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当前位置:首页 -> 企务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二项第4条 | |
2024-10-28 | |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二项
第4条问题整改公示
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二项第4条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龙江森工集团下属沾河公司,违规在防火隔离带种参1.1万余亩,其中侵占大沾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8943亩。 二、整改目标:退出防火隔离带内1.1万余亩种植参地,拆除参架及设施,保障防火功能。 三、整改措施: 1.依法解除2018年违规签订的承包合同,做好化解纠纷工作。 2.有序推进在圃参地退出,2022年12月21日前退出3106亩,2023年12月底前退出4067亩,2024年10月底前剩余地块全部退出。 3.参地退出的同时,拆除参架及附属设施,保障防火功能。 4.2022年6月底前,完成对违规在防火隔离带种参1.1万余亩问题立案调查,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法院一审和二审均判决沾河公司与参农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在沾河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下,沾河公司与参农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纠纷事宜已解决。按照全省整改方案要求,沾河公司分3年时间完成防火阻隔带10523亩在圃参地起参工作,拆除参棚参架等附属设施,保障防火阻隔功能。此外,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五、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源管理部 七、受理电话:0451-82623045 八、受理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66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源管理部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8日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主办 咨询监督电话:0451-82622425 邮箱:sgzwgk@126.com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66号 黑ICP备:05002205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