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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森安〔2016〕949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2016-11-28 | |
黑森安〔2016〕949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牡丹江、松花江、合江林管局及所属各林业局(厂、公司),总局各直属单位,总局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方案 近日,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分别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重要部署。总局主管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林区、各部门全面部署,结合森工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为深入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做好森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森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森工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王宪魁书记、陆昊省长等中央和省委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责任。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旺盛,交通运输繁忙,部分建筑工程面临收尾,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的意愿强烈,极易出现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问题,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随着元旦、春节临近,节日期间群众旅游出行、大型活动增多,同时受冬季冰雪、寒潮等恶劣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各林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以往重大事故教训,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超前分析研判形势,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重要要求和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大事故,确保森工林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全面检查所有林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矿区,粉尘涉爆、油气罐区等重点部位,校车、客车和旅游大巴等重点车辆,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林区、风景区等道路重点路段,养老院、福利院、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近期事故暴露出的问题。 (二)检查内容。各林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突出煤矿、道路交通、“三合一”、“多合一”和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油气管道、非煤矿山、冶金煤气、粉尘作业、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检查林业局及其有关部门、企业落实关于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制度措施情况,检查各类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强化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和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2、消防重点检查大型商场、市场、候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演练、消防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整治情况;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情况;防火间距是否满足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通畅情况;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设备设施是否完备管用情况;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情况。 3、道路交通要重点检查客货运输企业各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客车、大货车、旅游客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等安全责任落实及“三超一疲劳”、酒驾等违法行为整治情况;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和治理情况;林区、山区道路弯坡、临水、临崖、平交道口、桥梁等重点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桥面、隧道、背阴山路等特殊路段积雪、薄冰清理情况。 4、油气管道要重点检查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职责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安全隐患验收工作开展及档案建立情况。 5、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要重点检查根据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工作部署开展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排查及落实防控措施情况;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冬季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措施落实情况;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环节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6、非煤矿山重点检查露天矿山高陡边坡等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地下矿山防坠罐、防中毒窒息、防透水、防采空区冒落等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7、建筑施工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检查和技术交底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防坍塌、防火、防中毒、保温、防冻等措施落实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拆、脚手架、模板、基坑等落实施工方案和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 8、特种设备要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电梯、采暖锅炉、滑雪场客运索道、室内游乐场所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使用情况;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等情况。 9、粉尘作业要重点检查工贸行业涉及粉尘爆炸危险企业作业车间建筑结构、除尘系统、生产场所电气设备及其线路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情况;粉尘防治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情况;有关从业人员了解掌握粉尘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防爆知识等情况。 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和不安全问题。要结合国务院安委会第三巡查组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要求,强化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坚决防止因隐患整改不力引发事故。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工作安排 工作时间:2016年11月上旬至2017年3月底。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2016年11月上旬至中旬) 1.各林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2.各林管局及所属林业局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总局、林管局各有关部门组织对本行业领域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16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 1.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 2.加强督促检查,开展暗查暗访,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总局将组成督查组,深入林管局、林业局及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促检查(抽查)。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2016年12月中旬至2017年3月底) 1.各林区、各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和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 2.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林管局、林业局、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并于11月20日前报总局安委会办公室;于12月20日前,将阶段总结报告报总局安委会办公室,2017年3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总局安委会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各林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企业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监管行业领域企业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流程和检查清单,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要明确分工,逐一落实,不得疏漏、不得马虎。要清晰记录检查项目、检查意见和整改要求以及检查责任单位、责任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于11月中下旬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或抽查检查,总局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单位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 (二)注重预防,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要认真贯彻落实王宪魁书记“严抓、严查、严处”和陆昊省长以“少出事故,出了事故少伤亡”为核心工作标准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和黑龙江省《2016年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要求,继续狠抓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工作措施和制度落实,推动安全关口前移,不断提高事故防控能力。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事故易发多发、高风险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制定针对性措施,强化过程管控,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充分考虑冬季恶劣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和节假日人流车流集中等特点,加强对重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辆、重点路段、火车站、客运站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严厉打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安监、公安等部门要突出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火灾、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要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和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以及销售超规格或不合格产品等问题。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严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住建部门要加强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和燃气安全监管,特别要督促高铁建设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防坠落、坍塌等事故发生。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采暖锅炉、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机电、旅游、民政、农机等部门都要结合自身职能和监管重点,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和推动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全力防范和遏制事故。 (三)加强宣传,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及微信微博等各类新闻媒体和方式,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大力宣传冬季安全生产知识和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督促各类企业强化重点岗位作业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加强冰雪路面清理,督促指导企业和全社会有效防范应对。要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促进林业局和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要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水平,确保事故救援有力有效。要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值守,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相关负责人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坚决禁止瞒报、迟报和谎报事故行为。 总局督查组检查日期和督查组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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