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林机电函〔2018〕12号
关于成立东方红林区电力企业国有产权
无偿划转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有关科室,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林区电力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按照省政府、森工总局的要求,成立东方红林区电力企业无偿划转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向允彬 管理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马立冬 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张建军 管理局机电交通局局长
王华平 东方红林区供电局局长
成 员:王贞毅 管理局财务科科长
张东海 管理局住建局局长
吴 健 东方红林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殿清 管理局资源科科长
黄智炜 管理局人事局局长
任建国 管理局劳动局局长
刘玉强 管理局社保局局长
王胜利 管理局法制办主任
孙明强 管理局信访局局长
于 凯 管理局计划科副科长
程玉彬 东方红林区供电局党支部书记
东方红林区电力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机电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管理局机电交通局局长张建军兼任,工作人员:于正海、陈冬成。
办公室电话:5912321 5912815
二、工作职责
统筹协调东方红林区供电局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研究解决划转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协助配合供电局及相关部门有序开展权证补办、清产核资、债权债务处置、职工安置、社保延续、产权变更等工作,确保无偿划转工作顺利进行。
三、有关要求
各科室及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联动协调,主动沟通、请示各自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履行好工作职责,依法依规推进划转工作。
黑龙江省东方红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2018年7月11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抄送:许栩局长、向允彬书记、李香军副局长、
陈龙虎副局长、曹阳副局长、陈宝莹总会计师,
存档(3)
东方红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7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