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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河流
 
来源: 时间:2016-12-15 14:46:14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河流
(含主要支流)治理“十三五”专项
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2014-09-09 14:43:37
 
黑水发〔2014364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河流
(含主要支流)治理“十三五”专项
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地)水务局,县(市、区)水务局,省农垦总局水务局,省森工总局水利局:
按照《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水发〔2014325号)要求,为做好全省中小河流(含主要支流)治理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划范围与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原则上为水利普查范围内流域面积在2003000平方公里之间的中小河流及30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主要支流。但规划范围不包括:(1十二五期间,已列入全国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规划178条河流、369项目(同一条河流上的未列入以上规划的重点河段除外);(2)主要支流中十二五期间下达的投资计划项目(其它满足大于3000平公里的主要支流的河流河段除外);(3)已列入国境界河整治、重要省际河流治理的河流;(4)已列入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河流;(5)已列入国家其他水利专项建设规划,按建设程序单独立项的江河治理项目;(6)县城防洪工程与城市道路、城市景观等结合的项目只计列防洪工程及建设内容及投资。
(二)规划内容
每条中小河流(200-3000平方公里)可分多个项目进行上报,以单个项目总投资不超过3000万元(不包括工程占地投资)且能独立承担效益为原则。主要支流(大于3000平方公里)以县为单位进行上报,各县能够独立承担防洪效益的河段分别列项目,主要支流要求以最新的初步设计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进行上报,集中汇总时要求提供相应的初步设计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20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以河道整治、河势控导、河道疏浚和清淤、堤防、护岸等工程措施为主。
30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主要支流,以堤防新建、堤防加高加固、河道整治等治理措施为主,其它措施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二、具体要求
(一)分析中小河流治理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收集有关资料,分析河流特点和灾害成因,了解河流治理情况及十二五期间县域范围内中小河流的投资及工程建设情况(如中小河流投资、主要支流投资、水毁投资等渠道的投资)。现状防洪标准(2013年)以及经济社会发展(2020年)对防洪的要求,为确定规划河流(河段)及治理措施奠定基础。认真填报《中小河流现状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二)确定“十三五”期间治理重点
1、确定十三五期间治理的河流河段。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河流规划前期工作状况,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以及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筛选出十三五期间重点河流(河段);填写附件3中小河流项目汇总表。
2、确定十三五期间治理的建设目标。以国家《防洪标准》为基本依据,根据对人口、城镇、农田防洪保护对象的重要性以及治理后对下游及流域水系的整体影响,合理确定本规划项目的建设目标和防洪治理标准。
3、确定治理建设方案。根据不同河流的特点,要因地制宜经济合理地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要在合理确定河道的控导线、禁止侵占河道滩地的前提下合理提高治理标准;要注重保护河流的生态功能,积极探索采取各种有效的治理措施。
4、工程量填报要相对准确,各项工程单位投资要合理。
(一)组织形式
编制工作由水利厅水利管理处、规划计划处牵头,负责规划的组织与协调。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负责项目的汇总及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各地市水务局和省农垦总局水务局、森工总局水利局、监狱管理局负责项目有关文字材料,布置图及表格的填报工作。
(二)时间安排
2014920日前请各地将有关电子版文字材料、图、表以及建设项目需提供资料清单(详见附件1)分别上报省水利厅水管处和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规划处。
初步安排925-927日由省水利厅水管处、规计处组织,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负责进行现场项目筛选汇总,各地各单位请将文字材料、表格、布置图,及前期已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成果,及体现要求治理河段必要性的图片带至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030日完成筛选核实后的汇总成果报表(初稿)。
1130日完成《全省中小河流(含主要支流)治理十三五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小河流项目联系人:厅水管处  牟丽丽
电话:0451-82620089    电子邮箱:hljsgc@126.com
主要支流项目联系人:厅规计处  孙和强
电话:0451-82615774    电子邮箱:guijichu@163.com
专项规划编制联系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付娜
电话:0451-86382080    电子邮箱:sjyfn@126.com
 
附件:1.建设项目需提供资料清单;
      2.中小河流现状基本情况统计表;
      3.中小河流项目汇总表;
      4.主要支流名录。
 
 
 
                                           黑龙江省水利厅
201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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