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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黑森党发【2013】19号
 
来源: 时间:2013-07-30 11:27:31

 

 

 

中共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委员会

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的实施意见

 

 

按照中央部署,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用一年左右时间,分两批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的十八大做出了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战略部署,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制定并带头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九项规定,并于72日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对全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总局党委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九项规定,多次召开会议就加强全系统作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有关部门组成专门调查组深入基层开展作风建设情况调研,下发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对总局班子和全系统处级以上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和工作基础。

当前,全系统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总体是好的,在改善民生、联系服务群众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也存在着不符合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问题。特别是有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和一些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意识淡薄,精神懈怠,行为失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重,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这些问题严重损害党在群众中的形象,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必须认真加以解决。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积极投入到教育实践活动中来,牢记并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优良的作风把全系统职工群众紧紧凝聚在一起,为实现森工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而努力奋斗。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员会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黑发〔20137号)精神,结合森工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全系统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贯彻措施和总局党委总局九项规定作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切实改作风、促发展、惠民生,为加快建设现代大森工新森工、全面建成林区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森工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 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能力。“照镜子”,就是对照检查,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正衣冠”,就是规范行为,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树立良好形象。“洗洗澡”,就是开展批评,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原因,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治治病”,就是整改问题,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二、目标任务

森工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系统党员中开展,重点抓好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主要任务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大力弘扬优良作风,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始终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森工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的强大力量。

(一)严格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为民,就是要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公仆心,当好服务员。坚持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把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促进发展作为检验森工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任何时候都要把职工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实现好、维护好林区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实,就是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把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以对党和森工事业负责的态度做事情、干工作,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切实转变作风,做到社情民意在一线掌握、矛盾问题在一线解决、干部作风在一线转变、政策措施在一线落实、转型发展在一线体现。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职工群众伟大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坚持真干富民、实干兴林,勇于开拓,敢于担当,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多做让职工群众满意的好事实事;清廉,就是要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带头约束自己的行为,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自觉性,严格规范权力行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决反对一切消极腐败现象。

(二)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把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着力解决四个方面突出问题:一是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重点解决学习应付场面、蜻蜓点水、浅尝辄止、不求甚解,工作作风飘浮、落实不到位,下基层走马观花、不深入调查研究,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照本宣科、生搬硬套、工作无新意,讲空话套话不讲真话实话、贪图虚名、弄虚作假、急功近利、热衷于造声势、出风头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端正学风,改进文风、会风,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二是坚决反对官僚主义。重点解决脱离群众、对群众缺乏感情、关心群众疾苦不够、联系群众不密切、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解决不到位的问题,脱离实际、经验主义、工作上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得过且过、办事效率低、遇问题绕着走、上推下卸、不敢担当的问题,高高在上、官气十足、独断专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政出多门、刁难基层、勒卡群众的衙门作风,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私有化、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接地气、通下情,虚心向职工群众学习,真心对职工群众负责,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坚决反对享乐主义。重点解决依靠天保工程“吃饭”、只顾眼前利益、没有长远打算贪图安逸、不思进取、安于现状,不立新目标、缺乏新动力的问题好面子、讲排场、比阔气、搞特殊、玩风太盛、慵懒散慢、追名逐利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克己奉公,勤政廉政,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四是坚决反对奢靡之风。重点解决追求奢华、大吃大喝、住高档酒店、吃山珍海味、喝美酒佳肴、铺张浪费的问题,热衷于个人享受、穿戴讲求名牌、作风不检点、低级趣味、甚至道德败坏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做到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情,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增进与群众的感情,赢得群众的拥护。

(三)努力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森工党员干部要适应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要求和新特点,注重深入基层、摸清底数,提高调查研究、熟悉掌握民情的能力;注重倾听民意、集中民智,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注重直面困难、敢于担当,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理顺群众情绪、创新社会管理的能力;注重顺应群众意愿、回应群众呼声,提高组织宣传群众、引导带领群众的能力;注重率先垂范、扶贫解困,提高践行宗旨、服务群众的能力。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将职工群众的意见化为我们的正确决策,再将正确的决策用于指导实践,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

(四)推动森工科学发展。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筹规划,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推动森工科学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省委提出的“全党抓发展、重点抓经济、突出抓产业、关键抓项目”的方针,适应森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搭建党组织和党员在实施“四八四三”发展战略、打造“七大定位目标”和建设现代大森工新森工实践中发挥作用的平台,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推进林区生态建设,着力推进经济转型发展,着力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着力加强城镇建设,着力繁荣生态文化,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在推进森工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更大成就。

三、基本原则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把学习教育、思想理论武装摆在第一位,结合实际开展好学习培训、典型宣传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既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又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不搞人人过关。

(二)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崇尚真理、改正缺点、修正错误,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触动、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在党内营造良好的思想交锋、交流氛围,建立和完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保障制度和约束机制,促使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批评,积极开展自我批评。

(三)坚持讲求实效。重点在解决党员、干部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效。着力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把活动重点集中到取得实践成果上。坚持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贯彻活动始终。

(四)坚持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单位、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战线的不同情况,分别提出不同要求,找准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制定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坚持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环节不能少、不变通,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同时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灵活安排各个环节的工作,使“自选动作”有特色。

(五)坚持领导带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参加学习、带头调查研究、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做到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坚持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六)坚持统筹兼顾。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同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紧密结合与深入开展“三建四争”活动、巩固扩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成果和总局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紧密结合,同完成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任务结合,摆布好时间和精力,把党员、干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动力,用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四、方法步骤

今年7月份开始,由总局党委带头,全系统自上而下分两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每批大体安排半年时间。第一批为总局党委班子、总局机关及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从20137月开始至12月底基本完成。第二批为“三江”林管局、林业局机关及“三江”林管局所属厂(公司)、事业单位和总局直属企业单位,从20141月开始至20147月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单位、部门,集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每个批次、每个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抓好以下3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切实找准存在的问题。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弘扬森工精神、实现‘四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好、党群干群关系好、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好、推动森工经济社会发展效果好)目标”主题教育和创建活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央、省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中央、省委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学习材料。通过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利用龙江森工讲坛开展作风建设系列讲座、中心组学习、网上答题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增强学习实效。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作风建设示范教育、警示教育专题片,开展“改作风、树形象、促发展”专题讨论,使党员、干部受到生动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聘请专家学者进行党的群众路线集中专题辅导,组织为民务实清廉知识竞赛和践行党的宗旨理论研讨活动,通过学习教育,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基本内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丰富内涵,切实把握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基本方法和要求。把党员、干部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开展森工系统“四风”建设调查活动和网上征求意见活动。下发调查问卷、利用森工网站,广泛听取意见,查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主要差距和突出问题,为有针对性解决问题奠定基础。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通过大家提、自己找、集体议、互相帮、上级审、群众评等方式,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领导干部开展大下访活动。总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基层、深入党建工作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听取意见,解决实际问题,密切干群关系。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为民务实当先锋、清正廉洁做表率”承诺践诺活动,填写《为民务实清廉承诺书》,向职工群众进行承诺,努力践行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接受群众监督。组织召开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每个班子及其成员都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会后,要在规定范围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基层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每个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上级党组织派出的督导组要全程参与下级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准备阶段,督导组要向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督导组会同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督导组要会同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阅,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对班子成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评价,并采取适当形式反馈。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重点是针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每个单位都要抓住重点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党员个人要从思想认识、解决问题、实践成果入手,对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对自身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对在活动中没有解决的问题提出整改计划。要注重从制度机制上解决问题,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真正成为党员、干部长期自觉的行动。

要强化正风肃纪。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专项治理。在反对形式主义方面,对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节庆、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进行认真清理,根据工作需要精简合并,集中治理文山会海,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没有实际作用的会议、活动和文件。在反对官僚主义方面,坚决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不作为乱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漠视群众诉求、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在反对享乐主义方面,对各级领导干部落实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认真清理违规配备的车辆。在反对奢靡之风方面,继续清理检查“小金库”,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推行“三公”经费公开,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严禁违反规定搞楼堂馆所建设。同时,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要加强制度建设。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制度进行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抓紧修订完善,废止不适用的制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注重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制度,制定森工大预算制度、“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完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修订楼堂馆所建设管理制度,完善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完善领导干部住房、用车等工作生活待遇方面的制度,研究制定森工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方面的审计制度等。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使制度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

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常抓不懈。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后,要组织群众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补课”。要组织一次回头看活动,继续抓好难点问题的整改和制度的严格落实,探索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渠道,不断扩大活动成果,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在第一批单位开展活动期间,其他部门单位,不要等待观望,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总局党委总局九项规定,该改的马上改,该做的马上做。结合实际抓紧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分析研判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超前谋划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好准备。

五、组织领导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全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要把教育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把开展活动与推动本地本单位本部门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健全组织机构。总局党委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日常工作。各级党组织是抓好本地本单位本部门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大力度,认真负责;党组织主要领导同志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率先垂范;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每个批次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各部门要向总局党委报送总结报告。

(二)强化推进落实。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和警示作用,力戒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做到“不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做到“不空”;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做到“不偏”,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沿着正确轨道健康深入推进。要建立督查制度。总局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派出督导组,了解各单位各部门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提出建议,督促解决问题。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结合各自分工确定联系点,通过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督促检查、具体指导,使联系点成为教育实践活动的示范点。

(三)加强舆论宣传。通过新闻报道、先进典型宣传、言论评论、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形式,积极宣传中央、省委和总局党委的决策部署、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重视发挥网站、电视和报纸等媒体的作用,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强化舆论监督,通过以案说法、典型曝光、事件评述等方式,发挥监督警示作用,促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四)注重群众评判。坚持开门搞活动,在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开展批评、落实整改等环节,采取适当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全程接受群众监督。活动结束前,采取发放测评表、群众代表评议和在群众中随机抽样调查等形式,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对那些与群众有感情、心里装着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得到群众拥护的干部,要提拔使用、广泛宣传,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各单位要按照总局党委的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中共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委员会

        201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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