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事故曝光 警示教育 检查通报 通知公告 注册及备案公示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总局机关各部门>质监站>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更多
· 黑森建安[2016]21号关于转发《关...
· 黑森建安[2016]21号关于转发《关...
· 黑森建安【2016】20号关于组织开...
· 黑森建安【2016】20号关于组织开...
· 关于推荐订阅《黑龙江省市政基础...
· 黑森建质[2016]19号关于开展2016...
· 黑森建安【2016】18号关于中国建...
文件公示 更多
· 质字(2013)6号关于解冻期检查的...
· 质字(2013)4号关于加强企业质量...
· 质字(2013)5号关于加强村镇建设...
· 黑森质字[2008]17号关于落实《200...
· 科学发展观活动征求意见函
下载专区 更多
· JGJ-77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黑森建质[2016]19号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森工林区“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09-20 08:17:34

 

 
 
 
 
 
黑森建质[2016]19号
 
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森工林区
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牡丹江、松花江、合江林管局住建局,三江林区工程质量监督分站,各林业局住建局:
按照省住建厅的统一安排,依据《2016年全省“质量月”活动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总局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决定2016年9月份在全省森工林区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工程质量发展新常态,动员全省森工林区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精神,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确保重点工程质量安全、住宅工程社会满意和全省森工林区建设工程质量平稳受控。
二、活动主题
提升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兴林,落实主体责任,治理常见问题。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好“建设工程质量月”宣传活动。森工林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管机构要结合实际,要求工程项目责任主体围绕“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主题,大力宣传普及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努力营造出森工林区“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执法检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管机构要结合本林区实际,按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要求,在所辖区域内全面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督促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处罚,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取得成效。总局工程质量监督站将于9月下旬组织检查组,对“建设工程质量月”开展情况及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落实年度工程质量管理目标情况进行检查。
(三)推行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林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管机构要按照黑森建质[2016]9号《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推行以质量行为标准化、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和监督管理标准化为核心的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培育标准化示范工程,通过典型示范、样板引路、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督促企业提高创建精品工程意识,进一步提升林区工程质量水平。
(四)积极开展工程质量服务活动。林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管机构要以“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为契机,督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认真开展工程质量回访活动,积极履行保修责任,畅通工程质量诉求渠道,加大质量问题处理力度,及时妥善解决工程质量投诉问题。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林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管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抽出专人负责,切实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以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强化工程质量薄弱环节的监管。
    
(二)突出主题。各相关单位、建筑企业要围绕“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安排,紧扣主题,积极开展活动宣传,落实七方主体质量终身责任,普及工程质量知识,为“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造势,通过班前会、技术交底、板报、技术竞赛、施工现场张挂宣传条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明确重点。各林区要以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大型公共建筑等工程为重点,督促各方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2016年9月19
 

版权所有:黑龙江省森工总局质监站 邮箱: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66号 邮编: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