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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省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新闻宣传和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 时间:2016-04-11 09:14:02

在全省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新闻宣传和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王忠华
(2016年3月28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新闻宣传和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16年工作。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在省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局重点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化建设,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成效明显。省局党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强化政策研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制定《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将直接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划分为两类四级,明确了监管层级和监管责任,建立了高效有序的安全监管模式。制定《全省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建设任务和工作目标,强化安全生产诚信约束,促进企业依法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制定《黑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明确518项行政处罚具体裁量实施标准,加强了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力的约束。对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提出修改意见,报省政府重新颁布实施。废止和修改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71份,积极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各地、各系统也积极落实省局各项制度,依法治安得到进一步强化。我省工作得到了国家总局的充分肯定,去年5月份全国政策法规工作会议,省局做典型经验发言。

    (二)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有序推进。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督,为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工作优化全省安全生产法治环境的通知》,从13个方面提出贯彻意见,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工作。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督促各地、各系统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三)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一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例”宣贯活动,省局和各地、各系统分别成立宣讲团,开展集中宣讲活动,共举办宣讲报告会600余场,直接受众22万余人,有效提升了全民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二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与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等10项专题活动,扩大安全生产法治教育和社会宣传覆盖面。哈尔滨、大庆、省农垦总局和方正县安监局被评为全国“安全生产月”先进单位。三是加大新闻宣传力度。省局制定《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宣传稿件上报及考核工作的通知》,建立考核机制,推动新闻宣传工作。去年,省主流媒体共发布安全生产新闻稿件236篇,曝光违法违规企业107家;全省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共发布安全生产稿件5万余篇(次),逐步形成了全社会支持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哈尔滨市局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对宣传工作进行顶层设计,依托主流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着力开展“宣传立体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效果。

    (四)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各级执法监察机构充分发挥执法检查主力军作用,克服人员少和企业点多、线长、面广等困难,较好的完成了执法监察工作任务。深入开展以涉氨制冷、粉尘防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尾矿库等行业企业为重点的执法检查。全省共检查企业2.81万家,发现各类隐患5.1万项,立案473起,责令停产停业企业49家,暂扣或吊销许可证18个,关闭企业44家,收缴罚款1206万元。积极受理查处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案件,全省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409件,查实248件,发放举报奖金12万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哈尔滨市严厉查处双城市东风涂料厂无证非法生产案,责令停产停业,罚款12万元。牡丹江市组织公安、住建、运管等部门,取缔了一处非法储存醇基燃料和液化气罐的仓库,对违法人员处以行政拘留和经济处罚。

    (五)执法监察能力明显提升。各地、各系统高度重视执法监察队伍和能力建设,在整合执法资源、规范执法行为和提高执法效能上狠下功夫,极大地提高了执法监察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省局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粉尘防爆等为重点,组织开展了4次现场执法培训。着力推进执法监察信息化建设,制定印发《黑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为各地、各系统配发便携式现场执法检查装备189套,组织开展3期培训班,培训执法人员231名,推动执法检查信息化管理,为开展“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迈出坚实步伐。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在政策法规方面:一是政策制度落实不力。一些地方贯彻落实省部署的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执法方式、乡镇(街道、开发区)委托执法等工作重视不够、研究不深不透,不执行、不落实的问题比较突出。二是行政许可审批不规范。一些地方对下放和委托的行政权力管理混乱,擅自增加审批环节,违规要求申请人提供不必要材料,现场核查不闭合,超法定时限审批的行为普遍存在。去年,省局共抽查38本行政许可案卷,其中27本存在52项问题。三是执法监督效能不高。一些地方执法监督工作开展不力,严重影响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和监管执法效能。去年,省局在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中仅抽查4个市(地)和4个县(市、区),就发现存在监管执法不严格、执法程序不规范和越权执法等115项问题。四是法制队伍力量不足。伊春、鹤岗、黑河、大兴安岭没有独立法制机构,省农垦、森工和绝大多数县(市、区)没有专职工作人员,与当前加强“依法治安”的工作要求不相适应。

    在新闻宣传方面:新闻宣传主动性不强,规模小、覆盖面窄、方式陈旧,主要表现在:习惯于各类会议的一般性宣传报道,有深度、有分量的稿件不多;习惯于“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宣传,其他时段抓的不紧;习惯于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宣传,对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重视不够,在媒体上设置固定栏目、召开新闻发布会、制作微电影和公益广告等方式运用较少。

    在执法监察方面:一是基层执法监察机构职能弱化。执法人员数量少、在岗率低、调整频繁等现象普遍存在。各地、各系统均未按照省局要求,由执法机构牵头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工作。齐齐哈尔市近两年未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伊春市将执法支队近半数人员抽调补充到业务科室;省森工总局执法支队目前仅有1人。鸡西市支队及鸡东县、梨树区、城子河区执法大队因人员调整未完成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农垦北安管理局执法大队事业编制未解决,执法人员无法取得执法资格,未完成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二是执法监察基础工作薄弱。部分基层执法人员现场执法能力弱,且呈现出越到基层越弱的趋势,“重事故处罚、轻现场执法”,“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较为普遍。举报奖励发放金额少,兑现率低,去年全省查实举报案件共248件,发放奖金只有12万元,平均每起不足500元。三是行政处罚力度有所下降。从统计数据看,全省各级执法监察机构去年共检查企业2.81万家,同比增长22.6%,但查出隐患数量、立案起数、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数量、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数量和关闭企业数量分别同比下降22%、32.6%、52%、55.3%和41.3%。鸡西、鹤岗、黑河和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罚款金额不足10万元,齐齐哈尔、绥芬河和抚远全年未实施经济处罚。四是执法监察信息系统使用率不高。全省189个已注册单位,只有黑河、绥化、大兴安岭等7家单位使用执法监察系统开展执法工作,96%的单位尚未正式使用,严重影响了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信息化进程。

    上述问题需要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必须认真采取措施解决,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二、切实做好2016年工作

    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新闻宣传和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全省安全生产中心工作,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法制体系,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制,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格局,为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化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安。各地、各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加快建立依法、科学、长效监管机制。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1. 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省局今年将重点开展五个方面制度建设。一是开展安全生产立法工作。省政府已将《黑龙江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条例》列入2016年度立法计划,近期将赴基层调研,请各地、各系统结合实际,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二是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各地、各系统要按照省局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系统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强化各项措施的落实,切实将安全生产诚信工作抓实抓好。三是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省局将研究制定鼓励企业投保和规范预防费用提取、使用的具体政策,各地、各系统要充分利用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加强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监管部门、保险机构、企业和职工个人多方互动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改善。四是完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省局将制定《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地、各系统要强化行政审批承接和过程管理,确保下放的权力能够接得住、管得好。五是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各地、各系统要结合省局即将下发的《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和《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实施办法》的要求,按照分类分级和属地监管的规定,落实好“双随机”工作要求;规范委托执法行为,促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机构发挥作用,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效能。 

    2. 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严密安全生产法治监督体系。一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局组织编制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清单(试行)》,共制作27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明确了具体执法检查流程,近期将印发给你们。各地、各系统要按照检查表和本级政府确定的权力清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严禁超清单处罚,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要严格执法监察程序,规范实施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告知、处罚决定、文书送达、结案等各个执法环节,该有的程序一样不能少,顺序不能随意颠倒。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进行行政处罚,坚决杜绝擅自提高或降低处罚标准的行为。各地、各系统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要在4月15日前报省局法规处备案。二是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健全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工作制度,发挥法制机构内部监督和纠错功能。凡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通过的行政处罚案件,有关负责同志一律不得批准。三是加强层级执法监督。严格执行《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将优化安全生产法治环境十三个方面工作要求和分级分类监管、事中事后监管和双随机抽查等工作纳入考核范围,认真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开展考核和评查。考核和评查结果要公开进行通报。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统计分析。省局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季度统计通报制度,对行政执法统计上报不及时、情况不真实、弄虚作假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3. 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尚未建立独立法制机构的市(地、系统)要尽快成立,配备专职人员。有条件的县(市、区)也要成立法制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为强化依法行政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二)创新形式,力争在安全生产新闻宣传上有新突破。各地、各系统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管,要坚持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推进工作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 认真谋划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近期,省局将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通知》,推动全省新闻宣传工作向纵深开展。各地、各系统要积极主动与本地党委宣传部、政府新闻办和主流媒体对接,牢牢把握安全生产新闻宣传主动权。要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新闻宣传工作任务、内容、方法、措施和实施时间等,并认真组织实施。

    2. 切实提升新闻宣传效果。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在宣传深度和广度上狠下工夫,为安全生产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一是主动加强新闻宣传工作。要建立新闻发布工作制度,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主要领导一年至少出席一次,及时准确发布安全生产政策制度、重大工作进展和事故调查结果等情况。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联系,认真谋划长期型、固定型宣传栏目、板块,发布有深度、高质量的安全生产稿件,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字、网络互动。二是加强自身宣传平台建设。省局以《安全生产报》、《龙江安全》杂志和省安全生产信息网为依托,建立了“一报一刊一网”自身宣传阵地,各地、各系统要积极支持、积极参与、积极配合。今年,省局将开通安全生产政务微博、微信,及时发布安全生产动态信息,发挥新媒体联系互动、讨论问题、信息发布、舆论传播和社会动员作用。各地、各系统也要同步开通,积极构建立体化、全方位的新闻宣传格局。三是加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要把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作为做好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抓手,市级至少指定2至3名通讯员,县级至少指定1名,并做好通联、投稿、协调等工作。今年,省局将新闻宣传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体系,对各地、各系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排名并通报,对排名靠后、长期不见起色的单位,将进行约谈,限期整改。

    3. 组织开展好第15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各级安委办要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紧密结合活动主题,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做到组织保障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活动效果到位,最大限度地提高活动的覆盖面和公众参与率,达到“以月促年”的良好效果。这项工作省局还将做具体部署,希望各地、各系统抓好落实。

    4.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省局成立省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暨安全社区综合评定委员会,制定全面提升安全社区建设的工作意见,加强安全社区评审和指导。对已命名的省级安全社区实施分类指导,力争进入国家级评审程序。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审工作,选取在行业领域安全管理领先的一级或二级标准化企业为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大庆市作为我省唯一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的地区,要按照国家部署,加快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步伐,开展好自查自检和迎检准备工作,力争实现预期目标。

    (三)严格依法行政,扎实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1. 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持续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各地、各系统要按照省局《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和实施暂行办法》要求,建立由执法机构牵头、业务处(科)室配合、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严格制定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采取“双随机”检查方式,加大暗查暗访工作力度,实现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全覆盖,隐患整改零容忍。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联合执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持续保持“打非治违”和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依法实施停电、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2. 强化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各地、各系统要按照《黑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队伍管理规范》要求,全面加强执法监察机构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执法建设和装备建设,努力打造一支管理规范、装备齐全、作风过硬、敢执法、会执法的执法队伍。全省各级执法监察人员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多层面开展以提高现场检查能力、严格执法程序、强化执法方法、应用法律法规和破解疑难问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执法培训,努力提高执法监察人员的实战能力和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减少事故发生的能力。

    3. 全面推广使用执法监察系统。各地、各系统要严格按照《关于推广应用黑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严密本单位执法监察信息系统使用人员管理和执法终端管理,加强各种数据的统计,按照省局部署按时限完成市、县两级应用使用工作。 4月底前,省局将分期组织开展执法监察系统操作培训。4月份和7月份,分两次开展执法监察系统使用情况检查,对未按规定使用的,将在全省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新闻宣传和执法监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克服困难,排除干扰,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全省安全监管事业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版权所有: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安监局 审核 崔学军 编辑 扬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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