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林卫〔2018〕231号
黑龙江省双鸭山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关于开
展2018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现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
为做好现场绩效评价工作,真实、客观地反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推动项目任务落实,提高服务质量、数量和居民感受度,依据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现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龙森社〔2018〕152号)及《黑龙江省双鸭山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关于印发<双鸭山重点国有林管理局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现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双林卫[2018]226号)等文件要求,林业局拟于2018年12 月13日-2018年12月19日开展2018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现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专业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及11个林场卫生所。
二、评价内容
绩效评价主要针对2018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效果四部分。现场评价实行百分制,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和项目效果四部分。
(一)组织管理。评价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职责分工和落实、人员培训情况。评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分工和落实、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人员培训、项目宣传、绩效评价工作落实等情况。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报数据及时性和合理性。
(二)资金管理。评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它相关服务提供机构的预算执行、财务管理等情况。
(三)项目执行。评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包括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数据来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四)项目效果。评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成效。包括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健康素养知识的知晓率,重点服务对象对服务的满意度和入户服务的感受度。
三、评价方式
(一)平台核查。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2018年第二次年报数据进行核查分析。
(二)现场复核。查阅和收集有关文件、数据、问题整改情况和其它相关资料;检查并复核项目单位自查情况;通过数量(质量)核查、考试、问卷调查、电话访谈和入户访谈等手段评价项目进展及效果。
(三)现场反馈。现场评价组在离开前,要及时与各单位进行问题反馈和交流,以绩效评价促进项目更好实施。
(四)评价复核。现场评价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评价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可信性进行复核,校正或清理错误的数据。
(五)汇总、分析评价数据,形成评价报告;整理保存评价过程资料,总结评价工作经验及问题,形成年度评价工作总结。
四、评价时间
(一)现场评价时间:预计2018年12月13日-2018年12月19日, 每个单位半天左右时间。
(二)评价复核时间:2018年12月20日 。对评价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可信性进行复核,校正或清理错误的数据,公示评价结果,形成评价报告和评价通报。
(三)上报评价结果和报告时间:我局将于2018年12月20日前将评价结果和报告分别报送集团公司社会事务部和财务部门。
五、评价专家组人员
现场评价专家组人员必须具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管理、服务工作经验,责任心强,具有协作精神。专家组人员从我局财务科、卫生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抽调。
六、评价结果应用
建立评价结果与补助经费挂钩的奖惩机制。2018年根据评价及排序结果,至少扣减一个单位不高于10%的资金,用于奖励评价结果优先的单位。
七、相关要求
(一)被检单位负责准备1台血压计、1台血糖测试仪和试纸条,供现场测量血压和血糖用。
(二)现场评价时,提供备查材料有时限要求,超过30分钟不能提供备查材料的,视为没有。
(三)评价组在评价结束后进行口头反馈。各单位能立即整改的限时整改,完善相关工作和佐证材料,为迎接集团公司评价做好准备。
(四)严格绩效评价工作纪律。评价组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现场评价,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场评价要轻车简从,严禁超标准接待、赠送礼品,严禁提供虚假材料或妨碍评价专家正常工作等情况发生。
附件1:2018年现场评价专家人员名单
附件2:2018年度现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黑龙江省双鸭山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2018年12月13日
抄送:财务科、卫生局、办公室。
双鸭山林业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13日印发
附件1
2018年现场评价专家人员名单
组 长:吕凤英 卫生局局长
成 员:王晓波 财务科副科长
陈立凤 卫生局、疾控中心
李 楠 卫生局、疾控中心
刘 焱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颜慧敏 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