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林业地区民政局现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进行采集,请下列人员自愿到民政局当面采集信息,相关事项如下:
一、信息采集对象为十二类人员,包括:
1、军队转业干部
2、退役士兵
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4、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
5、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6、复员军人
7、残疾军人
8、伤残民兵民工
9、烈士遗属
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11、病故军人遗属
12、现役军人家属
二、携带材料包括户口本原件(东方红本地户口)、身份证原件、相关身份佐证材料原件(如退役士兵的退伍证、残疾军人的残疾军人证、烈士遗属的烈属证等)。
三、采集时间及地点,采集工作将长期进行,先期工作将按社区和林场顺序开展,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先到社区或林场报到,听社区或林场通知,按顺序进行采集。本省内户口的人员可到省内居住地社区进行异地信息采集。
采集地点为东方红林区民政局,位置在平安社区对面大厅三楼东头民政局综合办公室。
东方红林业地区民政局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