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林局天保发【2018】9号
清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2017年度
森林资源管护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森林资源管护考核办法》(黑森资[2014]387号)文件精神,及《清河林业局森林资源管护考核办法》,管理局森林资源管护大队于2018年1月4日至10日,历时七天时间,对各管护中队森林资源管护情况进行了年度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基本情况
1、森林资源管护面积情况
局规划管护面积130954公顷,落实管护面积142930公顷。各管护中队按实际管护面积落实了管护责任区。
2、森林资源管护队伍建设情况
各林场都成立了以林场场长为中队长的森林资源管护中队,并在已撤并的林场(所)设立了森林资源管护小队(站点)。
同时制定了森林资源管护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管护责任区分布图、管护人员公示表、管护工作责任及各项规章制度、管护组织机构全部上墙。
大部分管护中队、站点通讯、交通、供电、电视机等日常生活设施基本齐全,管护站点庭院建设干净整洁,绿化美观;在管护站点和临近公路的管护责任区设置了宣传牌和标志牌。
二、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检查结果
1、森林资源管护组织机构,责任落实情况
(1)管护组织机构
各林场都成立了以场长为组长的森林资源管护领导小组。
(2)责任落实情况
局规划管护面积130954公顷,落实管护面积142930公顷,管护责任落实率为100%。并层层签订管护责任书。局森林资源管护大队与森林资源管护中队签订了森林资源管护责任状;森林资源管护中队与管护责任人签订了森林资源管护责任书,签订率为100%。
(3)未发生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人畜破坏未成林造林地、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等问题。
2、档案管理情况
大部分单位档案资料齐全、装订成册、归档立卷、规范整洁,并设有专(兼职)人员、专柜、专室进行管理。
3、森林资源巡护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
局森林资源管护大队每月都对管护中队进行检查,森林防火戒严期每月至少检查三次。管护中队每月都对管护人上岗巡护情况进行检查并有巡查记录,管护责任人能够对管护责任区进行巡查、巡护,填写记录,绝大部分单位每月巡山巡护时间不少于22天以上,并且在防火戒严期间加强巡护力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森林资源管护费支付全部由森林资源管护大队签置意见。森林资源管护费用的使用和管理没有违规情况。
4、管护效果、考核结果情况
(1)、没有发生森林火灾。
(2)、没有发生森林病虫鼠害等问题
(3)、没有发生森林资源刑事案件。
(4)、森林资源管护年度考核平均得分为96.6分。
三、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存在问题
1、个别管护站设施设备比较陈旧,维修不及时,或缺少必要的通讯工具和交通工具。现代化巡护手段薄弱,有的管护站还没有设立管护房舍。如:松林管护站。
2、管护巡山巡护工作不认真,记录不详细,个别巡护记录填写不符合实际情况。个别管护中队没有检查管护人上岗巡护情况的检查记录。
3、大部分单位档案管理规范程度还需加强,归档内容不全,不同程度的存在需要归档的材料没全部立卷归档,部分单位天保工程档案管理没有设专室、专柜统一管理。如:森林抚育档案材料大部分单位就没有组卷立卷,没有与其它的天保工程档案进行统一管理。
4、个别单位存在林木被破坏损伤的现象。
四、整改措施
1、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强管护站(点)的建设,及管护设备的更新配备,完善管护体系和机制。
2 、在现有的条件下各林场天保档案要求设专柜、专室统一管理。
3、森林管护巡护记录要按天进行记录,各种档案材料要妥善保管,及时归档立卷。
4、加强巡护力度,及时发现或杜绝破坏林地、林木的行为。必须提升现代化巡护能力,适应健全森林资源管护和监管体系,提高维护森林安全能力的需要。
附:清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森林资源管护年度评分表
黑龙江省清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二O一八年一月十九日
抄报: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天保办
抄送:天保办、资源林政科,张局长、葛局长 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