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局办事指南
广告业务
办公地点:广播电视局(北山公园内)二楼广告办公室
提供材料:
1餐饮类广告:需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复印件。
2、房产证丢失广告:需要房产证发证机关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医药类广告:需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复印件,卫生部门证明、药品证明等。
办理程序:
1、持以上材料到广播电视局(北山公园内)二楼广告办公室办理。
2、落实录像时间。
办结时限:按客户要求
收费标准:按照《广告收费标准》办理
服务电话:0467-591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