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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8年 省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01-31 14:12:00

 

 

 

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省电力、戒毒、监狱管理局卫生处,哈尔滨铁路局卫生处(计生办),各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委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经济工作、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省“两会”和全国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 2018 年工作要点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全国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突出健康龙江建设这个主题,抓住深化医改这条主线,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这一主旋律,扎实做好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优生优育服务、中医药服务、健康扶贫,切实抓好人才建设、基层建设、综合监督,不断提升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推动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不断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健康龙江行动

承接落实省政协关于推进健康龙江行动对策建议。设立“全民健康日”,启动“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年”活动,与有关部门推出 100 项任务,实施《健康龙江 2030 规划》20 项任务。从“三减三健”等方面入手,开展健康知识“七进”活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组建健康龙江智库,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开展第三方评估,科学评价健康龙江行动成效。

(二)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推进分级诊疗模式。推进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等形式医联体建设,制定医联体绩效考核方案和分级诊疗病种目录。推动各级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并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协助探索医联体医保总额付费方式。每个城市(县域)至少建成一个有成效明显的医联体(医共体)。完善家庭医生签约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把签约服务质量放在首位,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用药政策,落实慢病患者长处方措施,确保签约居民满意度达到 90%以上。

2、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积极协调财政、物价等部门,落实政府投入补偿政策和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扩大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范围,落实“两个允许”要求,逐步提高人员支出占医院业务支出比重。制定《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公立医院章程》,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培育现代医院管理模式。控制公立医院不合理用药、检查和治疗行为,实现有效控费。

3、健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调整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明确各层级医院用药衔接。建立健全短缺药品常态监测预警、部门会商联动机制,加强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常态储备、直接挂网采购工作。规范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行为。启动集中采购药品首次价格联动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日常联动。落实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两票制”。

4、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制定《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和结果公开力度,完善卫生计生信用体系建设,落实涉医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备忘录制度。加大旅游市场等场所监管力度。持续开展“蓝盾行动”,抓好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三)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质量

落实城乡医院对口专业等技术和管理支援。选调乡镇卫生院医生到县级医院、县级医院骨干医生到城市三级医院培训。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 1000 名本科以上学历的执业医师。建立乡镇卫生院大学生动态补充机制并补招 197 名,完善乡村医生医疗保险、养老政策。制定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设备配置目录,落实中心与站、乡与村一体化管理,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制定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指导意见并开展试点,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等薪酬待遇支持政策。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 300 名医学生,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1500 名,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200 名。

(四)持续加大公共卫生服务力度

探索青年学生艾滋病有效干预模式。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0%以上并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病和丙型肝炎防治,做好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综合防控和免疫规划工作,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政策。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开展春季爱卫月活动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研究高寒地区农村厕所模式,将国家卫生城镇纳入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试点范围,开展健康社区、学校等“健康细胞”工程,持续实施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等监测工作。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风险评估和应急保障工作,开展卫生应急联合演练,规划建设核辐射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学习培训并做实做细项目服务,开展惠民政策宣传月活动且居民知晓率 90%以上,落实项目资金统筹使用政策,强化项目绩效考核与层级管理,完善考核与资金拨付挂钩机制。落实“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工程,制定《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营养配方食品地方标准》《绿色生态食品配餐地方标准》,加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和标准跟踪评价力度,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全面开展县乡村一体化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加强食源性聚集性病例、高危食品、暴发线索等风险隐患管理。

(五)持续改善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启动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 3 年行动计划。完善预约诊疗制度、远程医疗制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建立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推进三级综合医院日间手术,力争所有公立医院年底前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实施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推广多学科诊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完成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每个质控中心开展不少于 3 个常见病种质控。开展二级以上医院巡查和“回头看”。持续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健全血液质量控制和改进体系。开展医院护理技能大赛。做好医疗废物源头分类。开展儿童白血病专项救治。胸痛中心建设覆盖各地市。启动实施科技创新 2030 健康保障工程。推广应用卫生与健康适宜技术。开展公立医院按需点名手术、点医服务等特需医疗服务。适度提高门诊诊疗费。加大医养结合和社会办医支持力度。全面放开医师多点执业。产科医师执业实行两证合一。建设哈医大附属儿童医院。

(六)持续实施健康精准扶贫工程

健全完善精准扶贫机制,确保健康扶贫的精准性、普惠性、靶向性。落实“三个一批”措施,贫困人口慢病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贫困县贫困患者远程医疗服务启动率 100%并做好服务。完善贫困县兜底保障政策,非贫困县跟进实施兜底保障。做好 9 种大病救治质量管理与指导,适当扩大集中救治病种范围。实施光明扶贫工程项目。加大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力度,知晓率达到 100%。建立完善健康扶贫信息录入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信息录入及时率、准确率和退出率达到 100%。

(七)持续落实两孩政策和完善配套措施

开展人口动态监测和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加快“金人工程”信息化建设。开展创建 20 个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和绩效评估机制。出生信息报送合格率达到 90%以上。奖扶特扶金和符合条件的失独父母一次性补助金全部兑现。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养老殡葬、医疗优先优惠“绿色通道”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联系人等制度并实现全覆盖。出生人口性别实行“一票否决”。实施健康老龄化工程,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开展医养结合、智慧健康养老、安宁疗护试点示范工作。推进流动人口健康教育促进示范场所建设,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及社会融合试点工作,加强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和研究分析。启动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优化妇幼保健、母婴设施、托幼等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打造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链条。推进“两癌”检查项目贫困地区全覆盖。启动全省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

(八)持续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事业

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完成省中医数据中心及中医馆云平台建设。开展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全国和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和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项目,完成253名国家中青年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组织中青年名中医评选。创建国家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落实《中医药法》《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9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项目。开展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和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推进中医康复示范中心建设和医养结合、养生保健服务中医药项目。对52个县(市、区)中药资源进行普查。实施《中药种植产业扶贫行动计划(2017-2020年)》。开展中医药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九)持续发展健康产业

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康产业行业统计体系和核算体系,制定健康产业发展行动纲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创新完善智慧健康医疗服务,推广健康扶贫远程会诊系统应用、互联网健康咨询、预约分诊、移动支付、检验结果查询共享、健康管理等应用。实现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互联互通,争取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北方应用发展中心项目。大力发展中医药保健产业,广泛提供中医医疗保健服务。突出绿色生态食品配餐、老年病防治特色发展医养结合旅游产业。开发完善、培育推广“南病北治,北药南用”医养产品,完善医养康复治疗方案。举办第一届黑龙江卫生与健康产业国际博览会。

(十)持续推进法制政府建设

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清理修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理顺行政执法职责。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制度。建立完善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开展“七五”普法中期评估。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优化再造工作流程,落实“零见面”和“见一面”审批服务模式,提升“四零”承诺服务质量。

(十一)持续充分发挥医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

建立医务人员荣誉制度。组织龙江名医推荐选拔 1000 名左右知名医生,编入《黑龙江省名医录》。建立名医联盟。完善职称评定办法和评价标准。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机制和内部分配的办法。开展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评选活动。全面实施医师毕业后教育,力争每个地市扶持一批住院医师或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并做好培训,启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定并推动落实青年医生住房保障政策。改善医务人员工作和值班条件,提高医务人员夜班补助待遇。

(十二)持续改进医疗行风,注重宣传弘扬主旋律

开展廉洁从业的职业道德教育,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把医德表现与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直接挂钩,实行医德“一票否决”。对违反“九不准”和“十不准”行为严肃处理。持续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严厉打击损害群众健康权益行为。开展特色医院文化建设,塑造和形成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医风严谨的良好行业风范。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采取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主题宣传与科普宣教互辅佐、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共同推进的形式,主动发布重要信息,宣传重要改革举措和解读政策,挖掘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好首届“中国医师节”活动。开展第二届“健康龙江杯”最美医生、最美护士评选宣传活动。

 

 

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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