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林防字[2018]175号
关于下发《桦南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局各相关部门、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现将桦林防字[2018]175号《桦南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原桦林多字[2018]158号文件废止。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桦南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2018年10月3日
黑龙江省桦南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3日印发
共印:70份。
桦南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局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和护林防火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森林资源,依据《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结合秋季森林防火工作和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森林资源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严禁秸秆焚烧行为,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新途径,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森工总局统一部署,从今年开始在全局范围内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并将林场所在地周围5公里,主干道路两侧2公里,划为秸秆禁烧的重点区域,确保全局“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秸秆禁烧和森林防火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管理局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山上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成员。建立管理局(二级)、林场(所)农场(三级)两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局领导包山上单位,各单位领导包林班、农户的禁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领导小组名单、两级网格化管理体系表附后)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局、场二级网格管理体系
管理局以联防区为单位,林场(所)农场为单元,划分管理责任区域。山上各单位以沟系为单位,林班为单元,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管理体系。
(二)明确管理责任
局级网格。管理局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秸秆禁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森防指各副指挥长和包片单位负责人同时担负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责任人,与管理局二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分网格长和网格员、联络员同奖同罚。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林场所农场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负责督促实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工作和秸秆禁烧期间的日常巡查及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及时处置由秸秆焚烧引起的突发性事件。
组织成立场所级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和20个禁烧小分队(防火专业队)。每个禁烧小分队具体负责所在场所的秸秆禁烧工作,负责本区域秸秆集中堆放点的规划、布点和管理,负责秸秆禁烧期间的日常巡查及处罚工作。
三级网格。山上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本级管理的主要责任人。成立三级工作组。负责本场所的秸秆禁烧工作,将本单位所属区域分片由工作组成员包干负责,确保本地秸秆不焚烧;负责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政策、环保以及秸秆利用等知识的宣传工作,秸秆禁烧行政告知的逐户落实工作;负责秸秆田头堆腐还田、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等秸秆禁烧措施的落实和执行;负责组织种植户将秸秆搬运到指定集中堆放点和对集中堆放点的管理;负责秸秆禁烧期间的地块巡查及种植户的联防联控工作。在秸秆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重点区域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禁烧期间,要将重点区域秸秆面积逐户、逐块登记造册,明确分工,责任到各户、到地块。
管理局成立督察组,由防火办、多经局、农业局、纪委、监察局、森保科、派出所、检察院、法院、宣传部等组成,按照部门联合、形成合力,统一执法的要求,在禁烧期间,不定期对全局山上各单位进行督察和处罚。山上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务必要坚守岗位,没经上级批准不得外出,24小时必须有负责人坚守;禁烧小分队一律驻场工作。督察举报电话:13504694641
五、组织保障
(一)广泛宣传,加强引导
组织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知晓率,使广大职工群众理解支持禁烧工作。宣传部、农业局为主,成立宣传组,负责印制《禁烧秸秆的通告》,并组织山上各单位张贴;利用广播、宣传车、横幅、标语等有效宣传手段,集中宣传,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负责适时编写工作简报,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及时向上级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督查,加强指导
开展禁烧督查是确保禁烧取得实效的主要手段,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组要认真负责,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活动,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给予指导;对在禁烧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查处。山上各单位要加强巡逻和检查,发现焚烧现象,坚决予以制止,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经济、法律制裁,坚决控制第一把火,重罚重处前3把火。
(三)严看死守,务求实效
一是要看好收割机械,严格控制留茬高度,不超过15厘米。二是各场要合理安排好秸秆堆放点,广泛发动群众主动搬运秸秆离田,综合利用。三是要责任到人。所有秸秆禁烧重点区域都要分片确定专人监管,并按地块承包人划分,保证有一名工作人员联系、一名场干部负责,一名具体监管责任人;四是要防控好重点时段。重点守住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等3个重点时段。
(四)严罚重处,确保禁烧
公安局森保大队,山上各派出所要立即行动起来,全程参与禁烧行动,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按照有关法规该罚的重罚、该拘留的拘留,情节较重的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确保全局“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秸秆禁烧和森林防火工作。
(五)应急处置,确保安全
要结合森林防火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焚烧秸秆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局专业扑火队要进入临战状态,确保拉得出、行动快、打得了。各场要组织好专业扑火队,检修好灭火器械和工具,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
(六)积极探索,综合利用
努力拓展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力度,大力推进秸秆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原料化,推广机械化低茬收割、粉碎还田,深耕深松等耕作技术,从根本上防止焚烧秸秆问题。对未利用的存量秸秆实行集中存放、专人看管,逐步进行消化利用,发展林业循环经济。
(七)目标考核,奖罚兑现
1、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建立包场制度,管理局领导小组和部门负责人、山上各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种植秸秆面积逐户、逐块登记造册工作,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到户、到地块。力争禁烧期间,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2、做好禁烧期间值班值宿工作。局级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值班,各分网格长轮流带班,明确交接班时间,对全局秸秆禁烧工作统筹组织协调。山上各单位确保值班值宿制度的严格执行,确保禁烧期间通信畅通,令行禁止。局秸秆禁烧工作值班电话:0454--6685037(局防火办)。
3、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工作结束后管理局要对两级网格化管理责任人,责任单位和各工作组进行工作考核。在禁烧期间,未发生一处着火点的,管理局给予重奖,纳入考核业绩;凡因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焚烧案件发生的,将对山上各单位及包保责任人追究责任,视情节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至免职等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发生着火点,经核实,每处罚款1万元,由所在单位承担;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山上各单位一票否决指标。山上各单位要公开电话、微信、电子邮箱等举报途径,举报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一方面要严厉打击骗取举报奖励的恶意焚烧行为。另一方面要保护举报人的个人隐私,从严处理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
桦南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网格化管理组织机构
一、桦南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隋晓东
常务副组长:李国祥
副 组 长:朱佑征、秦 利、孟宪哲、张靖宇、孙明林、史营林、赵东秋、李宝国、夏俊奎、张秀珍、李长林、王金成、秦景铎、刘思顺、姚志远
成 员:赵富贵、吕 平、焦昌志、张锦全、王 强、欧金良、张景波、闫红民、陈永胜、闫秀峰、石兴霞、郭学田、于连新、王万林、韩 进、代雨仙、苗树臣、谢永民、贾婧婧、姜效国、高广义、刘远鹏
下设办公室
主 任:姚志远
副主任:高广义
成员单位:防火办、多经局、农业局、山上派出所全体
办公室设在:局办公楼501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4--6685037
二、桦南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禁止秸秆露天焚烧两级网格化管理体系责任分工(见附表)
1、管理局二级网格化管理体系
总网格长:隋晓东
(1)分网格长:朱佑征包
包片责任单位:下桦、种子园
网格员(兼联络员):石兴霞
(2)分网格长:张秀珍
包片责任单位:长青、永青
网格员(兼联络员):闫秀峰
(3)分网格长:秦景铎
包片责任单位:七星、先锋
网格员(兼联络员):张景波
(4)分网格长:张靖宇
包片责任单位:大肚川、四方台
网格员(兼联络员):于连新
(5)分网格长:史营林
包片责任单位:红光、红光煤矿、金沙
红光、红光煤矿网格员(兼联络员):赵富贵
金沙网格员(兼联络员):代雨仙
(6)分网格长:赵东秋
包片责任单位:新青、向阳
新青网格员(兼联络员):韩进
向阳网格员(兼联络员):闫红民
(7)分网格长:孙明林
包片责任单位:胜利、密林
胜利网格员(兼联络员):郭学田
密林网格员(兼联络员):欧金良
(8)分网格长:李宝国
包片责任单位:龙爪、北山口
网格员(兼联络员):王万林
(9)分网格长:夏俊奎
包片责任单位:泥源、岚峰
网格员(兼联络员):苗树臣
(10)分网格长:王金成
包片责任单位:岚棒、红霞
岚棒网格员(兼联络员):王强
红霞网格员(兼联络员):谢永民
(11)网格长:李长林
包片责任单位:新建林场
网格员(兼联络员):李长林
(12)网格长:张天平
包片责任单位:新兴林场
网格员(兼联络员):张天平
(13)网格长:王海波
包片责任单位:红山林场
网格员(兼联络员):王海波
(14)总联络员
姚志远(防火办主任)电话:13845492857
(15)森防指各副指挥长和包片单位负责人同时担负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责任人,与管理局二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分网格长和网格员、联络员同奖同罚。
2、场所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见附表)
(1)各林场所、农场总网格长:为局级网络化管理体系中责任单位的分网格长。
(2)各林场所、农场分网格长、网格员、联络员:为场级网络化管理体系中责任单位的分网格长、网格员、联络员。
(3)责任区划分按各单位填报的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表为准。
三、督察组
组 长:张靖宇、李国祥、李宝国、王金成、关 力、 马文波
副 组 长:姚志远、焦昌志、于连新、李伟华、吕 平、
姜忠伟、韩光忠、姜效国、刘思顺、欧金良
成员单位:防火办、多经局、农业局、纪 委、监察局、 森保科、派出所、检察院、法 院、宣传部
四、宣传组
组 长:张秀珍、夏俊奎
副 组 长:姚志远、焦昌志、刘思顺、王 强、刘尉君、 姜效国、贾婧婧、何春军、陈兆奎
成员单位:防火办、多经局、宣传部、行 办、党 办、
农业局、记者站、政法委、工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