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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快森工林区交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来源: 时间:2018-05-19 09:23:00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交通运输厅及森工总局关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快森工林区交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结合森工林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砚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行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为统领,以政务诚信、个人诚信、重点领域诚信和电子商务领域诚言建设为主要内容,建立健全信用体系,不断完善信用信息平台,强化信用记录与信用应用,加快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提升行业信用意识和水平,为加快推进“四个交通”发展提供有利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管理体系

    1.加强管理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林区交通管理工作人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按照公务员诚信手册,加强管理工作人员信用知识学习,提升信用意识,建设诚实守信、高效廉洁的交通管理人员队伍。

    2.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将林区交通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将有关记录逐级归集至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作为交通管理人员工作绩效考核、职务升迁的重要考量指标。

    (二)加强个人诚信教育

    1.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将诚信文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普及信用知识,贯彻落实中央制定颁布的公民诚信守则,将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

    2.广泛开展诚信宣传。结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网络诚信宣传日、全国信用记录关爱日、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法定节假日,集中宣传信用政策法规、信用知识和典型案例。

3.积极推介诚信典型。大力宣传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 评选的诚信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等诚信典型。借助森工林区各级交通网站、内部报刊等宣传媒介开设诚信专题,经常性地宣传推广行业诚信典型和事迹。

(三)加快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

    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以安全生产、交通安全、工程建设等领域为重点,以管理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为主要对象,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及时归集有关人员在相关活动中形成的诚信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实现动态及时更新。

    (四)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1.为优良信用个人提供更多服务便利。对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确定的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诚信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行业协会商会推荐的诚信会员,以及新闻媒体挖掘的诚信主体等建立优良信用记录,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和连续三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2.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将恶意逃避债务、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鼓励将诚信机构采集的个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产生的严重失信记录,推送至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作为实施信用惩戒措施的参考。

    3.守信奖励和激励。加强对守信主体的奖励和激励,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措施。鼓励和支持有关单位在采购交通运输服务、招标投标、人员招聘等方面,优先选择信用良好的企业和人员。

    4.失信约束和惩戒。加强对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强化行政监管性约束和惩戒,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推动形成市场性约束和惩戒,使失信者在市场上受到制约。推动形成行业性约束和惩戒,通过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并监督会员遵守。逐步建立跨行业的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完善失信行为通报和公开曝光制度。

    (五)加强重点领域诚信建设

    1.工程建设领域。围绕林区交通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咨询、检验检测、运营和养护,以及产品设备供应、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审计等关键环节,建立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与资质审批、执业资格注册、资质资格取消等审批审核事项的关联管理机制。鼓励运用基本信用信息和第三方信用评价结果,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的重要依据。把工程项目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列入失信责任追究范围。

    2.安全生产领域。围绕工程建设重点部位、关键岗位,将安全生产与企业信誉、优惠政策、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资质审核、工程招标投标挂钩,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价体系。

     3.信息统计领域。围绕统计数据报送、数据质量、数据发布等重点环节,将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作为交通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内容,切实强化对统计失信行为的惩戒和制约。

    4.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在行业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资格准入、专业评价、年审考核、职称评定等环节,积极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限制不良信用人员的使用和晋升。强化诚信作用,使各类人员注重建设。

    (六)完善信用制度标准体系

    1.加强行业信用制度建设。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及时将较为成熟的信用记录、档案、评价、监督、奖惩、应用等机制及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公开、管理等制度纳入相应的规章制度,逐步完善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

    2.加强行业信用标准建设。重点围绕信用信息分类与编码、信用信息资源数据等标准规范,推动工程建设、运输服务等领域信用信息系统相关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和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的统一规范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对各方主体的基本信息、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等内容作出统一规定。

    3.加强行业信用信息采集管理制度建设。完善信用信 息采集机制,推进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完 善信用信息记录管理制度,明确信用信息记录主体责任保证信用信息的客观、真实、准确。制定信用信息异议处理、投诉办理制度,保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七)加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1.建立完善的信用信息征集系统、查询系统。依法建 立和完善信息系统平台登录和查询功能,按照统一标准加限和程序,明确有关社会机构、个人对信用信息的查询权限和程序。依托政府网站,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建设覆盖全行业的综合检索平台,建设“信用交通网站”,做好与省厅信用信息平台交换、共享和应用,实现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的“一站式”综合检索服务。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统筹利用现有基础设施,依法推进各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交换共享,推动信用信息资源的有序开发利用。

    2.落实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双公示”工作部署,做好“双公示”信息归集、上报、公示等各项工作,依法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至“信用黑龙江”网站进行公示。

    (十)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安全监控体系。加大安全监督检 查力度,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加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安全 管理,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加快推进行业信用信息 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规划,加强组织积极推动落实本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注重协调配合,强化跟踪了解、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强化督查考核。森工林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日常业务和专项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守法诚信情况,及时发现、制止和惩戒各类违法失信行为。

(三)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大力加强诚信文化建设,推进诚信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工地、进站场。广泛开展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交流活动,推广先进工作经验树立行业诚信典范,营造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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