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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走进客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2018-12-01

 

冬季来临,为切实提升广大客运车辆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冬季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1月28日,清河林业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领导走进兴源客运公司,组织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及驾驶人,开展冬季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队长丛彦录向大家说明了此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并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对于如何做到安全文明行车丛队长强调:一是客运企业负责人及驾驶人要高度重视,做好各项安全预防措施,树立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二是驾驶员在行车过程要克服侥幸、麻痹思想,吸取典型案例的惨痛教训,遵章、安全、文明驾驶,真正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三是出行时务必谨慎驾车,做到不开疲劳车、不开超载车、不开带病车、不开超速车,切实增强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确保行车安全;四是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要积极做好对客运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强化各项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忠实履行职责,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落实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五是要求驾驶人严格落实车辆管理规定,禁止托运危险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行车安全;六是冬季天气恶劣,雪天行车危险,督促客运驾驶员要保持良好心态,增强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切勿开霸道车、赌气车,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旅客安全。

 

通过此次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客运企业从业人员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为创造和谐、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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