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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下发2017年黑龙江省 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02-10 14:17:00

关于下发2017年黑龙江省

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绥芬河市、抚远市卫生计生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

2017年全省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和2017年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流动人口健康水平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升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为抓手,以实施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为重点,加强统筹协调,注重分类指导,强化宣传倡导,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流动人口对卫生计生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深入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

(一)全面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

2017年,全省各地市、县(区)要全面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力争实现流动人口全覆盖;原试点市、县要做好示范引领作用,研究并启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示范区(县、市)创建工作。各地要畅通流动人口服务渠道,拓展服务内容,深化服务内涵,强化实施效果,实现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率95%以上,流动育龄妇女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覆盖率90%以上,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5%,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接受率达到80%。

(二)关注重点人群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工作

了解掌握本地区农民工、留守儿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流动孕产妇四个群体的基本信息和卫生计生服务利用情况,面向不同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卫生计生服务。同时,做好与农民工办、民政、教育、民委等机构的协调沟通,及时报告卫生计生系统相关工作进展,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三)加强调研和督导评估

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流动人口的生存发展状况,掌握各地工作推进情况,总结经验进行推广。制定并印发2017年全省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工作评估标准,组织督导评估工作,强化任务落实,规范服务管理。

二、重点推进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工作

(一)全面落实《黑龙江省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2016-2020)实施方案》

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利用多种途径宣传《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核心信息》19条、《人口流动 健康同行》公益广告等相关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宣传资料,并注意统计各类宣传资料发(播)放的数量和覆盖面,切实将卫生计生服务政策和健康知识传播到流动人口群体中。

(二)开展新市民健康城市行活动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市民健康城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国卫办流管函〔2016〕1084号)要求,2017年以“关注流动人口健康、人人参与共建共享”为主题,启动并开展我省“新市民健康城市行”系列活动。活动形式为承办城市接力传递,产生示范效应和宣传效果。活动内容围绕“五个一”活动并结合本地特色。拟开展城市请提前2个月向我委流动人口处提出活动计划。

(三)建设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场所

2017年开展全省首批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和健康家庭创建活动,各地要按照本地名额分配数量和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场所和健康家庭培育工作,以点带面,推进流动人口健康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

(四)精准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

结合“健康龙江行动”,根据流动人口的人群特点和健康需求,以新生代农民工、流动育龄妇女和流动学龄儿童为重点,精准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妇幼健康、计划生育、心理健康等健康教育活动,倡导健康理念和健康生活方式,促进流动人口的健康行为,增强流动人口自我保健意识和防护能力,全面提高流动人口的健康素养水平。

三、加强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和研究分析工作

做好全省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和全员流动人口统计等工作,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及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利用情况,尤其要厘清农民工、留守儿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动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底数及服务覆盖情况。加强调查数据的开发和应用,围绕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人口流动迁移趋势、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利用情况、流动人口健康问题等方面课题研究。

四、完善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

优化升级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拓展流入、流出地信息互通内容,创新管理互动形式,加强流动人口重点信息协查反馈情况工作督导,重点关注两地管理责任落实、便民维权工作进展,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五、健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制度

根据近期出台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居住证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黑政发〔2016〕29号)、《黑龙江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2016年省政府第3号令)和黑龙江省公安厅与卫生计生委等12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全省实施电子居住证的通知》(黑公通〔2017〕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并落实流动人口卫生计生相关管理措施,做好流动人口政策的统筹与衔接。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促进流动人口信息共享,完善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质量和效率。

六、强化宣传倡导工作

各地要将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工作融入健康龙江建设工作大局之中,强化部门内和部门间的统筹协调,推动有利于流动人口健康的政策出台,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流动人口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提高流动人口对政策的知晓度和获取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参与度。加大先进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的宣传推广力度,突出亮点和特色,扩大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流动人口的良好氛围,并及时将活动小结、宣传稿件和图片视频资料报送我委流动人口处。

七、深化流动人口一盘棋机制建设

继续完善“三级网格”建设,加强区域协作,强化部门配合,推进信息共享。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和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推进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协同服务流动人口健康工作。

八、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队伍建设

适时举办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工作会议、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提升各级流动人口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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