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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双鸭山林业局关于印发《双鸭山林区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12-17

 

双林消〔2018〕233号

 

黑龙江省双鸭山林业局关于印发《双鸭山林区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

现将《双鸭山林区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双鸭山林区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黑龙江省双鸭山林业局

2018年12月17日

 

                                                         

  抄送:办公室。                                                  

  双鸭山林业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17日印发  

附件

 

双鸭山林区2018年今冬明春

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冬春季节,天气寒冷、风干物燥,历来是火灾高发季节。为动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按照省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我局决定自2018年12月17日至2019年5月15日在双鸭山林区范围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林业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强化各项防控措施,集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推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坚持综合治理。有关部门加强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防范,强化协作配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集中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坚持单位主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建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四)坚持群防群治。各林场、居民委加强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内容,整合发挥基层力量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

(五)坚持从严问责。公安消防大队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问责,推动隐患整改;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责任。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检查治理

1.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宾馆饭店、商店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民政、消防部门督促青山老年公寓严格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加强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住建部门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监管,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留宿人员、违规动火动焊等行为。卫生健康部门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加强对医院门诊、病房楼等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落实各项措施。

2.强化林场社区检查巡查。林场、居民委组织开展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公安消防大队组织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林场组织居民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安排人员夜间巡查,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建全社区微型消防站,每个设有管理部门、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要建立微型消防站,结合值班安排,明确每班次不少于3名专(兼)职消防队员在岗在位,保证24小时值班,尤其是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3.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18年12月底前,各林场组织对电动自行车拥有人统一进行登记造册。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设置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4.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治理。根据双鸭山林区实际,对医院、社会福利机构(附件1),九小场所、居民住宅、群租房(附件2)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力减少火灾总量,有效控制亡人火灾事故。

5.全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对现存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落实领导责任、主管行业部门责任、监管部门责任、隐患单位主体责任,逐一签订《整改责任书》,对每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确定隐患整改清单,加强整改期间安全防范,确保重大火灾隐患按期销案。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林业局挂牌督办,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分批次通过媒体予以公布曝光,强力推动整改。对整改迟缓、久拖不改的要约谈有关行业部门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负责人,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下发通报。

6.做好大风天火灾防范。制定完善大风天气应急预案,成立大风天气灭火作战指挥部,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五级和五级以上大风天、高火险天气,各林场要发布禁火命令,及时督促广大居民群众严格火电源管理,严禁烧荒、上坟烧纸、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社区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巡逻检查,组织发动居民实行群防群治,进行联防巡查,严厉打击放火犯罪行为,严防大风天连营火灾事故的发生。

7.加强粮食储存场所消防安全。逐级落实粮食储存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保证措施,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检查。要明确专人负责堆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看护工作,设立醒目的防火标志,严禁吸烟动火。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各类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维修,切实发挥联防组织作用,开展巡逻检查,严防纵火案件发生。要科学规划新建粮食储存场所,必须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在选用储粮资材、选择建囤类型时,必须充分考虑防灭火需要。要进一步加强执勤战备,开展有针对性的灭火演练,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具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8.深入推进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针对电气火灾多发的实际,重点围绕社会单位、居民社区电气防火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大老旧小区电气线路改造力度,结合年底工作,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春节前,各公安派出所、各林场要组织排查电气线路,重点整治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严厉查处违章违规行为,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二)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加强社会宣传。消防大队要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深化消防宣传“七进”工作,联合消防志愿者等群体组织上门开展一次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2.加强安全提示。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林业局广播电视局要发布火灾风险提示,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向党政干部和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要求,使员工达到“一懂三会”要求。

3.加强消防培训。2018年12月底前,林业局安监局组织一次行业部门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消防大队要组织一次公安派出所民警、安监员、基层网格员消防业务培训,提高检查巡查能力。督促各有关单位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

(三)做好重大活动安保工作

1.严格管控核心区域。紧盯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活动、“两会”等重大活动,按照统一部署,全力做好消防安保工作。省内“两会”期间,各单位要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各项安保措施。全国“两会”期间,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开展有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严防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

2.提升社会面防控等级。元旦、春节、元宵节和“两会”等期间,林业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分时段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夜间营业场所加大错时检查力度,全面降低火灾风险。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巡防看守,确保人民群众平安过节。

3.前置应急力量。围绕游园庙会、公交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看护。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和装备,对重要场所、重点部位进行驻勤巡逻。

四、主要措施

(一)精准研判风险。2018年12月底前,提请林业局召开一次局务会或办公会,专题研判本地今冬明春季火灾形势,部署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部门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和救援工作,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向林业局专题报告,并将各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及突出问题通报相关部门。有关部门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

(二)开展约谈提示。林业局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行业部门、重点企业、各林场。有关部门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部门重点约谈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列出一份隐患整改清单,向社会作出一次整改承诺,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组织一次全员“一懂三会”培训,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三)实行清单治理。2018年底前,分行业、分领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清单。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本行业系统单位自查情况和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四)集中曝光督办。2018年底和2019年2月,分两次组织林业局广播电视局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以舆论监督推动整改。对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提请林业局挂牌督办。

(五)严格监管执法。消防大队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监督抽查,事先公告检查范围、内容和要求,检查后及时公告查处结果。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通过管法人、管责任,实施查隐患、督整改。结合形势研判,重点抽查高风险单位,选取养老院、医院、商场市场、建筑工地等单位场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示范性检查,提升行业消防监管水平,督促社会单位按要求组织自查自改。严格责任追究,发生火灾事故,既要查原因,也要查责任、查教训,通过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责任人,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对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隐患故意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2月17日前)。林业局制定下发方案,召开会议部署,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2月18日至2019年5月10日)。

1.冬季防火(2018年12月16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有力度、有声势、有效果。

2.春季防火(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至5月10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春季火灾防控工作,抓好大风天火灾防范,杜绝野外秸杆焚烧,加强火灾高发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5月11日至15日)。组织检查验收,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清双鸭山林区消防工作基础薄弱的实际,认真落实好消防安全各项工作措施,全力抓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攻坚战。林业局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林业局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副组长为林业局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成员为林业局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消防工作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双鸭山林业地区公安局消防大队,承担日常工作。逐项分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组织集中约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推动街道、社区等基层力量,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力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等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地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负责人,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各单位党政领导要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等重大问题。各有关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三个必须”工作要求,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约谈企业负责人,逐一明确任务,逐家落实责任,逐项强化措施,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地见效。各有关部门要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三)分类排查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摸清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状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要列出清单和时间表,逐一整治。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

(四)严格督导考评。组织相关部门分阶段、分重点、分专项开展联合督导,重点检查行业部门、林场及街道社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2018年12月起各单位要于每月24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上报阶段性工作总结;2019年5月16日上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王成良  双鸭山林业地区公安局消防大队

报送邮箱:252313104@QQ.com

联系电话:13846984436

    


双鸭山林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医院

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双鸭山林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大对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严防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一)医院,各林场的卫生院,社区医疗服务场所。

(二)青山老年公寓。 

二、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是否健全,是否结合场所和人员特点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针对性演练,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是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单位职工和管理人员是否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法,能否正确使用常用灭火设施。

(二)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三)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

(四)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

(五)是否按照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与具备资质的维护保养机构签订合同;维保机构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

(六)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老化,是否有私拉乱接临时线路,是否安装过载断电保护装置,是否违规使用“热的快”、电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是否定期清理食堂油烟道,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等问题。使用柴油或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的,柴油储罐、液化石油气瓶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七)锅炉房、变配电室、会堂、多功能厅和高压氧舱、放射科(室)、手术室、核磁共振扫描仪检查室、生化检验室、药房、病理室、制剂室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落实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符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是否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

(八)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是否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其他单位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院和社会福利机构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即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健全领导组织,明确任务分工,全力抓好落实。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专门安排、亲自过问,带队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专题报告林业局及时协调解决。

(二)严明治理责任。卫生、民政、应急、消防、公安部门主要领导是本地专项整治的直接责任人;单位法人是本单位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由单位负责人带队开展一次全面消防安全自查,逐个部门、逐个岗位签订一份消防安全责任状,并在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公布。要求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在岗在位,加强日常管理和应急值守。参加检查人员实行实名制,要认真负责,认真检查,认真查办。

(三)建立长效机制。有关部门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找准存在的突出和共性问题,制定出台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常态化排查、信息互通、联合治理、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提升综合治理水平和成效。各有关部门要着力推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健全消防组织机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消防重点部位管理和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双鸭山林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九小”场所

群租房 “三合一”等场所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彻底清查“九小场所”、出租屋、群租房、“三合一”等场所火灾隐患,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按照黑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除消防部门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餐饮、购物、住宿、公共娱乐、休闲健身、医疗、生产加工、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等“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沿街门面店和群租群居场所等。

二、检查内容

(一)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二)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

)是否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

(四)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巡查。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以及消火栓、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符合规定。

)是否存在在公共区域的外窗上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的,是否存在堵塞、占用防火间距、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从事经营活动的,是否存在在消防车通道安装栅栏等影响消防车进行灭火救援行动。

)建筑外墙上是否设置火灾时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行动的广告牌、装饰灯

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

)是否存在在沿街门面店或营业场所周边搭建棚、房等违章建筑,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销售、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或在营业期间进行电、气焊作业的,在营业区、仓储区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

十二)是否存在违规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十)是否有“三合一”、“多合一”建筑或出租屋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的。

(十)是否存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超过额定人数的。

(十)易燃易爆场所是否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识、警示标语。

(十)重点工种操作人员是否经过消防专业培训,对灭火器材和单位内部的消防设施是否熟悉。

(十)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十)群租群居房屋是否达到消防安全标准。

三、工作任务

一)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各林场、居民委和公安派出所要全面摸清辖区日常监督管理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场所日常消防安全状况。逐一摸清找准各单位、场所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潜在性火灾隐患,把辖区最不放心的区域和隐患搞清楚、弄明白。

(二)对症下药,及时解决。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潜在性火灾隐患,要逐一下达整改意见通知单,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并跟进监督管理,督促整改到位。对发现或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和重大消防违法行为,公安派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辖区单位、场所自身无法解决,需要上级单位或相关部门通力解决的,要及时上报林业局予以解决。

(三)严格执法,依法处理。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公安派出所要敢于较真碰硬,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该拘留的拘留、该关停的关停、该重罚的重罚,以高压执法态势督改隐患、震慑违法。对不依法履行消除火灾隐患职责的场所及其负责人、业主,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加强“九小”场所、出租屋、群租房、“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对稳控全省火灾形势的重要意义,履职尽责、主动作为,以最严措施、最强力度,下大力气攻克消防安全难题、突破消防治理重点,全力稳定火灾形势、维护消防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作。要发挥林场、社区和有关部门职能作用,分析研判本地区“九小场所”、出租屋、群租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形势,查找火灾隐患和监管薄弱环节,开展联合检查,确保消防安全。行业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形成合力,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同时,要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查找身边火灾隐患活动,摸清找准排查“靶心”,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整治隐患顽疾。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林场、居民委,公安派出所、各相关部门重点对各类人员集中的小旅店、宾馆住宿场所,小饭店、小烧烤店等餐饮场所,小棋牌室等休闲娱乐场所,老年公寓等弱势群体集中场所,设有集体宿舍的小生产加工等“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群租房,进行彻底排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进行整改。

(四)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检查任务要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做到逐区、逐街、逐个场所进行排查,各林场在监督检查时要坚决杜绝失控漏管行为的发生。对危及公共安全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按照法律规定的上限实施行政处罚。对工作不落实,监管不力,监督检查不到位、督导检查不到位,导致发生社会影响较大或重大及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公安机关主管领导、公安派出所领导和民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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