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高中教师面试方案
穆棱林业局
根据《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所属林业局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黑森人发【2010】30号文件)和《关于确定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各学科及格分数线及入围比例问题的通知》(黑人发【2011】9号文件)的通知精神,森工系统招聘高中教师笔试后的面试工作由林业局负责,为提高我局教育教学水平,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快教师队伍梯队建设步伐,保证教学工作需要,确保招聘高中教师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面试操作程序,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面试原则
招聘教师面试工作在林业局招聘高中教师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森工总局统一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用23人入围面试人选。
二、专业及岗位
此次招聘原定8个专业、15个岗位,因美术专业笔试后无入围人员,岗位取消。
现招聘7个专业、14个岗位,共入围23人,其中:
语文3个岗位、入围5人;数学3个岗位、入围3人;英语3个岗位、入围7人;物理1个岗位、入围2人;化学1个岗位、入围1人;历史2个岗位、入围3人;政治1个岗位、入围2人。
三、面试办法和程序
面试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对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形象仪表、专业知识和从师素质等各方面综合考核。试讲采取说课、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试者课堂实践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说课80分、现场答辩2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一)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报到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1年5月5日—6日到穆棱林业局人事科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入围人员准予参加面试,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程。凡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具体事宜由人事部门通知入围人员。
(二)面试报到时间、地点及面试工作安排
面试时间:2011年5月14日—15日
面试地点:穆棱林业局第一中学
1、面试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参加森工总局组织统一笔试的准考证、面试证。
2、面试考场管理:面试考场实行封闭管理,应试人员中途不得离开考场,面试评委和考点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均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交给相关人员统一管理,否则取消应聘、评委资格。
(三)面试形式及内容
招聘高中教师面试采取说课、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各学科面试组设定评委7人;说课时间为10分钟、现场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招聘高中教师的说课内容为林区高中现行统一使用的教材。
1、说课的内容和方式:
说课内容:现行高中教材课本,面试时提供课本和教学用书,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
面试人员抽签确定说课顺序及说课课题,并在说课前20分钟,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到指定地点备课,完成说课稿。
2、面试人员在工作人员引领下凭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单、面试序号单进入备课室、面试室。面试时,面试人员不准泄露个人信息,否则,按违反面试纪律处理,严重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分组(入围参加面试人选23人)
同一岗位的考生应在同一天内进行面试,时间安排如下:
4、面试评分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最后分值按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的二位小数,面试成绩须经监督人员签字确认。
(四)预录
招聘高中教师应试人员按森工总局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两者之和计算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7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0%)]。面试结束后在纪委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统计考分,于2011年5月16日公布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预录人选。(总成绩相同时,笔试分数高者优先;如笔试、面试两项成绩均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师范类专业者优先)。
(五)体检与考核
2011年5月17日—18日由人事部门统一组织预录人员,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的有关要求,到穆棱林区医院接受身体检查。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人员,林业第一中学对其道德品质、思想政治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出示书面形式的政审材料)。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审批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人事、教育部门组织审核(预录人员必须及时提供本人人事档案)。根据审核情况,拟定招聘人员,由林业局人事部门上报总局人事局,经省森工总局人事局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网站和黑龙江林业报上公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人事部门上报总局人事局办理审批、落编等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由人事部门代理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人事关系转入生源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取消聘用资格。
四、 纪律要求
(一)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前30分钟到面试考场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二)面试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考生;
(三) 面试人员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当场对面试评委会的评分提出异议;
(四)严禁考生在面试考场内使用手机,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不记录成绩;
(五)所有考生在面试时不得谈及自己姓名、家庭等与面试无关的内容,若谈及则视为违纪舞弊。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为加强对招聘高中教师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高中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林业局成立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教师工作的日常事务。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凡与招聘教师对象有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组 长:杨文才
副组长:石凤鸣
成 员:杨世华 许凤岭 苗 恒 赵文谦
专业教师(临时抽调)周爱梅 邢茗琦
本方案由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