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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强化森林资源监督管理 为国有林区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来源: 时间:2017-02-24 15:02:00

—— 在全省森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7218

 

同志们:

新春伊始,森工总局党委、森工总局迅即召开全省森工工作会议,回顾总结“十三五”开局之年工作,谋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长远发展大局,充分体现了龙江森工新一届党政领导班子把握新形势、抓住新机遇、谋划新发展的坚强决心和宏大气魄。

近年来特别是“十三五”以来,森工总局党委、森工总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理念,精心描绘“绿水青山”“冰天雪地”两幅宏伟蓝图,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这项国有林区最核心、最重要的工作,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向前迈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其主要标志是:进一步树立“红线”意识,划定并坚决守住林地、森林、湿地、植被、物种5条“红线”;进一步树立“停伐”意识,紧紧围绕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这一主线,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全面停伐决定,充分发挥了先行先试作用;进一步树立“可持续经营”意识,深入推进森林补贴抚育试点和东京城、林口林业局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进一步树立“依法治林”意识,大力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根据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数据,龙江森工森林面积81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81.16%,与第八次清查相比提高1.15个百分点;活立木总蓄积94788万立方米,森林蓄积85107万立方米,与第八次清查相比增加8649万立方米。森林资源呈现持续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围绕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确立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我们做好林业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和科学的行动指南。准确把握新时期林业发展新形势,核心要义就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理解掌握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思想,切实增强加快林业现代化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理解“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深刻内涵, 把保护森林资源、加快生态建设、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林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刻理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深刻内涵,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森林资源,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森林资源。我们要牢固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法治观,深刻理解“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的深刻内涵,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实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和做法,决不能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的经济增长和不可持续的“虚假繁荣”。总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既要认真学习其科学的思想体系,更要系统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切实担负起党和国家赋予重点国有林区保护森林资源、发挥生态功能、维护生态安全的战略定位和神圣使命。

下面,根据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和龙江森工实际,我就加强森林资源监管方面相关重点工作,讲几点意见。

第一,坚持把强化林地资源监管作为首要任务林地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物质基础,是林业赖以生存发展的根基和命脉。要把林地资源保护利用的监管放在首要位置,作为监管工作的最核心任务,一刻也不放松。一要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国有林区各林业局是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充分认识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切实把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下大力气抓紧抓实抓好。二要强化日常化监管。切实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林地不合理消耗,严禁林地使用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不批乱占的违法行为;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其它农用地,严格禁止毁林种参、毁林种药、毁林开垦等违法行为。三要严格林地审核审批。强化林地用途管制,加强林地保护利用的服务引导,提前介入项目用地审核,重点保障基础、民生、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控制经营性用地,适度把握项目用地规模。四要全面加强对临时占地的监管。重点监督以临时占用为名行永久占用之实,临时占用林地选址不合理、不按批准内容使用、期满不办手续继续使用、用地结束后不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不按时交还林权等问题,确保临时占用林地合法有序,按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森林植被。五要全面加强对林权保护的监管。在国有林区改革期间,坚决制止以任何名义未经批准,擅自侵占国有林地、非法流转国有森林资源行为,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今后,要采取监督检查、行政管控和法律手段等相结合的方式,对发生未经批准违法乱占林地、违法开垦林地等严重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责任单位,除坚决依法查处,对主要责任人、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外,还要实行严格的占用林地行政许可项目停批、限批措施,直至全面整改到位。

第二,坚持把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作为始终发展目标今后一个时期,是重点国有林区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目标的最佳历史机遇期。一方面,从国际宏观环境看,联合国森林论坛第11届部长级会议宣言认为,未来15年,是全球森林发展十分重要的历史机遇期。随着在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中对森林及森林可持续经营地位的确立,森林在经济、社会和环境方面的贡献将会越来越突出。另一方面,从我国林业政策看,中央在重点国有林区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出台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为森林自然修复创造了弥足珍贵、千载难逢的机遇,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倍加珍惜、倍加努力,力争用30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重点国有林区率先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目标。一要坚决执行全面停伐政策。中央关于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刚性政策”和“严格禁令”,必须做到令行禁止、绝不走样。按照国家林业局“五个严格”的规定,我们将采取定期核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做到“停得下、稳得住、不反弹”,不出现任何闪失和偏差。二要认真编制森林经营方案。首先,要搞好重点国有林区二类调查,将此次调查作为森林资源的本底,作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依据。要在分类经营理念指导下,逐步把森林采伐限额管理转移到推进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方案的编制和监督实施上来,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核心的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这项工作国家林业局已对国有林区进行全面部署和陆续启动实施,林区各林业局和各相关技术支撑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好这项任务。三要大力推进可持续经营试点。作为国家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单位,林口、东京城林业局要按照试点方案的要求,在技术支撑单位的技术指导、技术服务、技术保障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经营、稳步推进,积极为重点国有林区森林可持续经营探索新模式、新技术和新样板。四要科学推进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坚持严把“五关”,即:严把设计关,防止虚假设计、低质量设计、“闭门造车”、设计与作业“两层皮”等行为;严把审核关,对设计虚假的、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批准,并调减经营单位相应的抚育任务量;严把现场指导关,要实行林场领导与技术人员跟班作业、跟班指导;严把施工作业关,采取多种方式实行施工作业检查,有条件的林业局要推行施工监理制;严把检查验收关,严格按照森林抚育技术规程、作业设计、验收标准组织验收,进一步强化各个层级的检查验收制度。我办每年要对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进行“两个百分之一”抽查,对作业设计合格率、作业质量合格率进行监督。

第三,坚持把督查督办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作为第一职责全面落实《国家林业局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督查督办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管理规定》和有关要求,攻坚克难、履职尽责,全面加大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力度。以创新性思维,对督查督办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和全面梳理,进一步健全完善与有关部门之间建立的案件报告、案件查办、联合执法、跟踪问效、信息反馈、案件曝光、案件通报、工作约谈、责任追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监督工作走向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在督查督办案件的重点上,要突出上级批转批办、新闻媒体曝光、监督检查中发现、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的严重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严重影响中央林业政策落实,严重侵害企业和基层群众林业利益等方面的问题,做到紧盯不放,一追到底。在督查督办案件的方式方法上,要采用书面督办、会议督办、挂牌督办、约谈督办和现地督办相结合的方法,逐级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重点案件要由办领导亲自带队、敢于碰硬、深入现地、全程督办,确保案件依法及时查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督查督办案件的程序上,坚持“案件情况公开、办理过程公开、查处结果公开”的原则,及时上报案件的查处和整改情况,确保问题调查到位、处理到位、整改到位。在督查督办案件的追责上,要对案情重大、久拖不决的案件进行约谈和曝光。因执法不严、监督管理不力或者对问题处理不当导致责任区发生重特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对上级机关批转、督促办理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不组织核实查处,或者不按照规定向有关上级机关报告案件办理情况的,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确保案件涉及的问题得到及时、彻底地整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依规受到追责问责。

第四,坚持把提升监督检查的执行力作为根本手段要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转换思维方式,提高检查实效,认真抓好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占用林地行政许可被许可人检查等国家规定的各项检查任务。对检查发现的所有违法违规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督办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特别是对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情况的检查,从今年开始国家林业局要实现卫星遥感判读的全覆盖检查,并在此基础上实行现地重点检查。我办要按照国家林业局下达的重点检查任务,科学安排检查计划和配置检查力量,利用林地“一张图”成果和卫星遥感等技术,采取 “天上看、网上管、地上查”的立体检查模式,对重点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估。要坚持依法检查的原则,严格执行检查方案和程序,严格规范检查行为,以事实和数据说话,切实做到问题明、事实清、证据实、定性准。 要把各项检查核查发现的问题,全部列入督查督办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清单,对所有违法问题,要逐项督办整改,真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第五,坚持把深化改革和创新机制作为强大动力国有林区改革是一场深刻变革,是全面加快林业发展的动力源泉。改革不能只动结构,不动机制,而是要用改革的办法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内在活力,增进发展动力。按照《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创新国有林区管理和森林资源监管体制。第一个体系,就是要建立精简高效的重点国有林管理机构,按照政企、事企、政事、管办“四分开”的要求,加快理顺国有林管理体制,建立科学、完善的国有林管理制度,承担起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森林资源管理、林业行政执法等职能,并积极探索建立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实行国家垂直管理的体制;要在改革中进一步建立健全林区绩效考核机制,将森林覆盖率、森林保有量、林地保有量、森林蓄积量等主要指标纳入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任期考核和离任审计,形成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长效机制。第二个体系,就是创新森林资源监督体系,构建森 资源监督与管理分开的监管体制。国有林区监督机构由国有林管理总局垂直管理,业务上接受国家林业局驻省专员办的指导。同时积极推进松花江林管局“扁平化”改革试点,逐步建立上下贯通、垂直管理、健全规范的森林资源层级监督体系,为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实现森林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当前,国有林区改革已进行攻坚阶段,其中,理顺和创新国有林区管理体制和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应当是首当其先,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6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改革方案,扎实推进、稳步实施,确保改革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同志们,龙江重点国有林区现代化建设宏伟蓝图已经绘就,让我们紧紧抓住机遇,勇敢迎接挑战,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为推动国有林区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建设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林区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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