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审计动态 审计结果公告 政策法规 审计交流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总局机关各部门>审计处>政策法规
通知公告 更多
· 人事局党支部近期学习内容
·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审计局关于...
· 上报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
· 关于做好《2017年度目标管理...
审计动态 更多
· 森工总局审计局2017年第一季...
· 森工总局审计局2017年第二季...
· 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
· 依法审计 服务大局 为深化改...
· 森工总局审计局组织森工财审...
· 胡泽君审计长:深入学习贯彻...
· 胡泽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审计交流 更多
· 对开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
· 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
· 关于深化审计整改的几点思考
· 基层审计机关开展资源环境审...
· 基层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全覆盖...
· 开展绿化资金审计调查 促进生...
· 论审计监督在反腐工作中的职...
  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来源: 时间:2017-11-17 13:11:00

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中内协发[2003]20

第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严格遵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其他规定。

第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组织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荣誉的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做到独立、客观、正直和勤勉。

第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保持廉洁,不得从被审计单位获得任何可能有损职业判断的利益。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合理使用职业判断。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协助。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诚实地为组织服务,不做任何违反诚信原则的事情。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保密性原则,按规定使用其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客观地披露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项。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技能,妥善处理好与组织内外相关机构和人士的关系。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接受后续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版权所有: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审计处 邮箱: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66号 邮编: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