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形势严峻,要切实提高警惕,严加防范,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在国家和省市及森工总局的统一指挥和部署下打赢非洲猪瘟“攻坚战”。

(二)落实动物防疫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作为,严格依法落实动物防疫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森工总局统一领导下,逐级压实动物防疫责任,科学、周密、扎实做好防控工作。各林场(所)、街道(社区)要对辖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分工,建立责任清单,逐级明确职责,层层传导压力。

(三)要做好市场供应和肉食品安全工作

要严格强化市场监测,维护市场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制定的防控非洲猪瘟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好防控工作。

 

黑龙江省穆棱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2018年9月12

 
民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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