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林办字〔2018〕10号
关于《东方红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2018年冬季清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址各单位:
现将《东方红重点国有林管理局2018年冬季清雪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接到文件后,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
此通知
附:1.清雪严密工作责任划分说明
2.清雪单位一览表
黑龙江省东方红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
东方红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2018年冬季清雪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确保林城冬季的道路畅通、整洁有序,方便林区群众的正常出行和行车安全,结合管理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林城冬季清雪保畅工作以统一调度、科学组织、合理安排、确保畅通为原则,以方便百姓出行安全为目的。必须做到不因下雪封道,雪停当天路面无积雪。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清雪工作的顺利完成,管理局成立清雪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香军
副组长:孙和江、刘子林
成 员:黄宝林、王达、许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王达,办公室电话:5912110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负责本责任区内的柏油路和人行道的清雪任务,以雪为令,无双休日,无节假日,无论大雪小雪,雪停后组织本单位人员,清理各自责任区的雪,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清雪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工作要求(清雪标准)如下:
1.柏油路面、人行道路面以及通往小区和巷道的路口无积雪,必须见柏油路面、人行道彩砖及路牙石。
2.道路中凡影响清雪作业的车辆,由交警部门负责清理,必要时要拖离现场。
3.积雪要堆放到绿化草坪中,堆放要平整有型,不能堆压到道路两侧的绿化灌木中。
4.各责任区的积雪要当天清理完毕且必须达标。
5.各单位清雪完毕后,必须经城管验收合格后方可撤离。
四、保证措施
1.城管监察大队代表管理局对各单位的清雪工作组织、协调、督查及验收,合格后发放清雪验收告知书。
2.广电局要跟踪报道各单位的清雪进展情况。
3.清雪任务凡不能按时完成、质量不合格的单位,管理局将通报批评、电视曝光、扣除单位党政负责人人民币500元/次,并将纳入全年工作考核。
(此文件公开发布)
抄送:李香军副局长,
存档(3)
东方红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