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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区中院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边学边查边改
 
来源: 时间:2013-09-18 10:12:20

 

本报讯  (王慧荣  驻站记者  刘金梅)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始以来,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将“边学边查边改”的要求贯穿始终,努力实现总局党委提出的“确保从一开始就让职工群众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的工作目标。
从思想上打牢“边学边查边改”认识。林区中院把加大教育力度作为打牢思想认识的重要途径,首先分别邀请省法院研究室主任和省社科院党委副书记进行专题讲座,帮助引导干警深化对党的群众路线的思想认同、感情认同和理论认同。其二组织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干警座谈会,从人民法院人民性的思想定位,畅谈具体工作中如何贯彻落实群众观点,进一步强化群众路线教育认识。其三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将参加学习人员范围扩大到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进一步明确了现阶段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和对法院工作的具体指导意义,澄清了部分干警中存在的教育活动与己无关的错误认识,筑牢了开展活动的思想基础。
从组织上强化“边学边查边改”保障。在活动组织上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活动开展,一抓到底;按照分级负责制,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部门活动开展,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干警活动开展,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避免出现工作盲点。截止目前为止,林区中院先后召开3次党组专项会议、2次中心组学习、9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下发指导性会议纪要12期,有效实现了学、查、改工作的同步推进。同时要求党组成员建立征求意见联系点,亲自深入基层林业局和有关部门、律师、案件当事人之中,面对面征求意见,杜绝“自说自话、体内循环”;要求党组成员活动期间一律不允许请假,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带头参加到活动中去。
从制度上保证“边学边查边改”机制。林区中院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制发《中院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议事制度》,采取定期议事、紧急情况即时议事、临时任务沟通议事三种方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能够得到及时贯彻落实;制发《林区中院整章建制边学边查边改制度》,进一步将学、查、改工作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确保三项工作齐头并进,相辅相成,形成合力。针对干警在活动中出现的间歇性松劲问题,提出了“六抓实、六确保”,确保林区中院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从工作上推进“边学边查边改”效果。林区中院始终把活动的着力点放在促进实际工作上。首先结合实际,剖析问题。初步查摆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三个方面17个问题。其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其三突出主业,提高质效。针对部分当事人反映的庭审操作程序复杂、手续繁琐等问题,完善并下发了全区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普通程序操作规程》、《刑事一审案件普通程序操作规程》,进一步简化程序,减少林区群众诉累。使专业的法律模式更趋大众化、群众化。
截止目前,中院收案率、结案率和调解率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了31.854.585.8个百分点,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效果正逐步显现在法院实际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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