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企务 -> 依法行政
森工总局教育局行政权力
2017-09-04        
 
由地市人民政府管理的中等专业学校、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机构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审批 行政许可 森工总局教育局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省直部门管理的中等专业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审批 行政许可 森工总局教育局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 行政许可 森工总局教育局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区域内各级各类招生考试收费许可 行政许可 森工总局教育局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区域内民办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的审批 行政许可 森工总局教育局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对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教师的处罚 行政处罚 森工总局教育局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对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实施卫生监督的处罚 行政处罚 森工总局教育局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民办学校擅自分立、合并、改变名称,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非法颁发或伪造证书,恶意终止办学、抽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处罚 行政处罚 森工总局教育局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民办学校出资人不按规定取得回报或回报比例过高,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处罚 行政处罚 森工总局教育局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对学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处罚 行政处罚 森工总局教育局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公民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的处罚 行政处罚 森工总局教育局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区域内擅自进行教材试验,或未经审定通过,擅自扩大教材试验范围的处罚 行政处罚 森工总局教育局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对非法举办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罚 行政处罚 森工总局教育局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对使用假教师资格证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森工总局教育局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弄虚作假或以其他欺骗手段获得教师资格,或教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处罚 行政处罚 森工总局教育局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区域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处罚 行政处罚 森工总局教育局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的教育救助 行政给付 森工总局教育局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权限内对教师申诉进行受理和作出处理裁决 行政裁决 森工总局教育局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区域内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核发确认 行政确认 森工总局教育局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区域内地市级“三好学生”的表彰 行政奖励 森工总局教育局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区域内地市级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表彰奖励 行政奖励 森工总局教育局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的行政监督检查 行政监督检查 森工总局教育局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学校安全工作的行政监督检查 行政监督检查 森工总局教育局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对教育教学的行政监督检查 行政监督检查 森工总局教育局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保留(无需规范主体)
   
  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主办 咨询监督电话:0451-82622425 邮箱:sgzwgk@126.com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66号 黑ICP备:05002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