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林民政字〔2018〕58号
关于印发《东方红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东方红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工作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黑龙江省东方红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2018年4月18日
东方红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工作整改方案
为切实解决林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规范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东方红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解决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通过组织开展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林区廉租住房补贴对象的动态管理,做到政策把握准确、程序操作准确、对象审批准确的目标,全面提升廉租住房补贴发放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整改内容及步骤
根据《黑龙江省审计厅审计报告》(审报【2018】74号)文件要求,针对文件列表中,我局涉及的三条问题2户,任兴环和王国福退休已领取养老金仍然领取廉租房补贴资金,违规领取资金进行资金追回工作。
针对省审计厅问题汇总表中所涉及的人员,下发收缴通知书,逐一追回违规领取资金,并将违规资金返还至局廉租住房专户;由局民政、财务、住建等部门将整改情况汇总后,向管理局进行汇报;管理局将整改进行情况及时向总局有关部门进行书面汇报;管理局将追回的全部资金重新发放至符合条件的林区居民账户;管理局将整改完成情况及时向总局有关部门进行书面汇报。
三、整改领导小组
组长:顾新、张东海
副组长:李成军、葛媛媛
成员:民政局及住建局工作人员
四、总体要求
针对此次廉租房补贴发放问题,要求各相关单位及时总
结2017年廉租住房发放工作,重点对涉及到家庭收入、工商登记、养老金领取、车辆等信息,将作为今后我局廉租房货币补贴发放工作的重点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在今后的发放工作中必需对重点、疑点人员的信息进行反复核对,高质量的完成我局下一年度廉租房货币补贴资金申报、发放工作。
(此文件公开发布)
抄送:森工总局住建局,
向允彬书记,
财务科、民政局、住建局,存档(3)
东方红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