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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开展计划生育 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12-01 17:05:39

黑卫监督函〔2016〕95 号
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绥芬河市、抚远市卫生计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
为了有序推进我省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6〕292号)精神,我委制定了《黑龙江省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4月1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局
抄送:委办公室,委法制处,委基层指导处,省卫生监督局。


黑龙江省开展计划生育
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6〕292号)精神,全力做好我省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简称“专项督查”),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督查,全面了解我省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落实情况,总结工作经验、解决突出问题、推进依法行政。
二、督查内容
(一)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情况。包括: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否合法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有执法资质和证件,各项计划生育(包括母婴保健)行政执法程序和文书是否规范。
(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相关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包括:各地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等建立和落实情况。
(三)群众权益保障和便民服务情况。包括: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中各地出台的制度和规范;便民服务措施制订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收费、非法谋利等侵犯群众权益问题;
(四)行政执法案件处理和督查情况。包括:信访反映突出的计划生育(包括母婴保健)行政执法问题的处理情况;重大案件督查督办情况。
三、督查对象及范围
省、市、县三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机构。
四、职责分工
综合监督处负责专项督查工作的牵头实施,组织对地市督导检查。委办公室、委法制处、委基层指导处、省卫生监督局,结合各自工作职责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具体分工见附表2)。
五、实施步骤
采取省、市、县三级同步开展、上下配合的方式,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6年4月19日前)。由委综合监督处牵头,制订下发《计划生育行政专项督查方案》,并召开委综合监督工作协调小组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各地结合实际制订本辖区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部署。
(二)自查和清理阶段(2016年4月20日至5月25日)。各地要紧密结合本次活动所确定的主要任务,结合地方实际,认真查找和梳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自查和清理工作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要认真听取群众对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指导和抽查阶段(2016年5月26日至6月10日)。专项督查期间,我委将根据各地进展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和调研,组织联合督查组,选择部分市(县、区)进行抽查。配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完成在各市(县、区)随机抽取部分地区的问卷调查任务。
(四)总结通报阶段(2016年6月中旬)。我委根据自查和抽查情况,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督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全系统通报。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不仅是落实依法行政的具体举措,也是做好计划生育监督工作的现实需要。坚持从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发力,找准入口路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相互高效配合,制定时间表,逐一落实具体工作。对于督导中发现的问题,逐项对照梳理,及时督促整改,对落实不到位的要提出明确要求。认真研究建立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和机制,推动依法行政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
(三)结合任务,有序推进。2016年5月22日前各地将审核汇总后的相应统计表格及各项自查清理情况的报告分别报送至委相关处室(见附件1)。委相关处室分别形成各项自查清理工作总结报告和汇总表,并于2016年5月25日前送委综合监督处;委综合监督处负责汇总,于2016年5月30日前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
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作总体情况、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和完善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
联系人:综合监督处 赵志国
电话:0451-85971183(传真)
电子邮箱:569002802qq@.com
 

附件:1、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统计表
2、工作职责及任务分工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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