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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全省森工系统行政权力流程梳理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时间:2016-12-02 10:26:22

 

为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森工林区经济发展环境,贯彻落实省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精神,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市、县行政权力流程梳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上一阶段省级行政权力流程图的基础上,11月30日前完成森工总局、林管局及所属各林业局的行政权力流程梳理工作,形成清晰、规范、公正、便捷、便于社会监督和纳入网上办理及监管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
二、工作重点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上一阶段省级行政权力流程梳理工作的基础和经验,总局确定由办公室为权力流程梳理工作的牵头部门,编办、政策法规处为协调配合部门,总局各部门为具体承办部门(所有承担并上报总局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的单位和部门,即权力实施单位)。同时,总局将抽调人员成立行政权力流程梳理工作指导审核组,具体负责流程审核及推进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各负其责,抓好相关培训、指导、填报录入以及绘制流程图等工作,确保在11月30日前完成流程梳理工作。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总局各权力实施单位为流程梳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谁上报、谁负责”的原则,各责任单位要集中人力、集中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任务。各责任单位要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权力流程梳理工作的录入填报,并根据审核组的反馈及时修改完善。正式上报前,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对上报的一次性告知单和权力运行流行图进行审核把关并签字。
三是统一梳理标准。各责任单位要参照《黑龙江省行政权力流程梳理工作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确定的梳理标准,分时段登陆黑龙江省行政权力流程梳理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工作平台),明确各项权力的职权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方式等内容,集中填报行政权力一次性告知单、绘制行政权力流程图,有效约束自由裁量权。
三、推进步骤
行政权力流程梳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确定梳理范围。行政权力流程梳理工作应当以总局此次对外公布的本级权力清单为基础,权力清单中的每项行政权力均对应一项梳理运行流程。经省政府办公厅发放工作平台登陆账户及密码后,立即开展工作。
 (二)组织操作培训。总局将组织开展流程梳理工作培训,向各责任单位的操作人员讲解工作平台的使用方法。
(三)开展申报审核。各个权力实施单位按照《操作指南》梳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通过工作平台填报一次性告知单,绘制流程图。总局行政权力流程梳理工作审核组对一次性告知单和流程图依法逐项进行审核,全部审核完毕后报总局局长办公会审定。
(四)公布权力流程。总局审定后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和一次性告知单通过有关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并统一纳入省政府网上政务服务中心,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总局行政权力流程梳理指导审核组办公室设在总局政策法规处,各责任单位在流程梳理工作遇到任何问题和工作建议要及时与审核组联系。
 联系人:刘志明、李莹
联系电话:82647790 2506
总局各责任单位请务于10月12日前向审核组反馈流程梳理工作具体联系人情况表。
    附件:流程梳理工作联系人情况表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2015年10月8日
 
 
附件1:
 
省森工总局行政权力流程梳理工作
联系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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