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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2017年森工林区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11-15 14:34:00

 

 

 

 

 

关于印发2017森工林区工贸行业粉尘

防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牡丹江、松花江、合江林管局及所属各林业局安全监管局:

    根据安全监管局2017年工作部署和《关于印发2017全省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安监〔201730号)要求,总局安全监管局2017年在森工林区继续深入开展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424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处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424日印发

 

2017森工林区工贸行业粉尘防爆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多次粉尘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进一步深化森工涉及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安监局2017年全省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总局安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11月底,在全省森工林区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夯实基础,建立长效机制。对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开展再排查,再核实,特别要准确核实粉尘作业场所人数,排除非涉爆企业,对辖区内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做到一一册、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防止失控漏管。

(二)突出重点,强化检查执法。一是对以往查出的各类隐患,要严密管理台账,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跟踪督办整改,实现隐患整改闭合管理。二是针对森工实际,重点检查整治产生木粉尘、农副产品(包括粮食、饲料)加工粉尘企业是否存在国家安监总局明确的十项重点问题和隐患(见附件4),着力抓好粉尘作业场所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尤其是30人以上企业的治理工作,对以往检查未发现存在十项重点问题和隐患的企业要再核查。

(三)进一步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粉尘防爆治理要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等工作有机结合,建立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任务和重点

(一)重点行业企业和部位

针对森工实际整治的对象为产生木粉尘、农副产品(包括粮食、饲料)加工粉尘企业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国家安监总局明确的10项重点问题和隐患,着力抓好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尤其是30人以上企业治理工作,对以往检查未发现存在10项重点问题和隐患的企业要再核查。根据《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和《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器设备》等有关规章、标准的规定,对厂房、仓库、密闭空间等作业场所和除尘设备、混合机、抛光机、输送机、筛选机等会产生粉尘的设备进行检查治理。

(二)自查和执法检查内容

1、基础管理:(1)企业证照情况;(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操作规程建立和实施情况;(3)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5)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检查记录台账、隐患整改落实实现闭环管理情况;(6)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落实情况;(7)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开展和运行情况。

2、现场重点核查:(1)企业针对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四个方面十大重点问题、隐患自查和整改情况;(2)是否仍有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四个方面存在的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3)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监督指导和执法检查情况。

3、监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1)方案制定及下发情况;(2一册、一企一档是否建全,涉爆企业排查、核实后调查表填写是否准确、规范;(3)组织安全培训,组织参观学习典型标杆企业情况;(4)对基层和企业督导、执法检查情况;(5)隐患整改督办完成情况;(6)行政处罚实施情况;(7)对疑点难点问题聘请专业机构或专家开展指导服务情况;(8)调度通报、报送材料情况;(9)协调其他职能部门参与开展工作情况。

(三)任务及分工

1、粉尘涉爆企业对本企业基础管理情况和国家安监总局明确的10项重点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并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报送工作部署落实及自查整改工作情况报告。

2林业局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基础情况和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核查;对以往检查未发现10项重点问题和隐患的产生木粉尘、农副产品(包括粮食、饲料)加工粉尘企业进行再核查;对企业隐患整改情况组织执法检查,确保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3总局安全监管部门重点对10人以上产生木粉尘、农副产品(包括粮食、饲料)加工粉尘企业的作业场所执法检查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覆盖督查检查

三、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和企业自查整改阶段(51日至630日)

1、各林业局要结合实际,根据方案要求制定本辖区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方案,下发到相关企业。55日前林业局工作方案报送总局安全监管局。

2、企业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粉尘涉爆企业负责人要及时召开职能部门专题会议对自查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结合企业实际认真检查基础管理和现场核查内容,特别是十项重点隐患问题,健全工作台账,做到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并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及时报送工作部署落实及自查整改工作情况报告。

3、开展粉尘防爆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开展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涉尘作业人员参加的专题培训,明确重点隐患问题和检查整改要点,提高防范意识和应急救援技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林管局、林业局要把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大检查作为下半年安全生产一项重点工作,精心组织安排,保证抓实抓好。要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协调联动,综合治理,狠抓大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做到一一册、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

(二)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要统一部署,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明确大检查目标任务,明确部门职责,细化检查内容和方法步骤,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提升本地区粉尘作业和使用的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木制品加工、粮食加工等工贸行业企业粉尘防爆的监督检查;林产工业、畜牧、粮食、等部门要分别对木材加工、饲料加工、粮食加工等涉及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实行全覆盖检查;其他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针对所管行业特点,全面开展涉及粉尘爆炸危险企业或单位的安全大检查,确保履职尽责到位。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林管局、林业局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并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限期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停产一批、取缔一批典型非法违法企业。通过严格处罚,促进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省森工林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林业局安全监管局执法检查阶段(71日至730日)

1企业基础情况和自查自改情况再核查。各地要在去年排查基础上,依据《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对辖区工贸行业涉尘防爆企业基础情况再排查,再核实,特别要准确核实粉尘作业场所人数,健全一一册工作,并对企业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指导。

2、严格开展执法检查,把隐患整改到位。对以往检查未发现十项重点问题和隐患产生的木粉尘、农副产品(包括粮食、饲料)加工粉尘企业再核查;对企业隐患整改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确保2016年专项整治期间及历次检查出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对仍未整改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企业一律限期停产整改,并依法实施经济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并难以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关闭。

3、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全方位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普及粉尘防爆知识,提高粉尘防爆风险管控和应急救援能力。

()总局安全监管局督查检查阶段(81日至820日)

1总局安全监管部门重点对10人以上产生木粉尘、农副产品(包括粮食、饲料)加工粉尘企业的作业场所,检查执法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覆盖督查检查 ,严格执法,确保本地工作部署全面落实,隐患整改全部到位,日常监管实现常态化。

2组织协调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对本地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开展指导服务,帮助基层认真开展会诊、整改、验收工作。对本地培育的样板示范企业要给与重点扶持和指导,鼓励支持高风险、人员密集的粉尘涉爆企业实施湿法除尘工艺、作业空间物理隔离、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技术改造,形成可复制和借鉴的典型,适时组织开展观摩交流活动,引领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3、开展多种方式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加大粉尘防爆宣传培训力度,统筹做好培训规划工作,广泛利用多种媒体,利用安全月等时机,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大力开展粉尘防爆宣传培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和粉尘涉爆企业主要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水平,同时指导基层开展好培训教育工作。

4加强调度督办,及时通报信息。请各林业局815前将本地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情况总结、《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粉尘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检查整改调度表》(见附件2)上报总局安监

)总结上报阶段(1121日至125日)

林业局要高度重视、全面总结分析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和薄弱环节,认真填写上报阶段性和全年工作材料,于121日前将全年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附件123报送总局安监局(联系人及电话:姜富洋0451—8636940;电子邮箱:sgaj01@126.com)。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务实创新。各地要切实提高对粉尘爆炸危害性和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提高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整治工作部署到位、督促指导到位、执法检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要根据本地不同类型企业分布实际,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强化工作措施,注意借鉴其他地区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手段,使整治工作取得更好实效。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各地要把粉尘防爆专项整治作为防范重特大事故重要工作措施纳入日程,加强指导协调,突出整治重点,抓住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这一关键,紧盯隐患排查和整改不放,加大执法力度,推动整治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三)严格要求,严格执法。坚持分级负责、有所侧重原则,以执法为重要手段,达到惩治一个、震慑一片的警示效果。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省局将通报批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责。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林管局、林业局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并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限期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停产一批、取缔一批典型非法违法企业。通过严格处罚,促进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省森工林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附件:1、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     

      2、粉尘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   

      3、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4、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重点问题和隐患

 

 

 

 

版权所有: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安监局 审核 崔学军 编辑 扬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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