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领导讲话 政策法规 文件下载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总局机关各部门>水利局>政策法规
通知公告 更多
·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水利局...
·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水利局...
·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水利局...
·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水利局...
·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水利局...
·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水利局...
· 测试文档
工作动态 更多
· 2017年“世界水日”“中国水...
·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
·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
· 关于《沾河林业局关于刻制印...
·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关于总...
· 关于调整防汛管理职能的通知(...
·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机构编...
文件下载 更多
· 黑龙江省森工系统水利工程技...
· 林业局河湖名录统计表
· 黑龙江省水行政执法文书填表说明
· 取 水 许 可 申 请 书
· 取水许可证登记表
· 河道采砂申请书
· 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来源: 时间:2017-02-06 09:53:10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报告管理规定
 
黑森水〔2016〕1017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及时、准确、全面掌握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为防抗旱减灾决策提供依据,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总《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报告管理暂行规定》、《黑龙江省洪水灾害应急预案》、《黑龙江省干旱灾害应急预案》、《黑龙江省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报告管理规定》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林管局、林业局防汛抗旱指挥部突发险情、灾情报告的管理。森工系统防汛指挥部在报告总局防汛指挥部同时,报所在各市(行署)、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第三条 突发险情主要指水库、水电站、尾矿坝、涵闸、泵站、堤坝以及其他防洪工程出现可能危及工程安全的情况。重大突发险情指上工程出现溃坝、决口或垮塌等险情前兆时。
    突发灾情指由于江河湖水泛滥或山洪泥石流滑坡导致人员伤亡、局址社区被淹、人员被围困、基础设施被损坏或水域污染导致城乡居民供水危机的情况。重大突发灾情指涉及人员伤亡(一次过程死亡3人以上);铁路、公路中断,林业局被淹(较小施业区受淹面积达50%以上,交通、通讯、电力受损30%以上;中等施业区受淹面积达30%以上,交通、通讯、电力受损20%以上;较大施业区受淹面积达10%以上,交通、通讯、电力受损10%以上);大量群众被洪水围困(被围困群众人数超过10人且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林业局供水主要干线、饮用水源遭到严重毁坏或污染,造成居民大范围用水困难或长时间停水(林业局居民或社区范围半数以上、预计持续2天以上)等情况。
    第四条 突发险情、灾情报告和发布遵循分级负责、及时快捷、真实全面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确定专人负责突发险情、灾情的掌握与报告工作。
 
第二章 报告内容
    第六条 突发险情报告内容包括工程基本情况、险情态势以及抢险情况等。
    第七条 水库(水电站)、堤防(河道工程)、涵闸(泵站)突发险情报告内容。
    (1)水库
    水库基本情况:水库名称、所在位置、所在河流、建设时间、是否病险、主管单位、集雨面积、总库容、大坝类型、坝高、坝顶高程、泄洪设施、泄流能力、汛限水位、校核水位、设计水位以及溃坝可能影响的范围、人口及重要基础设施情况等;
水库险情态势:险情发生的时间、出险位置、险情类型、当前库水位、蓄水量、出入库流量、下游河道安全泄量、雨水情、险情现状及发展趋势等;
水库抢险情况:现场指挥、抢险救灾人员、抢险物料、抢险措施及方案等。
    (2)堤防
    堤防基本情况:堤防名称、所在位置、所在河流、堤防级别、特征水位、堤顶高程、堤防高度、内外边坡以及堤防决口可能影响的范围、入口及重要基础设施情况等;
    堤防险情态势:险情发生时间、出险位置、险情范围、险情类型、河道水位、流量、雨水情、险情现状及发展趋势等;
    堤防抢险情况:现场指挥、抢险救灾人员、抢险物料、抢险措施及方案等。
    (3)涵闸
    涵闸基本情况:涵闸名称、所在位置、所在河流、涵闸类型、涵闸孔数、闸孔尺寸、闸底高程、闸顶高程、启闭形式、过流能力(设计、实际)、特征水位以及涵闸失事可能影响的范围、人口及重要基础设施情况等;
    涵闸险情态势:出险时间、出险位置、险情类型、河道水位、流量、雨水情、险情现状及发展趋势等;
    涵闸抢险情况:现场指挥、抢险救灾人员、抢险物料、抢险措施及方案等。
    第八条 突发灾情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抗灾救灾部署和行动情况等。
    灾害基本情况: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害类别、致灾原因、发展趋势及可能引起的次生衍生灾害。
    灾害损失情况:死亡人口、失踪人口、被淹村庄或城镇、被困群众、受灾范围、受灾面积、受灾人口、基础设施水毁情况、交通中断情况以及直接经济损失等。其中死亡及失踪人口应有原因分析,受淹城镇或村庄应包括基本情况、受淹范围、受淹水深、对生产生活的影响情况。
    抗灾救灾部署和行动情况:预警预报发布、启动预案、群众转移、抗灾救灾部署和行动情况等。
    第九条 供水危机报告应包括供水基本情况,供水工程遭受破坏或水源污染的时间、位置、原因及程度,影响的范围、人口和可续的时间,应急供水措施,抗灾救灾部署和行动情况等。
 
第三章 报告程序
    第十条 相关林管局、林业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及时掌握突发险情、灾情的同时,要与有关部门从其他渠道掌握的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进行核实,及时沟通,并在第一时间向总局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当有人员伤亡,发生重大突发险情和重大灾情的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报告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第十一条 突发险情、灾情报告分为首次报告和续报,原则上应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由相关林管局、林业局防汛抗旱指挥部或办事机构负责人签发。紧急情况下,可以采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报告,并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
    第十二条 遇有突发险情、灾情,应首先报告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分管领导,并逐级上报。
    当发生重大突发险情或重大灾情时,相关林管局、林业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在重大突发险情或重大灾情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到总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并随着险情、灾情的发展,随时上报险情、灾情动态和抢险救灾措施。总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在接报后,立即报告总局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有关领导。
    第十三条 续报指在突发险情、灾情发展过程中,相关林管局、林业局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险情、灾情发展及抢险救灾的变化情况,对事件的补充报告。续报内容应分类上报,并附险情、灾情图片。续报应延续到险情排除、灾情稳定或结束。
 
第四章 核实发布
    第十四条 在突发险情排除、灾情稳定或结束后,相关林管局、林业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突发险情、灾情的严重程度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并上报总局防汛抗旱指挥部。涉及重大险情、灾情的,书面报告总局防汛抗旱指挥部。
    第十五条 突发险情、灾情信息由总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
第五章 检查监督
    第十六条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加强突发险情、灾情报告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坚决防止迟报、瞒报、虚报、漏报等现象的发生。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延误救灾抢险战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对突发险情、灾情上报情况进行评价,并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总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1
 
水库(尾矿坝)工程险情报表
 
填报时间:                     填报人:               签发:(公章)

水库名称
 
所在位置
 
所在河流
 
建设时间
 
是否病险
 
主管单位
 
集雨面积
 
总 库 容
 
大坝类型
 
坝顶高程\坝高
 
泄洪设施
 
泄流能力
 
汛限水位
 
校核水位
 
设计水位
 
出险时间
 
出险位置
 
险情类型
 
当前库水位
 
蓄 水 量
 
出入库流量
 
下游河道安全泄量
 
 
 
 
 
险情描述:
1、雨情、水情。
2、水库溃坝对下游的影响范围、人口及重要基础设施情况。
3、抢险情况:
1)抢险组织情况
抢险组织、指挥,受威胁地区群众转移情况等。
2)抢险措施及方案
抢险物资、器材、人员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及抢险方案。
4、险情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附表2
 
堤防(河道)工程险情报表
 
填报时间:                填报人:             签发:(公章)

堤防名称
 
所在位置
 
所在河流
 
堤防级别
 
警戒水位
 
保证水位
 
堤顶高程
 
堤防高度
 
断面情况
 
出险时间
 
出险位置
 
险情范围
 
险情类型
 
河道水位
 
河流流量
 
险情描述:
1、雨情、水情。
2、堤防(河道)工程决口对下游的影响范围、人口及重要基础设施情况。
3、抢险情况:
1)抢险组织情况
抢险组织、指挥,受威胁地区群众转移情况等。
2)抢险措施及方案
抢险物资、器材、人员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及抢险方案。
4、险情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附表3
 
涵闸(泵站)工程险情报表
 
填报时间:            填报人:             签发:  (公章)

涵闸名称
 
所在位置
 
所在河流
 
涵闸类型
 
涵闸孔数
 
闸孔尺寸
 
闸底高程
 
闸顶高程
 
启闭形式
 
过流能力
 
特征水位
 
出险时间
 
出险位置
 
险情类型
 
河道水位
 
河流流量
 
 
 险情描述:
     1、雨情、水情。
     2、涵闸(泵站)失事可能影响的范围、人口、重要基础设施情况。
     3、抢险情况:
     1)抢险组织情况
     抢险组织、指挥,受威胁地区群众转移情况等。
     2)抢险措施及方案
     抢险物资、器材、人员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及抢险方案。
     4、险情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附表4
 
防汛突发灾情报表
 
填报时间:              填报人:             签发:(公章)

发生时间
 
发生地点
 
灾害类别
 
 
 
灾情描述:死亡及失踪人口、受淹城镇和村庄、被洪水围困群众、受灾范围、受灾面积、受灾人口等情况。
1、雨晴、水情。
2、死亡、失踪人口及原因分析。
3、群众被洪水围困情况,包括原因、范围、人员数量、安全状况及其他。
4、城镇、村庄被淹情况,包括被淹区域基本情况、水深、对人员安全及生产生活影响。
5、抢险救灾情况,包括抢险和救灾方案及实施进展情况,抢险救灾人员,群众转移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
6、可能引发的新的灾害。
 
 
 
 
 
 
 


附表5
 
供水危机情况报表
 
填报时间:              填报人:             签发:(公章)

发生时间
 
发生地点
 
情况描述:
1、供水危机发生的原因,影响的范围、人口,可能持续的时间。
2、现场领导,抢险救灾人员,应急供水方案,采取的主要措施,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等。
 
 
 
 
 
 
 
 
 
 
 
 
 
 
 
 
 

 

附表6
 
突发山洪灾情报表
 
填报时间:    填报人:    签发:  (公章)

发生时间
 
发生地点
 
灾害类别
 
 
 
    
 灾情描述:    
 1、山洪灾害发生地降雨范围、强度、时间及洪水水情。  
 2、山洪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情况。  
     3、死亡、失踪人口及原因分析。
     4、群众被洪水围困情况,包括原因、范围、人员数量、安全状况及其他。
     5、水利工程、重要基础设施损毁及财产损失情况,对人员安全及生产生活影响。
     6、抢险救灾情况,包括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执行情况与抢险救灾实旋进展情况,抢险救灾人员, 
 群众转移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
     7、可能弓\发的新的灾害。
    

附表7
 
突发铁路、公路中断灾情报表
 
填报时间:                   填报人:               签发:  (公章)

发生时间
 
发生地点
 
灾害类别
 
损毁长度
 
 
灾情描述:
    铁路、公路中断发生地降雨范围、强度、时间及洪水水情。
    2、铁路、公路损毁及财产损失情况。
    3、人员死亡、失踪人口及原因分析。
    4、群众转移安置情况,包括原因、范围、人员数量、安全状况及其他。
    5、抢险救灾情况,包括抢险救灾实施进展情况,预计抢通时间,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
   

 

版权所有:黑龙江省森工总局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 邮箱: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66号 邮编: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