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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林业地区民政局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进行采集的通知
2018-12-03

 

东方红林业地区民政局现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进行采集,请下列人员自愿到民政局当面采集信息,相关事项如下:

一、信息采集对象为十二类人员,包括:

1、军队转业干部 

2、退役士兵

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4、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

5、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6、复员军人

7、残疾军人

8、伤残民兵民工

9、烈士遗属

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11、病故军人遗属

12、现役军人家属

二、携带材料包括户口本原件(东方红本地户口)、身份证原件、相关身份佐证材料原件(如退役士兵的退伍证、残疾军人的残疾军人证、烈士遗属的烈属证等)。

三、采集时间及地点,采集工作将长期进行,先期工作将按社区和林场顺序开展,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先到社区或林场报到,听社区或林场通知,按顺序进行采集。本省内户口的人员可到省内居住地社区进行异地信息采集。

采集地点为东方红林区民政局,位置在平安社区对面大厅三楼东头民政局综合办公室。

 

东方红林业地区民政局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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