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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红林区司法局创新管理模式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来源: 时间:2016-12-02 16:58:08

东方红林区司法局创新管理模式

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东方红林区现有社区矫正人员80人,分布于山上13个林场(所)及山下,林业局党委、林业局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东方红林区司法局配备了四名专职人员,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总结创新,积极探索研究,使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社区矫正监督教育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确保了林区社会安全稳定。

一、印发《社区矫正守则》,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管理水平

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针对东方红林区社区服刑人员人数众多、成分复杂、大多文化程度偏低、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东方红林区司法局组织有关人员将一些与社区矫正相关的法律法规归纳整理、摘录,制定印发了东方红林区《社区矫正守则》。这是东方红林区司法局继制定印发《东方红林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细则》之后,作为进一步推进林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的又一举措。

《守则》的内容包括:1.社区矫正宣传口号。2.总则,其中简述了社区矫正的相关法律依据,社区矫正的解析和社区矫正的意义。3.社区矫正各有关部门及其职能、职责、工作流程以及法律文书等。4.社区服刑人员的责任义务、应遵守的制度、未成年人实施社区矫正的管理规定、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等。5.违反法律法规的后果、处罚规定及处罚流程。

《守则》言简意赅、详实准确,在服刑人员报到时统一发放,便于社区服刑人员更好的学习、查阅、了解办理相关手续的流程。《守则》的印发和使用对提高工作效率、缓解社区矫正工作压力、增强社区服刑人员法律意识、有效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二、开展“八个一”管理模式,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东方红林区社区矫正人员众多,分布地区广,管理相对困难。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东方红林区司法局创新开展了“八个一”的管理模式,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水平,实现了无脱管、无漏管、无再犯罪的“三无”工作目标。

1.“一次宣告”,在全局14个司法所设立社区矫正宣告室,统一悬挂司法徽章和警示标语,进一步规范入矫宣告的程序和内容,明确社区服刑人员的罪犯身份和矫正期限,及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管理制度。

2.“一次评估”,引入重新犯罪风险评估系统,对新接收人员逐一开展重新犯罪风险评估,通过分析其家庭婚姻、就业就学、行为倾向等情况,科学评定重新犯罪风险等级,降低主管判断的盲目性、随意性,针对性落实预防措施。

3.“一次摸底”,一入矫立即开展上访走访,与社区服刑人员近亲属、邻居、社区干部访谈掌握对象思想动态及行为特点,组建起一对一矫正小组,协助进行管理和教育帮助。

4.“一次谈话”,开展一次以上个别谈话,进行面对面的沟通、说服、劝导和感化,疏导社区矫正人员情绪,减少其潜在的抵触和戒备心理,了解真实想法,帮助解决其个性化问题。

5.“一个方案”,综合评估、摸底和谈话所了解到的情况,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危险程度、利益需求、心理行为、素质缺陷、矫正难易有个总体把握,为每位社区服刑人员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为其量身定做个性化矫正档案,确定教育管理工作重点和方向。

6.“一份关怀”,建立社区矫正人员微信群,通过微信和手机短信的方式,在过年、过节期间或每周送上一份问候,让每位社区矫正人员感受到组织对他们的关心、关怀。

7.“一种模式”,针对不同类别、不同特点的社区矫正人员,因人制宜、因案制宜划分为严管、普管、宽管三个等级的教育管理模式,施以不同的教育管理手段。

8.“一场教育”,坚持开展为期一周左右的集中教育,特别是开展个案分析和警示教育,敦促社区服刑人员深刻认识犯罪原因及社会危害,从社区矫正人员中选出几位表现优异的进行现身说法,使其熟知监管教育等各项规章制度,绷紧守法之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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