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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绿化资金审计调查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来源: 时间:2017-11-17 13:19:00

开展绿化资金审计调查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2017/4/12 8:46:46

    哈尔滨市审计局围绕我市生态建设,结合我市今年修改《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的情况,把2011年至2013年全市城区绿化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列为2014年重点审计项目,深入开展调查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针对我市绿化建设存在的问题,深入挖掘现行绿化条例的不足,及时提出审计建议,发出审计信息,引起了市领导的重视,为我市修订《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提供了良好的参考意见,促进了我市的生态文明建设。

    近年来,通过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绿化工作力度,逐年提高财政投入,我市绿化工作有了较快发展,城市生态环境不断改善。2011年以来,随着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城区规模的扩大,城市绿化工作也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2011年至2013年共完成植树量184.67万株,新增绿地面积918.42公顷,全市城区园林绿化建设资金总投入35.89亿元。但由于自然条件差,历史欠账多,财政力量薄弱,体制机制不畅,管理水平受限等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我市整体绿化效果还不够理想,绿化工作在全国和省内居下游水平。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仅有我市仍未跻身国家园林城市行列,城市“绿肺”功能作用亟待提高。

    调查发现我市绿化工作整体效果不明显,市区绿地分布不均衡。在体制机制上,现有主管部门尚不能充分发挥我市《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的“城市绿化管理实行统一领导、专业管理”的职能作用,不能对全市绿化工作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布局、统一计划管理。管理机制上存在年度计划的制定和编制、工程设计多头管理问题,全市绿化项目建设没有统一的设计审批部门。市建委、内河治理公司、水投公司、哈西、群力、松北、经开区组织的绿化项目由其自行设计,绿化设计是否符合《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的要求得不到专业监督。绿化规划体系不完善,没有出台《哈尔滨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制定《哈尔滨市城市绿线规划》,导致绿化用地得不到城市规划的法律保护。部分城建项目侵占原有绿地,绿地树木被人为损坏较多。哈市现行绿化条例中未明确执法主体,绿化部门没有行政执法权,管理与处罚脱节,不能直接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事后还要进行恢复重植,造成人力物力的损失。国有苗木繁育基地被大量征用,城市绿化数字档案未能及时充分地发挥作用。调查中还发现绿化项目建设存在未履行招投标等建设程序、合同不备案、违规转包分包、施工中抽条减量,建设内容与设计内容不符等问题。

    在资金管理上,由于我市现行《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和市编委《关于调整我市园林绿化有关机构事宜的通知》中,绿化资金管理职能不明确,市城绿办未设立相应部门,因此一直未对历年来的区级绿化资金进行监督检查。部分绿化抚育资金预算不明确,存在挤占挪用问题。

    通过深入分析审计资料,发现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理念滞后,认识不足,没有把绿化工作提升到美化城市、改善环境、宜居创业、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层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绿化工作只是作为配套工程来对待;二是管理机制不顺、相关制度建设不完善,缺少规划引领,没有完全做到专业部门统一归口、专业管理,制约了城市整体绿化工作的发展;三是财力不足,历史欠账多,与城市绿化建设应投入的资金比较还较少;四是管理基础薄弱,内部监管管理不到位。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审计人员梳理审计证据,分析审计数据,总结要点。发出“我市绿化项目建设存在诸多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重视”的审计信息,被市委办公厅《每日汇报》采用。

    依照《审计法》和《审计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局多次召开审计业务会议,制定审计方案,明确审计重点,确定审计目标,提炼审计报告。报告建议我市应抓紧完善实施《哈尔滨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尽快审定《城市绿线规划》,用规划引领全市绿化工作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理顺和解决计划和设计各自为政的问题。建立统一的绿化建设项目审批部门,统一管理制定我市的绿化项目年度计划、规划设计,由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专门管理。抓紧修改我市现行的绿化条例,明确处罚主体,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园林执法分局,实现权责统一。设立专门的计划财务部门和监督检查部门,加强绿化专项资金的管理力度,把资金把牢管住。及早制定我市的绿化财务制度和实施意见,统一各区会计政策,明确划分抚育养护支出和绿化建设支出的界限,保证我市绿化资金核算账目清晰、及时准确。由绿化专业部门归口统一管理绿化资金,将市财政部门批准的绿化建设资金,从城投公司和区园林部门转入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设立的过渡户集中之后,按照合同和工程进度拨付施工单位,杜绝市、区两级绿化配套资金不到位的情况。将市财政部门下拨经费中的抚育费、市城管局管理的抚育费交由市绿化办统一管理,明确适用范围,资金总量,按照评比考核结果和实际需要下拨各区园林部门,做到谁干事、谁管钱、谁花钱。加强各区财政配套资金的管理,确保市区两级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真正用到绿化建设上。市财政部门应对区财政拨付绿化资金的情况进行核查,定期与区财政部门、市绿化部门核实资金下拨、使用情况,保证市绿化专项资金下拨各区后及时足额拨付给绿化部门,统筹使用资金、有效调剂余缺。拓展绿化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引入民间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扩大资金来源渠道。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公开向社会招标,吸引战略投资伙伴和公益投资基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我市小林地和公园建设。注重寻找和挖掘绿化、生态、景观、旅游、经济的契合点,充分利用现有绿化资源,开发新的旅游资源,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补充绿化、养护资金的不足,达到社会、生态、经济三方面效益的共同发展。

    2014年7月4日审计报告发出后,得到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7月9日由市政府办公厅采用上报,7月13日宋希斌市长批示“审计提出的意见,要引起高度的重视,能马上改的要立即整改,特别是要注重绿化质量加强绩效考核。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请科明同志抓好落实”。市城管局立即组织该局计财处、城市绿化办进行了专题研讨,拿出了多项具体措施落实审计建议。2014年7月23日宋希斌市长再次批示“市审计局这种主动作为,有针对性的开展审计的做法值得肯定,希望能再接再厉。”市城管局按照审计建议,提出了18条相应的措施来改进绿化工作,调整了我市绿化管理机构。市人大在修订《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时,采纳了部分审计建议,丰富了原有的条例。2015年我市绿化状况得到极大改善,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绿化指标全面提高,促进了我市成功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2016年度全省优秀审计论文三等奖  哈尔滨市审计局 李赵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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