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全省森工系统视频会议管理的通知
牡丹江、松花江、合江林管局及所属各林业局、各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省林科院、省林业设计院、省森林资源管理局、生态学院、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林业高级技工校:
全省森工系统视频会议系统自2012年建成以来,共召开各类视频会议500余次,在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节约会议经费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森工系统视频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和效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周密的运行维护方案,规范视频会议室管理,充分发挥视频会议作用。
二、严格按规定范围,确保参会人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参会人员范围出席会议,不得擅自扩大、缩小参会人员范围。每次会议后各分会场要将应参会人数、实际参会人数、缺席人数及具体原因报总局办公室。会议出席情况将列入年度考核。
三、严肃会场纪律。各分会场要严格落实会前、会后二次签到制度,除会议另有要求外,其他会议原则上提前 5 分钟进入会场,坚决杜绝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情况。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将通讯工具设置为关闭或静音状态,不得在会场内接听和拨打电话,不得在会场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打瞌睡,不得从事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项。
四、严密会务组织。会场布置要规范合理、简洁大方,确保画面整体效果。近期,总局信息中心将组织一次联调联试,力求画面风格整齐统一。
五、要建立视频会议系统日常巡检制度和会前调试制度。总局信息中心要有计划的安排和组织好视频系统日常巡检,定期对视频系统进行联调测试。每次会前都要进行联调测试,确保视频会议顺利召开。
六、要认真做好会议保障。会议期间,系统管理员应时刻监控设备运行情况,确保随时与主会场联系。当设备或网络出现故障时,分会场应立即向主会场报告并及时处置,在此期间,分会场参加会议人员不得擅离会场。系统管理员在会后应详细记录故障发生及处理情况,并书面向总局信息中心报告。有条件的单位应配备发电设备、备用电源等会议保障设备。要妥善保管会议资料,系统管理员要做好视频会议系统图像和声音的数据存储、归档工作。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会议内容不传播、会议录音录像不私自拷贝和对外公布。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