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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全民阅读活动优秀项目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第三届“书香之家”和“好新闻好作品”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09-13 14:29:00

关于推荐全民阅读活动优秀项目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第三届“书香之家”和“好新闻好作品”的通知

各市(地)委宣传部、文广新局,绥芬河市、抚远市党委宣传部、文广新局,省农垦总局党委宣传部、文化委员会,省森工总局党委宣传部、文广新局,哈尔滨铁路局、大庆油田公司党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宣传部,黑龙江出版集团,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新闻出版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7年全民阅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宣通[2017]9号)的安排部署,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在“龙江读书月”期间组织开展了各类卓有成效的读书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阅读氛围,涌现出一大批优秀项目、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在读书活动中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的“书香之家”。各级新闻媒体加大对全民阅读活动的宣传和引导,为推动全民阅读活动深入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总结推广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丰富全民阅读活动的内容和形式,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全民阅读活动优秀项目、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第三届“书香之家”和“好新闻好作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优秀项目推荐条件

1.活动规模大,社会影响力强;形式丰富活泼,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群众喜闻乐见,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

  2.定位明确、主题突出、内容健康,对引导和推动本地本部门(系统)特别是青少年、边远农村群众、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提高阅读兴趣和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3.典型引带作用明显,具有一定品牌效应、创新亮点和推广价值。

    (二)组织工作先进单位推荐条件

  1.领导重视,方案完备,策划周密,组织得力,成效显著。

2.立足实际,主题鲜明,丰富多彩。群众参与率高,读书氛围浓厚,实际效果好。

3.投入较大,设施较好,为全民阅读活动提供了有效的平台和载体。为特殊群体提供了很好的阅读保障。

    (三)先进个人(包括组织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1.以身作则,在阅读活动中表率作用突出并收到了显著效果。

2.热爱全民阅读工作,积极组织协调全民阅读活动,有较强的策划、组织、协调能力。

3.组织活动特点鲜明,贴近读者,群众参与率高,有显著成效。

    (四)第三届“书香之家”推荐条件

1.家庭成员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文明知礼。

2.家庭成员热爱阅读,具有良好的读书习惯;家庭有一定的支出用于购买书籍、订阅报刊等;家庭有一定的藏书数量。

3.家庭成员读书能够坚持学以致用,有显著的阅读成效。

4.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读书活动;家庭成员的读书之风在邻里、社区、村镇或工作单位等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影响力;能够鼓励、带动周围群众阅读。

(五)“好新闻好作品”推荐条件

1.宣传我省全民阅读活动、营造推广阅读的作用明显,社会效果好。

2.主题鲜明,结构完整,有深度,接地气,具有较高的新闻采写和编辑制作水平。

3.内容真实,时效性、感染力强,体现政治性、新闻性、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较好宣传了我省全民阅读活动的鲜明特色。

4.网络专题要求主题得当,特色鲜明;容量大、采集广、更新迅即;交互性强、表现形式丰富多样;页面结构清晰、逻辑分明、布局合理,页面设计新颖美观,富有特色,达到形式、内容与主题思想的完美统一。

二、推荐数额及报送方式

各市地、各单位推荐优秀项目、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名额见附件1,好新闻好作品不限名额。市(地)和系统由当地全民阅读活动办公室统一报送,省直单位可直接报送,好新闻好作品按媒体类别报送。各市(地)、各单位要坚持按标准选报,条件不具备的评选项目可缺额。

三、有关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认真总结2016年“全民阅读”活动和2017年“龙江读书月”活动开展的基础上,做好推荐工作,对所辖范围内的项目、单位和个人进行筛选,确保推荐单位、个人和优秀项目的先进性和示范性。对于基层、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要给予倾斜。

2.被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命名表彰过的全民阅读优秀项目、“书香之家”,原则上不再进行推荐和评选,请各市地、有关部门注意掌握,不得重复推荐。

3.所推荐的“书香之家”应具有典型示范性,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着重反映推荐家庭的读书历程、读书成效等方面的先进事迹,相关事迹材料将通过媒体对外发布。省局将择优向国家总局推荐参评第三届全国“书香之家”。

4.各市地、有关部门对组织推荐上来的“书香之家”要认真履行把关责任,逐个进行实地入户考察,把握标准和质量。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抽查。

5.所有评选项目均为差额推荐,将组织评委会根据事迹材料进行评选。请于9月20日前(逾期将不再受理),将优秀项目、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组织工作先进个人)、第三届“书香之家”和“好新闻好作品”推荐表和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2000字),以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出版管理处、新闻报刊处和宣传处。

优秀项目、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组织工作先进个人)、第三届“书香之家”申报材料报送至出版管理处,联系人:赵常程;电话: 0451—88622727;邮箱:hljqmyd@126.com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33号,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出版管理处;邮编:150090。

“好新闻好作品”报纸类申报材料报送至新闻报刊处,联系人:刘帅昆;电话: 0451—88622723;邮箱:hljbkc@163.com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33号,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新闻报刊处;邮编:150090。

“好新闻好作品”电台电视台类申报材料报送至宣传处,联系人:唐守英;电话: 0451—82898403;邮箱:hljgdxcgl@163.com;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33号,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宣传处;邮编:150090。

  

 

 

附件:1.全民阅读活动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全民阅读活动优秀项目推荐表

3.全民阅读活动组织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4.全民阅读活动组织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5.第二届“书香之家”申报表

6.全民阅读活动“好新闻好作品”参评作品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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