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已参加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员。
二、办理社会保障卡需要提供的材料、办理程序
1、初次办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必须本人影像采集,指纹采集。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人员缴纳工本费20元,到社保局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处办理。
2、补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如他人代办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联系电话,缴纳补卡工本费30元,到社保局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处办理。
3、取卡:提供本人身份证、联系电话;如他人代办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联系电话。
在职人员在单位劳资领取。
退休人员:山下退休人员退管中心、山上退休在单位劳资领取。
安置、集体、知青未退休人员在社保局社会保障卡办理处领取。
城镇居民:东方红居住在社区居民委领取、在山上居住的单位劳资领取。
4、社会保障卡解卡、重新设定密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医保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写明本人联系电话。如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联系电话,到社保局社会保障卡办理处办理。
三、受理时限、部门和联系电话
1、法定工作日。
2、由本人或经办人持上述材料到上述部门办理。
3、联系电话:0467—5911373
东方红林业地区社会保险局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