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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从严治林转变监督思路为实现鹤立林区林茂财丰企兴民富而奋斗
2017-01-16

在鹤立林业局十七届八次职工代表、0一六年度劳模表彰大会

暨二0一七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曲兆峰

    2017年1月

 

各位代表,同志们:

“国有良策民心暖,林沐春风姿态新”。在举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治国方略之际,鹤立林业局十七届八次职工代表、2016年度劳模表彰大会、2017年工作会议今天胜利召开了。首先,请允许我代表驻鹤立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向大会的胜利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刚才,波堂局长代表林业局做了实事求是、内涵丰富、立意高远、切实可行的行政工作报告,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列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并提出了严格要求和具体措施,我完全赞同。下面,围绕鹤立林区资源监督、经济发展这个主题,就2017年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工作质量有新提高

    过去的2016年,驻局专员办在总局的正确领导下,在驻省专员办的指导下,通过鹤立林业局党政机关的密切配合和全力支持,积极开展了以下八项工作,工作质量较上年有了新提高。

一是会同营林部门,历时一个多月,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全局8.9万亩中幼林抚育和1190亩退耕还林的检查验收工作;

二是历时一个月,对全局的营林生产刀抚作业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

三是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了高质量的林地核查工作。摸清了林地使用底数,非法侵占林地现象,明显得到控制;

四是认真开展了高密度、高质量的林政监督检查工作,有效的加强了本地区的食用菌原料、棚房用料、烧柴的管理;

五是认真开展了森调质量的监督检查,监督站长与森调小队跟班督导,并实行了森调情况周报制度;

六是历时一个月,完成了对森林抚育调查设计质量的检查验收,保质保量的完成了检查任务;

七是高质量的完成了本战线的上级调研和本局的调研工作;

八是保质保量的完成了本战线人员培训工作,新形势、新理念、新知识的认知程度明显提升。有利地指导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森林资源监督和管理方面依然存在不足。例如:森林抚育生产中,半截号、漏抚、不按设计作业等违规现象还时有发生;存在林木郁闭度较大,不适宜林冠下补植补造问题;发展林下经济时,存在不同程度的资源破坏,环境污染问题;非法开垦蚕食林地、拱地头、扩地边的问题仍然没有完全禁止;非法盗伐林木现象还时有发生。

二、解决资源监督与企业转型问题有新举措

工作中,我们坚持从林业发展和森林资源管理实际出发,一切围绕“保护、发展、稳定”六个字做文章,既要保护培育好资源,又要科学合理利用好资源,立足本职,认真履行职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与依法监督、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既不抛开监督职能去“服务”大局,也坚决防止不顾大局单纯监督的错误思想和做法,绝不以局部代替全局,更没有为了局部利益妨碍和影响大局。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在保护好森林资源的前提下、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充分利用好森林资源。我们在工作中,积极处理好兴林与富民的关系,把发展林业和职工致富紧密结合起来,把林业建设和生态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紧密结合起来。在改善生态的同时,促进职工增收,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支持企业发挥资源优势,充分利用林业的特色产业,如森林旅游、林下经济、种苗产业等,使森林发挥最大效益。配合企业,为积极推进鹤立林区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尽职尽责,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2017年资源监督工作总体有新思路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我们必须提高对生态保护的认识,支持企业和职工合理守法开发、利用森林资源,扎实有效地做好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工作。

2017年驻局专员办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依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新理念,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局经济发展大局,以保护森林资源为重点,以维护生态安全为核心,以推动监督管理方式创新为动力,做到林地保障上有新作为,资源保护上有新举措,生态建设上有新成果,执法监督上有新力度,为加快全局经济发展和生态进步提供资源保障。

为做好2017年监督工作,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六个意识”,全面做好资源监督“四项重点工作”。即:

一是要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紧紧把握绿色发展的科学内涵,坚持走生态优先、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推进生态保护,必须理念先行,必须从长远利益、大局利益考虑。在新常态下,必须正确处理好生态建设与民生改善的关系,处理好经济转型发展与森林资源保护的关系,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林区生产力,扩大森林资源数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就是保护林区生产力的理念,绝不允许打着转型发展的幌子破坏森林资源,导致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流失。

二是要牢固树立生态保护是林业生存发展根基的意识,进一步强化对林地资源的保护和监管。近年来,林区毁林开垦,蚕食林地,项目建设违法使用林地等问题时有发生,靠山吃山的思想根基尚存,林地、林权保护管理已经成为当前林区森林资源监管中最紧迫、最突出、最严峻的问题。今年我们要对现有的林地严格管理和监督,对非法侵占和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的要限期依法收回,对发生的违法征占用林地的问题,要依法严肃查处。坚决防止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不批也占问题再度发生。努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山有责,寸土不失,寸山必守。

三是要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的责任意识,努力肩负起森林资源培育的历史重任。“全面停伐”是中央的重大决策,也是森林资源承载力达到极限的必然选择。必须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森林抚育经营是提高林业建设质量效益的重要措施。牢固树立“科学经营”理念,森林抚育的第一目标是提高森林质量,改善林分结构,实现可持续经营,决不能走入以单纯追求效益、“就业养人”、“获取剩余物”等为目的的误区。按照“保育结合、量质优先、因地制宜、因林施策”的原则,科学制定森林抚育规划,统筹布局,整体推进。建立健全抚育质量管理制度,严把“调查设计、生产作业、检查验收”关。要建立责任追溯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谁设计、谁作业、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检查核查中发现森林抚育质量不合格的林场、林班、小班,对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都要进行责任追究。

针对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发现的问题,山上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黑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追究破坏森林资源直接违法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监管和领导责任,对已调动或升迁的也要追踪问责。对发现的每个问题,都要落实明确的责任领导、责任人,要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整改工作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做到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人人尽责、问责追责到底。

目前,我们结合正在开展的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制定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督办本辖区打击行动。对查出的问题,驻局专员办要形成报告上报,并签署明确意见。

四是牢固树立依法治林意识,维护林地资源安全。全面加大督查督办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力度,增强联查、联办、联管的工作力度,扩大宣传面、巡查面、举报面,营氛围、造声势、成态势、出成果,使鹤立林区人民牢固树立依法治林的常态化理念

五是牢固树立“防大火”的意识,确保林区无各类森林火灾、火警的发生。森林,最大的敌人莫过于森林火灾。“辛辛苦苦几十年,星火燎原当日完”、“护林防火,人人有责”、“致富千日功,火烧当日穷”。这看似一般的口号和语言,却不是一般的要求和提醒,这是“警钟”。这“警钟”要时刻长鸣在耳边,常记在心中,掌控在手中。

我局仅有7万多公顷的施业区面积,却是2万多人的生存之地。看不住、管不好,对国家、对职工、对子孙没法交代!防火的这些事,无论常规的、非常规的,都要认真办好;可知的、未知的,都要竭尽全力;领导干部、职工群众,人人都是责任人。防火工作我们有专人管、有预案、有方案、有规章、有制度、有队伍,最不能或缺的就是责任心、事业心,最不应该持有的就是粗心大意和掉以轻心。

六是牢固树立学习意识,提升资源监督战线整体水平。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历史走到今天,我们仍然强调要加强学习。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熟知战线工作规程、规章,学会了化繁为简、提高效率、工作方式、方法和技巧,监督战线的工作人员(包括林场所党政领导和业务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学习,提升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提升自己的适应能力、担当能力、执行能力和创新能力。愚者找阻力,智者找助力,只有认真学习,才是最扎实、最有效的捷径。

2017年要做好四项重点工作:

(一)严格对林地湿地红线的监管。国家林业局在自然生态系统中率先划定了林地和森林、湿地、荒漠植被、物种保护4条生态红线。对于鹤立林业局来讲,我认为林地和湿地保护这两条红线是最根本、最基础的,是重中之重。2017年,驻局专员办第一位的任务就是做好林地湿地保护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管,建立林地湿地红线保护“约谈制度”和“红牌制度”。对在林地湿地保护管理中存在一定问题的林场所的党政领导实行约谈(包括卫星卫片判读出来的问题),提出黄牌警告;对造成林地湿地重大损失的林场所出示红牌,严格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对森林经营质量的监管。森林经营的目的是培育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提高森林经营质量、加快森林培育速度,已势在必行、迫在眉睫。我们要牢固树立以培育森林资源为目的的森林经营理念,进一步强化对森林经营全过程的监管,全面加大森林抚育力度,重点解决好中幼林密度过大、枯损严重、生长受阻等问题,着力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促使森林资源从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提升型转变。 

(三)严格森林案件的查办督办。继续突出 “四个监督”,即突出对经营行为的监督,突出对企业法人的监督,突出对重大问题的监督,突出对征占、使用林地的监督,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对重大案件和热点案件要强力查办督办,依法严厉打击,以刚性化的监督手段和措施,坚决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蔓延。

(四)严格履行森林资源监管服务职能。我们要积极为鹤立林区转变发展方式搞好服务,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工作要努力实现“四个转变”,即实现监督重心从微观监督向微观监督与宏观监督并重转变,监督关口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事中整改转变,监督内容从单纯以监督为主向监督、管理、服务并重转变,监督手段从被动应付向主动监督、科学监督转变。

同志们,“青山常在,永续利用”是林业工作者的永恒主题。我们要在总局、驻省专员办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立足从严治林,转变监督思路,为实现鹤立林区林茂财丰、企兴民富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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