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林保字〔2018〕44号
东方红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关于开展
“爱鸟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2018年4月24日至30日黑龙江省第三十七届爱鸟周活动即将举办。为进一步提高林区广大职工群众、中小学生及社会各界人士爱鸟护鸟意识,加大对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宣传力度,落实森工会议关于抓好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有关要求,森工总局决定在我局举行全省森工“爱鸟周”活动启动仪式。现就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重要论述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及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利用和林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活动主题
建设好绿水青山,让鸟儿自由翱翔。
三、活动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专家授课
1、授课教师:请专家李晓民授课,普及保护鸟类和湿地、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范基本知识。
2、授课时间:4月24日上午8.30时至9.30时。
3、授课地点:第一小学电教室
责任部门:教育局、第一小学。
(二)“爱鸟周”活动启动仪式
1、启动时间:4月24日上午10时至11时
2、启动地点:东方广场
(三)仪式内容
1、鼓号队(领导入场开始)
责任部门:一小学
2、签名
责任部门:局团委(准备签字笔)
3、诗朗诵
责任部门:东方红中学
4、东方红领导讲话。
5、征文比赛颁奖活动
责任部门:宣传部
6、赠书(总局领导)
责任部门:保护科 一小学
7、授旗仪式
责任部门:局团委
8、上级领导讲话(许江)爱鸟周活动正式开始。
9、观看学生书画展、板报展。
责任部门: 宣传部 教育局 社区
(四)文艺演出
1、时间:4月24日下午1.30时至3时
地点:东方广场
责任部门:工会、宣传部、文化中心、社区
2、征文比赛活动:管理局在全林区开展以爱鸟护鸟为主要题材的征文比赛活动。
时间:2018年4月8日至4月16日
责任部门:宣传部、教育局、保护科
3、“爱鸟周”系列活动
时间:2018年4月24日至30日
(1)利用林业局电视台自办节目频道、东方红第一时间微信公众平台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中小学校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等形式组织学生学习爱鸟护鸟知识。各相关单位,社区居民委要深入社区、村屯宣传爱鸟护兽、保护湿地、普及野生动植物法律法规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范的基本知识,大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增强公众生态意识。
(2)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作并悬挂鸟笼,开展:“我给鸟儿一个家”活动。
责任部门:宣传部、教育局、社区、各林场(所)
四、组织机构
为有序、有力、有效开展“爱鸟周”系列宣传活动,特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安排活动的相关工作。
组 长:李香军
副组长:杨丽娟
成 员:马立冬、丛 琳、盖一江、孙殿龙、王远明、
王大龙、孔奕斐、赵孝国、袁 刚、李 艳、
孔祥革、马洪亮、韩学军、王庆臣、张文军、
王 伟、宫成志、龙江云、李志敏
领导小组设在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办公室,负责活动具体工作,联系电话0467-5912582。
办公室主任:杨丽娟
成 员:陈 践、王化利、丛 建
五、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爱鸟周”宣传活动的领导,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长效机制,周密安排宣传活动,做到形式新、效果好。
2、明确分工,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将各项活动落实到位,按照各自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形成合力、高标准完成各项活动任务,确保活动有组织、有规模、有影响、有实效。
3、加大宣传,营造气氛。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报刊等媒体,大力开展“爱鸟周”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宣传有关建设生态文明、野生动植物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创新宣传模式,扩大宣传效果。
黑龙江省东方红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2018年4月12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抄送:总局保护局,
局党政领导,
各相关科部室,存档(3)
东方红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